25 December 2006

历史不是平的

上个世纪80年代,几个小学生在玩兵捉贼的游戏时,有一个不成文的共识——当兵的“好人”是美国人,扮演贼的“坏人”是苏联人。那是冷战的时代,一个美苏二强明争暗斗的时代,一个非黑即白的二元分化时代。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斗争,主宰了很多人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小孩的心灵哪懂得世界的复杂,哪晓得展现给他们看的世界,只是布幕上的投影?

布幕以外的真实世界,又是怎样的呢?更进一步地说,真实的世界,到底是在我们前方的布幕之后,还是在我们的身后,抑或是在我们的头上、脚下?我们身处于这个世界,不只要去探索这个世界,认识这个世界,我们的思想与行动,也在建设与推动这个世界。

我们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我们所经历的事,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世界上出现过的人、发生过的事,过了当下就是历史。不同的人与事,在特定的时空背景里,谱写历史,建构历史的语境。不同的人、事、物,或分离、或交织、或重叠,呈现出来的历史从来就不是单面向的。在不同的角度和位置上检视历史,就会是横看成峰侧成岭了。若不变换自身所在的位置,不更换检视的角度,还在检视的时候在面前放上一面滤光镜,得到的会是怎样的历史观点呢?

新闻部长再努丁把抗日纪念碑理解成(马来亚)共产党纪念碑,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产生的历史观点。这一历史观点陷入了两个误区:第一是把抗日军等同于马共,第二是用二元的思维来评价马共。

对于第一个误区,关键的思考应该在于我们如何看待抗日战争。且不管马共是否是二战时期的抗日军主力,也先不说当年抗日军是否是马共的前线代表,或抗日军是否有其他非马共的成员,我们应该问的是:抗日是否是值得立碑纪念的历史事件?除非我们赞同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除非我们支持日本当年对我们的殖民统治,除非我们对3年8个月的苦难不存恻隐之心,否则我们找不到不可立碑纪念这段历史的理由。

如果我们是基于马共在抗日军的主要角色而否定立碑纪念抗日的意义,那只不过显示了我们因人废言的价值观。若是抗日要排除了马共才有意义,试问我们的价值选择是什么?意识形态和政治立场的差异,难道足以凌驾反战、抗战的意义吗?

至于第二个误区,关键的思考应该在于我们如何看待马共的历史角色。或许在再努丁看来,因为二战后对抗马共的历史事实,所以凡是和马共有关的就要反对到底,包括马共在抗日期间所扮演的角色。其实,这种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维充斥着国内政坛,再努丁反对立碑纪念抗日只不过是这种思维的再次体现。

再努丁的逻辑就有如因为拿督翁退出巫统而否定他带领成立巫统的贡献。同理,不论马共在二战后的所作所为如何,它在抗日期间所扮演的角色已是不可抹煞的历史事实。马共在二战期间抗日,马共也在二战后采取武装政治斗争,历史本来就是如此。

以巫统为主的联盟和后来的国阵,已经在和马共的斗争中获胜。历史已经选择了这场斗争中的胜利者,胜利者也在历史中留下了名字,让失败的一方也在历史中留下一点痕迹又何妨?

历史不是一条平平的直线,它是九曲十八弯的长河,它是远近高低不同的山岳,它是广袤的沙漠、草原、森林、海洋……唯有宽宏的心胸,才足以容下历史。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6年12月24日

18 December 2006

在差异中交汇

据报道,中国正进行一项名为“重新建构和向世界展示中国国家形象品牌”的研究。领导这项研究的吴友富教授表示,由于西方世界对东方文化认识有偏差,因此在重塑中国的形象品牌时,应积极发掘传统文化中的正面形象和积极元素,重塑出能够真正代表当今中国形象的标志物。

其中,一直以来作为中国形象代表性标志的龙,在西方世界却是霸气和攻击性的象征,结果让不了解中国历史与文化的西方人,对中国产生了一些负面的联想。如此的看法引来了这样的猜测——“其他动物将取代龙成为象征中国的图腾”。一直以来,中国人自诩为“龙的传人”,龙将被取代的传言自是吹皱了一大池春水。不过,吴教授否认了这一传言。

在更早之前,就已经有人争论,龙和英文的dragon之间如何翻译的问题。龙作为一种象征,在东西方文化里却具有相悖的含义,注定了这是一道难解的题目。所谓象征,是用具体的人、事、物或图形来标示某种意义。象征和意义之间的联系,充满了历史与文化的积累和想象。脱离一种文化的氛围来解读这种文化里的象征,终归要踏入误读的区域。

从技术性的如何翻译下手,或策略性地塑造新的象征,固然是一种尝试舒缓问题的方式,可是应对文化差异的方式,绝非如撤换损坏的水管那般,只是工具性的问题。龙的形象在西方文化里所产生的联想,不会因为不把龙翻译成dragon而消失。至于为了迁就西方人的文化观点而刻意改变自身的文化,只不过是削足适履。况且世界上的文化是如此的多元,这种为了迁就他人而刻意改变自己的方式,是否实际呢?

无巧不成书,国内之前因为有政治人物在公开场合挥舞和亲吻短剑而引发的一番争论,也把龙给牵扯了进来。有人辩称,“克利斯”短剑是马来民族的文化象征,不能把挥舞和亲吻短剑的举动看作是暴力的宣扬。就有如龙是华人的文化象征,在其他宗教里却是撒旦的化身。因此,这纯粹是文化差异的问题。

这么说来,不同的文化是否就必然处于一种相对的状况之中?不同的文化是否仅仅能满足于各自表述的状态?或者在接触的过程之中,只能持有一种对象征的诠释?我们能不能让西方人理解,虽然他们想象中的龙是邪恶的,但是东方的龙却可以是祥和的象征?同样的,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接受短剑是一个民族的精神与文化象征,只要它不是沉浸在一片暴戾的叫嚣和对血的呼唤之中?

差异的文化频密地交汇是这个时代的特色。有人因为害怕交汇的结果而囿于自己的天地抱残守缺;有人为了交汇的结果而放弃自我。这样的现象是可悲的,但它确确实实地在发生着。

如今,我们正处于一个最好的时代,因为我们有最好和最多的沟通管道。然而,我们也处于一个最危险的时代,因为那最好和最多的管道不一定散播着最好最正面的思想。

或许我们应该保持这样的一种信念:交汇是为了丰富多元,不是消灭多元。以尊重为基础、以沟通为管道、以包容为原则、以诚恳为态度、以倾听为方式、以欣赏为眼光、以接纳为心胸、以恻隐为情怀、以理解为任务、以和谐为目标、以自省为动力、以进步为自豪……

放眼今日的世界,我们可以做的有很多很多,我们还没做到的也很多很多,可是我们不该做的,却已经太多太多。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6年12月17日

03 December 2006

历史的选择

芝加哥经济学派的中流砥柱、自由经济的大力提倡人——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 1912-2006)于11月16日逝世。作为一代大师,弗里德曼不但为世人留下了珍贵的知识财富,他的主张也深深影响了世界。

芝加哥经济学派的核心思想是新古典派经济学,强调的是市场有自我调节的功能,可以克服失业、通货膨胀、不景气等问题。政府对经济应该采取放任的态度,把干预减少到最低的程度。这和主张政府干预市场的凯恩斯主义大相径庭。

传统上,人们认为约翰·凯恩斯(John M. Keynes, 1883-1946)主张的政府通过积极干预,采取扩张性的经济政策来增加需求以促进经济增长的思想,对于带领世界度过1930年代的大萧条时期居功甚伟。可是,弗里德曼却认为正是政府不必要和不当的干预造成了大萧条。

这两派的学说孰优孰劣、孰是孰非,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经济理论无不建立在一些假说之上,而这些假说能否确立又受到各种复杂的社会、文化、政治因素所影响。从世界经济史来看,面对同样或类似的问题时,世界各国的政府可能采取不同的策略,而达致相似的结果。采取同样策略的,也可能出现不同的结局。更重要的是,所采取的策略和所达致的结果之间的关系为何,更存在着如何诠释和理解的问题。

以大萧条为例,到底其成因是凯恩斯认为的市场出现投机风潮导致需求不足,还是弗里德曼认为的政府错误的管制导致市场的恐慌?再以1997至1998年间的东亚金融危机为例,其成因和解决方案也有很大的争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介入是利是弊,至今还有争论。

这又牵涉到了哲学上所谓的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问题。有没有哪一套理论或学说是能够完整解释它所要解释的社会现象而又放诸四海皆准的?有没有哪一套方案是可以解决它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而又无往而不利的?若有这样的理论、如此的方案,而人类又已经发现它们、有能力落实它们,那是否意味着法兰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 1952-)所说的“历史之终结”的实现?

价值观的分歧是社会无可避免的特征,这就注定了社会个体行为的独特性质。个体行为和其综合的效应在具体的社会里及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会产生怎样的结果,很多时候是可以事后解释多于事前预测的。每个人因思想的指导或情绪的影响而选择某种行为,决定做某些事或不做某些事,是自由意志的产物。许许多多不同的选择和行为构成了一个盘根错节的历史网络,通往可预测却不能确定的将来。选择站在怎样的位置、选择走向哪里、选择如何走向目的地,在历史的网络里有无数的可能,因为有太多的选择,还有太多的因素影响选择。

有人说弗里德曼的学说创造了拉丁美洲和前共产世界的经济繁荣景象,弗里德曼谦称希望自己的学说对那有所贡献。不过,他还说了一句发人深思的话:“可是这并非动力,像我们这种人能做的就是持续公开这些观念,然后静待这些观念为人接受。” 这和儒家的“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论语·学而》)正是遥相呼应。

是的,一种观念的正确与否,看的不是提倡的力度。历史终会对我们的观念做出交代,给后人应有的启示。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6年12月3日

19 November 2006

真相

土著的企业股权占有率,到底是18.9%、36.64%,还是45%?单单看新闻标题,这样的数据会让人越看越迷惑。只为了寻求一个简单答案的人,和只愿意听见一种声音的人,必会想方设法去突出自己想要的数据是正确的。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以情绪化的语言去贬低不同的意见,或倚仗权威的地位来否定他人质疑的权利。

在讨论谁是谁非之前,且让我们思考一个简单的问题:一个人的体重,可不可以同时是60公斤和10公斤?答案当然是——可以。

为什么可以?答案也不是单一的。例如,它可以是因为使用了两个称来称量体重,而其中一个称坏了,甚至两个称都坏了。排除称的技术问题,测量地点也可能是导致不同结果的原因。同一个人,在月球上的体重就只有在地球上体重的六分之一。60和10 的差距,是星球引力的问题。60或10,是不同条件和语境下的真相。

回到土著的企业股权占有率这个课题上,不同的数据,主要是统计方法的差异所造成的。学术研究或调查因为使用不同的统计方法而得出不同的结论,原本就稀松平常。结论可信与否,则和方法是否恰当及方法使用得是否严谨密切相关。这两点往往就是争论的重点,其重要之处,甚至可以超越结论本身。

任何的研究和调查,不可以有不容置疑的声明,只有是否经得起质疑的考验。研究和调查的方法本身,不是确立结论正确与否的充分条件。方法的选择、使用的过程,必须经得起质询,才能提高结论的可信度。

可信的结论就等于真相了吗?别把这个结论下得太早。可信的结论或许是部分的真相或真相的部分,却未必是真相的全部,也未必是全部的真相。是以,我们不只要the truth,还要the whole truth,也要nothing but the truth。

然而,我们能够把复杂的世界和社会现象,用统计数字完完全全地重现出来吗?这一带着哲学意味的疑惑,不犹是探索真相过程中的另一种旨趣。把形而上的哲学思考暂放一旁,从社会研究的意义来说,把社会现象简化为几个简单的统计数字是危险的。尤其是当数字被抽离出学术的框架之后,数字可以只是任人操弄的工具。

今天,人们关注数字的意义到底是什么?18.9%意味着目标尚未达致,所以政策还要延续,甚至加强?虽说地球是圆的,理论上向南出发也可以到达在北方的目的地,但是若要从吉隆坡去东京,又何必坚持向西航行?更何况航行了多年却始终只是在大海上遥遥望见非洲大陆?

即便是抵达了目的地,那又代表着什么?45%代表着政策光荣地、超标地完成了使命?45%就一定强过10%吗?100的45%只不过是45,1000的10%却是100的100%。45%看起来是亮丽的数字,背后隐藏的疑问是:去掉了%的符号,实际上我们拥有的是多少?

36.64%也是如此。它可以是100个人各自享有0.3664%,又或者是一个人独享36%,另外的99个人共享剩下的0.64%。

这么说来,统计数字还有多少可取之处?或许,我们不妨把一个个的统计数字看作一片片的拼图,而且是散落各处的拼图。人们所要做的,无非是竭尽所能找出相关的拼图,砌成一幅完整的图画。

虽然在这个过程之中,我们可能砌上不相关的几片拼图,或砌错了位置,甚至到最后我们发现这是不可能拼砌完成的一幅图画。可是,那些尚在其次。重要的是,我们不要只是拿到了一片拼图,就以为那是整个世界。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6年11月19日

06 November 2006

信息社会与资源共享

把知识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资源来研究,始于奥地利裔美籍经济学家费里茨·马克卢普(Fritz Machlup,1902-1983)。他于1962年出版的《美国的知识生产与分配》(The 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Knowledge in the United States),被视为最早让信息社会的概念普及化的著作。之后,日本人创建了信息社会和信息化这两个词汇,并逐渐取代了“后工业社会”的说法。

在工业社会,经济的三大生产要素是资本、劳动力和物资与能源。进入信息社会,知识经济是主轴,知识与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成了经济发展的基础。

知识经济不意味着资本、劳动力和物资与能源已经无用武之地,只不过这些生产要素会经过信息化的过程,使之成为有价值的信息或知识。信息与知识的管理无疑是这个过程里的主要工作,而电脑和网络则是主要的工具。

信息和知识管理改变了许多传统的作业方式,也挑战着传统的观念。传统上,经济要素是属于实体的、易于掌控的。信息化之后,经济要素成了虚拟的数据、抽象的知识。网络的普及,更让信息和知识的流通更快、更难以控制。

理论上,信息和知识是越多人共享越能提高其价值。然而,“独享”是传统经济对生产要素掌控的需求,“共享”是信息社会里信息自由流通的理想境界,两种不同的经济模式对资源的拥有方式有着不同的心态。虽然信息社会不意味着绝对的资源共享,特别是具有战略价值的信息和知识,但是如果人们依旧以独享的心态来看待共享的呼声,那是忽视了信息社会的特质。

信息技术日益先进和普及,导致了不少人对信息系统的迷思,以为有了信息系统就可以克服一切管理上的难题。这样的迷思造成盲目地开发信息系统,结果是资源的浪费和管理的累赘。引起这一恶果的其中一个原因,正是缺少了资源共享的心态。

例如,同一家公司里的不同部门,为了应付部门内的事务而同时开发人力资源的信息系统。不同系统所要管理的信息或有不同,却总有重叠之处。建立不同系统来管理这些信息不但浪费了开发系统的直接费用,往后系统的维系更是沉重的负担。对员工而言,应付不同系统的需求又何尝不是一种苦差?

从技术层面而言,这是各部门缺乏沟通与协调的结果。可是,信息系统的其中一个优点,不就是为了通过信息流通来促进沟通的吗?如果信息系统的开发反而突显了沟通不良的问题,那不是一种讽刺吗?

为了落实信息社会,许多国家的政府走上了电子化的浪潮。上述各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在这股浪潮之中并不少见。就以我国的大马卡来说,它具备了身份证、护照、驾驶执照等功能。不过,在使用的过程之中,涉及的各部门相互脱节的事件时有所闻。此外,各部门之间在开发信息系统的过程之中,似乎也没有显示出完整的资源整合与共享概念。

从这些现象之中,我们可以理解多媒体超级走廊提出10年而至今举步维艰、成效不彰的滥觞。这个计划的落实,所缺乏的正是对信息社会里,开放、自由、共享这些基本信念的拥抱。

提出一套完整的框架,让信息自由地流通,成为整合资源的纽带,实现资源共享的好处,不但是让多媒体超级走廊走出困境的良方,也是让国家步上信息社会正轨的推动力。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6年11月5日

29 October 2006

教育与国民整合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类总会根据某些特性把一群人结合起来,同时和其他群体区分开来。这些特性可以是血缘、地缘、业缘、信仰、文化、肤色、语言等。处在拥有相同特性的群体里,人们会感到比较自在,更容易获得归属感。

一个社会为了和其他社会区分开来,就需要寻求这个社会的特性。然而,若这个社会本身就是由多元群体所组成,那么这个社会的特性应该以哪个群体为主轴?不论是以单一群体的特性作为社会共性的同化论,还是根据各个群体的特性来建构社会共性的融合论,两者都难免要面对群体特性之凝聚力的抵抗。

建立社会共性与维系群体特性之间的张力,带来了许多备受争议的观点。由于教育往往被当作推行社会工程的工具,这一张力就常常在教育层面表现出来。在国内,其中一个例子就是“不同源流学校妨碍国民团结”之类的说法。别以为这只是国内才有的课题,至少英国近来也有类似的争论出现,只不过争论点是信仰而非语言。

英国政府计划规定,在英格兰新建的宗教学校,必须保留25%的学额予其他宗教信仰或无宗教信仰的学生。英国教育大臣约翰逊表示,年轻的学生是最没有偏见和最不会歧视他人的,因此学校就成了防止社会分化,跨越民族和宗教藩篱的独特场所。

无可否认,防止国民分化、促进国民整合的目的是良善的。不过,这一计划中的规定毕竟牵动了群体特性的神经,受影响的单位自有其顾虑。

伯明翰天主教大主教尼克斯认为这样的规定既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又不可行,也违反实证。他说,新规定似乎意味着放任宗教学校录取学生会分裂社会。可是,天主教学校平均录取30%的其他宗教信仰或无宗教信仰的学生,新规定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羞辱。

一位犹太教中学的校长说,犹太人的社区很小,因此必须维持它的特性,而学校就是为年轻学生塑造他们的犹太特性的地方。不过,他们无意向他人宣扬他们的特性。虽然如此,犹太学校也符合国家教育的需求。

英国穆斯林理事会里掌管教育委员会的塔希雅南表示,新规定犹如把两个人锁在同一个房间里,并不是整合国民的唯一或最佳方式。

相对于其他宗教,英格兰圣公会则对新规定抱持认可的态度。

比较一致的观点是,不论是认可还是反对新规定,或是有所保留的人士,都不会认为单靠这一规定就可以达致国民团结,同时他们也不反对宗教学校录取其他信仰或无信仰的学生。实际上,25%的规定并非非得达到不可的配额(固打)。若社区内的需求无法填满25%的学额,有关的学额也不会被空置。此外,社区也可以提出反对的意见,并由教育大臣派员调查。

除了规定学额,英国政府还打算在不同宗教的学校间推行交流和交换计划,以及把更多非主流的宗教学校纳入国家教育体系,由政府来资助这些学校。

国际间人员的流动日益频密,造就了更多多元的社会。通讯的发达促使多元群体之间的接触更频繁。对内的凝聚交织着对外的排斥,对外的融合牵扯着对内的稀释,多元的整合成了一个复杂的难题。最怕的是,整合成为打压多元的堂皇借口。

或许我们应该紧记,整合的基础在于认知、了解并且认可“他者”的存在,然后培养与“他者”沟通的意愿、学习和“他者”沟通的方式、掌握同“他者”沟通的能力。这才是国民整合教育的精髓。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6年10月29日

24 October 2006

买卖之间

2001年,马华公会通过投资臂膀华仁控股收购南洋报业集团,不但在党内引发了支持和反对收购的两个派系之间的激辩和纠纷,也在我国中文传媒圈子以至于华社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5年后,马华公会中委会批准华仁控股脱售南洋报业集团的21.02%股权予益思私人有限公司。由于益思私人有限公司的老板丹斯里张晓卿也是星洲媒体集团的主要股东,这又引起了中文媒体被垄断的忧虑。

5年来的一买一卖,所带来的争议和所产生的影响,让人感触良多。5年前,马华公会内支持和反对收购的意见是泾渭分明,如今脱售的决定却是口径一致。只是当年的主角而如今已淡出的几个人物,似乎心结未解。

5年前,政党收购报章,人们担心的是民办报纸变成党报,人民喉舌变成政党的传声筒。如今,进行收购的是媒体大亨,人们担心的是新闻和言论空间缩窄,多元视角不再。此外,新闻从业员的职业保障和福利,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关注这些课题自有其重要之处,然而若我们只是针对特定的发展而做出回应,不但不能釜底抽薪,还很容易跌入对人不对事的争论之中。就以政党收购报章来说,我们固然可以视它为政党控制传媒的企图,可是它毕竟不是政党和媒体结合的唯一模式。即使媒体不为政党所拥有,媒体本身也可以有政治立场和倾向。

因此,问题的关键其实不在于政党收购报章或媒体,而是新闻和言论空间是否容许不同的立场和意见共存。我们应该追求的是提供人民或读者选择媒体的机会,也提供媒体自由传播的权利。在这样的空间里,媒体的背景是其次,媒体的素质才是成败的关键。

要落实这样的环境,自由竞争和反恶意垄断就成了重要的问题。经营者集中是垄断的一个现象,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并购也是经济发展的一环。并购可能导致垄断,反对并购却也可能妨害市场的健全发展。

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我们关注的重点应该是市场的自由竞争。与其呼吁某方面不要并购同行,不如制订健全的反垄断法,建立完善的机制以防止会导致恶性结果的并购。

如此的反垄断法,不是针对任何一个特定的行业,而是就整体的经济环境而言。它的重要之处,不只在于维护自由经济,也在于维护消费人和就业者的权益。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10月24日

17 October 2006

排行榜的误区

从2004年开始,国内大专教育领域总会在10月份的时候躁动起来。事关英国《泰晤士高教增刊》会在这个月份公布世界大学排行榜,许多评论也会接踵而来。

2004年,马大排名89,理大处于第111位,可谓是好的开始。于是,我们梦想着将来能占据50名以内的位置。隔年,马大剧降至第169名,理大跌出榜外,举国哗然。今年,马大再跌至192的位置,反观国大异军突起,从2005年的第289名骤升至第185名。

国内大学排名的起落犹如过山车,国人心情的起伏也跟着被牵动。然而,若我们只是随着排行榜的指挥棒起舞,只着眼于名次的起落来做出各种推论和建议,就很容易掉进各种误区。

例如,当2005年马大和理大排名跌落的时候,有人归咎于大专法令,有人把校园选举的课题也牵扯进来。今年马大排名再降,同样的指责再次被抛出来。很明显的,发出这些论调的人士,并不了解排行榜的规则,也使自己掉入逻辑的陷阱而不自知。

如果大专法令和校园选举课题等是影响排名的主要因素,那么为何马大和理大在2004年有好的排名?为何国大能在2006年连升104个位置?从2004年到2006年,大专法令和校园选举有什么改变?这些改变如何影响排名的起落?最难解释的还是,同样的法令、大同小异的校园选举,为何国大升、马大降?

马大和理大在2004年与2005年排行榜上名次的落差,主要是因为2004年时,负责排行榜的调查公司,把大学内的华裔与印裔学生和教员,当作国际学生和教员来处理。此外,2005年时调查方法的改变也是导致排名下跌的因素。

大专法令和校园选举都是和大专教育息息相关的课题,不过人们最好不要把它们和大学排行榜绑在一块儿来谈。尤其是,不要简单地以排名的起落作为非议大专法令和校园选举的论据。如果只是为了改善排名,还有许多迎合评分标准的方法,大专法令和校园选举的争论,恐怕不容易沾得上边。

在此列出一些排行榜上的数据,以便让读者们更好地了解到底所谓的排行榜是怎么一回事,同时显示我们和“一流”的距离在那里。



大学

年份同行评价(40%)雇主评价(10%)国际教员(5%)国际学生(5%)师生比率(20%)论文被引用(20%)

得分

哈佛(1)

2006

93

100

15

25

56

55

100.0

剑桥(2)

2006

100

79

58

43

64

17

96.8

国大(185)

2006

32

22

9

6

25

0

29.2

马大(192)

2006

33

14

10

7

24

1

28.6

马大(169)

2005

33

0

12

7

8

1

23.5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10月17日

10 October 2006

择善与固执

《中庸》里提到“诚”的时候是这么说的:“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这里涉及了择善和固执两个行为。不论是择善而不能固执,还是所择不善却固执,都可能带来祸害。前者是缺乏决心,后者则是决心用错了地方。

例如,当初政府成立皇家委员会,提出改善警队运作与管理的报告书,这是择善的举动。然而,报告书提出了一年多,人民似乎还看不到实质的成果。报告书建议的三个主要目标:减少罪案、铲除贪污、遵守人权与法纪,政府是否依然“固执”?

一宗又一宗的罪案让民众人心惶惶,铲除贪污的方法只是让警员佩戴反贿赂的徽章,让公众投诉警员滥权的独立委员会迟迟无法成立起来。凡此种种,难免让人民因为择善与固执之间的落差而失望。或许政府依然择善、依然希望可以固执,不过少了实质的成果,就少了“诚”让人感动的那一份力量。

再看看听真话这一个择善的举动,当初也是让人民怀抱希望。不过,当听真话和不能说话吊诡地同时出现,择善和固执之间又出现了矛盾。看到揭发社会弊端的真话不能说(或至少不能公开地说),为了消除疑虑的对话也不能说(哪怕只是一小部分人关上门来说),人们总会心生疑窦:怎么听(说)真话有这么多的但书?

或许为真话设下可说及如何说的限制是考虑到社会的“脆弱”而不得不采取的行动。然而,一些不晓得是不是真心话,但很不可能是真话,却冲着社会“脆弱”神经而来的言论,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抛出来。或许除了可说及如何说的限制,真话还有“谁说”这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可怕的是,不但择善和固执有矛盾,固执和择善也有很大的距离。那些一再渲染煽动性言论的人士,他们的举动不可谓不固执,不过却是错置的固执。这些人虽然可以大义凛然地宣称自己的固执是为了民族社稷,但是他们的固执必须受到是否建立在“择善”这个前提的检验。

检验是否“择善”的指标是什么呢?还是回到《中庸》所说的“诚”上去——“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简单来说就是回归真。立于真,选择善,追求美,这不就是人之道、国之道吗?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10月10日

03 October 2006

先对症后下药

内阁体育发展委员会提出了在伦敦建立体育中心的四个理由:
(一) 作为国家青年足球队的培训中心,通过与欧洲的足球俱乐部比赛,训练出在国际赛竞争的能力。
(二) 作为各国家队的短期训练中心,并接受专业教练的训练。
(三) 提供一个长期有赛事的竞争环境,让我国运动员提升水平。
(四) 作为我国选手参加国际赛事的中转站。

理由固然有了,但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对症下药、能否药到病除,还有轻重缓急的考量,才是关键之所在。

综观四个理由,第四个理由并不属于体育中心的必然价值。试想想,若参赛地点在澳洲或日本,“中转站”的用处根本派不上用场。即使有些赛事在欧洲举行,为了几个赛事而长期维持这样的一个中转站,从成本效益的角度而言,也是不值得的。

第一和第三个理由其实是出于同样的基础——良好的竞争环境。因为要和优秀的对手竞赛,我们的选手就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水平。在这样的环境里,输给对手只能自叹技不如人,不能指责别人把我们的选手边缘化。

这个基础是正确的,但是从这个基础到在伦敦建立体育中心,还有数个疑问。例如,如果缺乏良好的竞争环境是我们的选手表现不佳的原因,那又是什么因素导致国内不具备如此的条件?有没有其他途径可以改善国内的竞争环境,而不必远渡重洋地求诸于外?如果我们的选手不具备积极面对竞争的心理,外在的竞争环境会有多大的效用?

再者,如果我们需要的是优秀的竞争或训练对手,应该选定伦敦,还是根据具体的体育项目,做出适当的安排?例如,乒乓、跳水这些项目,大可在中国找到更好的竞争和训练对手。就算是足球青年队,我们又能多常和顶级的欧洲对手一起比赛或训练?

至于说专业的教练,我们面对的问题是优秀的教练不肯来,还是付不起或不愿意付出高昂的教练薪金?又或者是我们不尊重教练的专业?请优秀教练短期训练我们的选手固然好,但是既然是短期的,还需要一座中心吗?

一座体育中心要解决那些体坛的问题?为什么在伦敦?为何在国家经济不太宽裕的时候建?建立、营运、维持中心的花费是多少?预期的成果是什么?针对许许多多重要的问题,我们的理由似乎太多,研究似乎太少。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10月3日

26 September 2006

信仰和理性

教宗本笃十六世9月12日在德国雷根斯堡大学的演讲引发全球穆斯林的抗议,也带来不少的议论。议论之中,自然会有不同的意见。若能就事论事,不同的意见其实有利于提升我们的智慧。反之,非理性的议论、情绪化的谩骂,不但无助于解决问题,更会加深误解。

在这件事之中,许多人坚持要教宗道歉。然而,若不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那么教宗的道歉并不算问题的解决。

教宗的演讲,是在会晤科学界人士时作出的。他的演讲以信仰和理性的关系为主题。被视为冒犯穆斯林的言论来自演讲中引用14世纪时,拜占庭皇帝曼努埃尔二世帕莱奥洛古斯与一位波斯穆斯林学者的谈话。曼努埃尔二世说:“给我看看穆罕默德带来些什么新东西,你只看到邪恶与非人道,比如他要求用剑去传播他的教义。”

这段话本就十分具有争议性,加上教宗没有在演讲中明确地加以反对,还用“博学”来形容曼努埃尔二世,就难免让这个课题雪上加霜。虽然这只是一段引用的说话,但它的确是对伊斯兰教的莫大不敬。以互相尊重为前提,教宗对穆斯林道歉有其意义。

无论如何,教宗的道歉不应该阻止人们继续探讨这一事件。例如,为何曼努埃尔二世如此批评伊斯兰教?其实,教宗在他的演讲中已经表明,有关的对话是在拜占庭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被信奉伊斯兰教的鄂图曼帝国围困期间 (1394-1402) 进行的。因此,曼努埃尔二世对伊斯兰教的敌意自有其背景。教宗也提醒,波斯学者的说话并没有详细的纪录。

曼努埃尔二世还解释了为何用暴力传播信仰违反了神和灵魂的本质,因为神不会因血而喜悦。若要引导他人接受一种信仰,需要的是条理分明的说话能力和慎密的推理。要说服理性的灵魂,不需要强壮的臂膀、武器或死亡的威胁。这一部分是教宗演讲的主题,却因为上述的争论而被忽略了。

整理有关对话的迪奥多•寇利 (Theodore Khoury) 教授认为,因为希腊哲学的影响,对拜占庭帝国而言,理性和神的本质是一致的。可是,在伊斯兰教中,神的意志超越人的理性。寇利教授的观点关系到比较宗教学,值得从学术的角度来研究。

在要求教宗道歉之余,我们是否应该更全面地思考,信仰和理性的关系,以及对话的意义?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9月26日

23 September 2006

风吹过

国内各大学的学生会选举,匆匆上演、匆匆落幕。整个过程看似轰轰烈烈,实则关注的人有多少?关注校园选举的人,又在纷纷扰扰之后,学到了什么、教育了群众什么?

近年来,校园选举出现了“亲校方”和“亲学生”的标签,为对立派系的候选人分门别类。犹记得数年前,校园选举还有一项“候选人不得组成派系”的规定。如今,“亲校方”和“亲学生”这类标签的出现,无疑是间接地否定了有关的规定。

到底校园选举有没有这样的规定?若有,为何不再执行该规定?若无,为何当初执行该规定?如果校园选举是让学生实践民主制度的机会,那么首先应该做的就是让选举在明确的条例下进行。在混沌中举行的选举,何来实践的价值?

再看看“亲校方”和“亲学生”这两个标签的意义。“亲”的含义是什么?衡量两个阵营“亲”校方还是学生的指标是什么?是政治立场还是“政纲”?若是政治立场,那么“校方”和“学生”分别代表怎样的政治立场?谁能说全校数以万计的学生有着共同的立场,可以让一个阵营来“亲”近?若是“政纲”,两个阵营的主要“政纲”是什么?有什么具体和关键的分别?

说穿了,划分“亲校方”还是“亲学生”两个阵营的依据,在于是否是校方所属意的人选,以及某些候选人的政治倾向。问题是,不是校方所属意的阵营,难道就是学生所属意的吗?把“亲学生”当作“亲校方”的对立面,根本就模糊了双方的分野,而“学生”在这个标签里就没有实质的意义。

另外,校园选举期间也不时传出负面竞选手段的传闻,如匿名信、恐吓电话、造谣手机短讯、诬蔑传单、肢体冲突等。校园选举中出现恶劣的竞选手段让人不齿,可是所谓的“受害者”又采取了怎样的行动来回应?上述恶劣的竞选手段都足以构成刑事罪,最好的回应方式不就是响应国家原则的第四条——遵从法治,从执法和司法两方面下手吗?单靠舆论,只会落得一起事件,各自表述的局面。

恶劣的竞选手段之所以难以根除,和学生 (人民) 的素质也不无关系。为什么人们容许候选人只说对方的坏话,而不要求候选人说出并落实他们的承诺呢?

或许,对许多人而言,校园选举只不过是一阵风吹过,风过了无痕。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9月23日

19 September 2006

真的是这样吗?

一种语言包含了一种世界观,使用某种语言的人就活在这个语言所建构的世界里。当然,一种语言所建构的世界,又会随着它的应用而变化。例如,“黑”在某些群体当中意味着邪恶、丑陋,但是在另一些群体当中,“黑”却可能是神圣、美丽的象征。

放眼今日的世界,在一些特定的论述下,某些人视伊斯兰教为洪水猛兽、某些人把以色列当作天生的敌人。这些论述,或有意识,或不刻意,都有其历史、文化和语言的背景。放在马来西亚的语境,不同的族群对于“母语教育”有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理解,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

“不同源流的学校妨碍国民团结”就是一套值得我们思考的论述。这套论述在国内,尤其是马来社会有着一定的“市场”。对此提出批评和回应的人士也不在少数,但是至今支持和反对它的两派人士仍然壁垒分明。

或许我们有必要探讨类似的论述的起源和原因,以及政治人物一再“推销”这些论述的现象。最近的一单事件就是高教部长表示,不允许设立单一民族学会,理由是单一民族学会会分化由多元民族组成的国家。

撇开自由结社本来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谈,校园内的单一民族学会真的是分化国民的原因吗?若校园范围内的单一民族学会会分化国民,那么国家范围内的单一民族政党,对于团结国民,又有什么贡献呢?

不论是过去的联盟还是现今的国阵,成员党都是单一民族或以单一民族为主的。人们能不能一方面推崇这样的政治模式,另一方面却指责校园内的单一民族学会呢?难不成要一根手指指着他人,三根手指指向自己?因此,由这套单一民族学会分化国民的论述所建构的世界里,就出现了矛盾。

“国民不团结”和“团结是什么”本身就是一个可以争议的命题,“为何国民不团结”和“如何让国民团结”更不可以轻率定论。不了解问题的根源,不从根本对症下药,即使解散了国内所有单一民族组成的团体,要分化的国民依旧可以有分化的方式。

我们应该扪心自问的是,问题的根源,是出自于单一民族的团体,还是单一民族的思维,又或者是单一民族的心胸、单一民族的眼界、单一民族的政策?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9月19日

12 September 2006

那又怎么样?

社会现象往往是抽象的。要让抽象的社会现象具体地显示出来,就得有一套客观的描述方式,来展示现象的存在形式。数据就是这一套客观的描述方式。因此,有人说数据会说话,而很多时候我们也确实需要数据来说真话。

不过,数据并不是社会现象本身,它只不过是反映了社会的现象。而且,数据得经过处理,才能反映社会现象。同样的材料,经由不同的方式来处理,就会产生不一样的数据。

明乎这个道理,在谈论数据的时候,我们还应该对产生数据的材料、获得材料的方式、处理材料的方法有所了解,才能够从数据看清社会现象。否则,所谓的数据只不过任由人们操弄的口号。

国内不少政治人物爱挂在口边的“让土著拥有30%股权”的目标,就是一个具有争议的数据。股权的计算,根据的是股票的票面价值,还是公司的市值?甚至是“土著”和“拥有”的定义,也是决定数据的关键。

再说近来被提起的各族收入比率,同样是一个缺乏实质意义的数据。据称,目前国内马来人对华人的收入比率是1比1.65,政府的目标是在2020年时把这个比率提升至1比1。然而,人们所看到的就是几个数目字,产生数目字的过程,依然隐蔽在布幕之后,不得检验。像这种不能清楚反映社会现象的数据,显然无助于人们了解社会的真相。

另一方面,数据虽然可以反映社会现象,却未必能够解释现象的根源。即使上述的各族收入比率是正确的,但是有关的数据并没有告诉我们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不知现象的根源,要如何制定改变现象的正确方案?

再让我们思考,提出这个数据的人士,一方面指出该数据从过去至今显示了改善的趋势,意味着马来人的收入改善了。可是,同样的人却也提出槟城马来人被边缘化的吊诡言论。若马来人收入改善和马来人被边缘化这两套说法同时成立,那就说明了马来人社会贫富不均的问题比过去更严重了。因为当一部分的马来人被边缘化时,只有另一部分马来人的收入大大地增加,才可以出现整体马来人收入改善的数据。

不论是股权的拥有,还是收入的比率,毕竟只是局部地反映社会现象。如果对这些数据的追求,无法使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即使最后数据落实了,那又怎么样?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9月12日

06 September 2006

批评与教育

教育从来都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小至家庭,大至学校,教育的目的、理论、方法、规划,让人们不曾止歇地争论着。教育既涉及为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也关乎为学者理解、应用、成长的问题。此外,社会与文化背景,也和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就文化背景而言,华人传统上认为“教不严,师之惰”。这导致了教师严格对待学生的态度。在西方,自从发展心理学与教育联系起来之后,一种普遍的认知是教育应该以学生为中心。在这样的认知基础上,人们提倡的是诸如爱的教育这类观念。

以上两种看待教育的不同角度,往往被简单地对立起来。比如,近些年来深受欢迎的赏识教育,就要求家长或教师,以乐观的心态,发掘孩子的潜能,并且多赞美和表扬他们。

然而,一旦赏识教育矫枉过正,就很容易变成只容许赞美,不接受批评的教条。批评本来就是一种教育的方式,让被批评者了解自己的错误,进而改过。学生犯错时,教师固然可以委婉地劝导,但又何尝不能严肃地批评?一种对此的典型辩解是,批评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问题来了,为何批评一定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呢?说穿了,是我们本身对批评抱持了错误的负面态度。我们习惯于把批评和诋毁、羞辱、讽刺、挖苦等行为等同起来。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何面对批评面时,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认定对方怀有恶意。有了这样的心态,即使批评的内容理据充分,被批评者也不会省思自身的问题。

除了批评者的意图,批评者的措辞和语气是另一个被攻击的对象。的确,严厉的措辞和语气会让人不快。可是,只要批评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提醒或指正为目的,以就事论事为态度,我们又何必对措辞和语气耿耿于怀呢?批评的内容和措辞、语气之间的主次之分,是要弄分明的。

在教育中排除了批评,就难以明确地树立是非价值观。不能面对批评,就难以面对挫折和失败。不愿接受批评,就难以推广理性讨论各种社会议题的风气。犯错的人若可以逃离批评,那他又何须担当应该负起的责任?

正面地看待批评,是当下需要进行的社会教育。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9月6日

30 August 2006

隔山打牛牛不伤

武侠小说中有一门神乎其技的功夫,叫做隔山打牛,发功者可以用气劲隔空伤敌。原本以为这只是小说家天马行空的创作,不过想不到现实中竟然也有晓得隔山打牛的人物和门派。

野新区国会议员莫哈末赛益和关税局,从今年5月份开始,就不断通过国会和媒体向对方放话,互揭疮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风波、恐吓短讯、充公名车低价出售予特定人士,果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善忘的人们刚要淡忘这些事件,较劲的双方却又再发功撼动人们的神经线。

通过媒体揭露社会弊端,不但没错,还值得提倡。在国会发言揭发行政弊病,不但应该,更是国会议员的本分。让大众的目光投到阳光照不到的角落,掀开地毯让大众看到底下的龌龊,媒体与国会的角色本该如此。

暂且抛开间中是否涉及个人恩怨的问题,这些接二连三的事件,的确关乎人民与国家的利益。让人费解的是,双方似乎满足于隔空叫阵的比拼,却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迹象。相关的执法单位也没让人民看到它们是否采取了行动来调查这些事件,更别说调查的结果如何。

执法单位的怠慢,让双方不断提出更多的内幕消息。例如,关税局防范组主任阿德南阿里芬就向《新海峡时报》表示,莫哈末赛益传出具有恐吓意味的手机短讯给他。莫哈末赛益反过来表示,有关的短讯内容是提醒关税局,如果该局继续搜集证据来证明他的错误,他会在国会揭发关税局的弊端。莫哈末赛益还指关税局曾要求他不要在国会揭发该局的问题。

收到恐吓短讯为何不报警,由警方来处理?是对警方没有信心吗?若某方面的确犯错,关税局为何不应该在职责范围内去搜集证据?那是说关税局不应该对特定人士“下手”吗?关税局的执法工作和国会议员的责任,是可以拿来交易的吗?

双方的比拼绵延数月,似乎彼此身上都有抖不完的弊病。弊病一个个往下掉,却不见执法单位出来清理。这种把国家弊病摆在众人眼前,执法单位却无动于衷的现象,是要对人民传达什么讯息呢?是执法单位无能为力、国家的法律不可行、还是“刑不上大夫”?执法单位不行动,法律的意义在哪里?法律的威严何在?

隔山打牛牛不伤,法治这座大山却早已遍体鳞伤。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8月30日

23 August 2006

任意诠释的符号

如果我们询问国内现今的年轻学子对“社会契约”的理解,相信不少人会说那是我国独立时,各族人民所达致的“协议”。尤有甚者,某些人还会认为那是敏感课题而诚惶诚恐地谈论它。

在国内,社会契约应该是近年才兴起的一个词汇,至少在过去的教科书和政治人物的言论里,社会契约之说都是相当罕见的。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马的一些政治人物就根据他们的利益,任意地诠释社会契约这一社会与政治学概念。在这批人的口中,社会契约的精神和内容,纯粹是某一族群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施舍予其他的族群。

其实,最先提出社会契约论的卢梭 (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 很明确地说明,社会的产生,是因为人类生存的阻力超越了个人的力量,人类只好结合彼此的力量组成社会,并且由社会来协作并发动所结合的力量。因此,社会契约是社会个体为了生存而合作才产生的。它是互惠互利的,不会是单向的施与舍的结果。

社会契约理论的原意是在于解释社会以至于国家形成的原因和目的。简单来说,社会和国家的形成是个人为了捍卫自身的生存与利益的结果,同时也是为了群体能最好地合作以发挥最大功能。

社会契约理论的精义,不在于族群之间的利益分配,而在于人民和社会或政府之间的关系,即人民的权利与义务和统治者的权力与责任。最能说明这种关系的,就是宪法。这也是为何现代国家的建立与运作,都离不开宪法的原因。

如今,在变调的社会契约理论里,宪法的内容却变成了不同族群之间的利益和权利分配。社会契约仅仅是一个被任意诠释,并且没有实质内容的符号。在这个符号之下,建国历史所涉及的,仅仅是各族人民之间分配权益的协议。与英国这个殖民宗主国的谈判、各政党和意识形态之间的竞争,还有具体的时代背景,不是被抽离,就是被简化、扭曲、定型。

要是有人还要坚持以民族权益的角度来谈社会契约,好不好清楚地展示相关的文件和内容?好不好客观地说明谈判的时空背景?好不好理性地解释那样的背景如何产生那样的社会契约内容?

在捍卫族群利益的叫嚣此起彼落之际,提倡深入思考的态度,摒弃空洞符号的泛滥,是献给建国49周年的最佳礼物。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8月23日

16 August 2006

部落思维

因为部落格,部落这个词汇变得充满时代的色彩。可是,若我们说某个人充满部落的思维,估计那个人脸上不会有什么光彩。尤其是生活在网际网络已经进入Web 2.0的时代,若拥有的不是部落格思维,而是部落思维,那是多么的落伍。

部落一般上由几个氏族组成,不同的部落可能合并成更大的部落,以至于形成民族。不管是小部落还是大部落或是民族,都需要以一套共同的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来维系,哪怕那只是一种靠想象出来的共同特性所维系的共同体。

部落之间既存在整合的可能,也有竞争和冲突的机会。部落的内部也有凝聚和分裂的力量在拉锯。为了凝聚内部的力量,防止分裂,异议会被压抑;为了与其他部落竞争,彼此间的差异会被扩大,更严重的情况是以部落间的对抗来确立本身部落存在的意义。

对我们而言,这种以部落为本位的思考方式并不陌生。槟州巫青团再次挑起州首席部长应该采用轮任制的课题,显示了部落思维依然在某些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以“捍卫马来社会的命运”和“贯彻权力共享的精神”作为轮任制的基础,更是一种必需加以批判的论调。

首先,为何“贯彻权力共享的精神” 只限于槟州首席部长的职位?难道为了显示权力共享,各州的首席部长、州务大臣,还有联邦的部长以至于首相,都得实行轮任制吗?若轮任只是为了让几个掌权者排排座、吃果果 (权力之果),而不是为了人民的福祉,那么所谓的权力分享能为国家带来什么好处?到底领袖的职责是服务人民,还是让少数人享受权力?这是给提出轮任制者的第一个批判。

其次,为何“捍卫马来社会的命运”就必须通过轮任制来选出一名马来裔的首席部长?若现任的首席部长没有公平地照顾全州人民,那是施政不公的问题。解决方法在于政策,不在于领导人的肤色。若领导人的肤色会决定政策,那么换上另一个民族的人来担任首席部长,不过是重演朝三暮四的故事。其实,我们要的是全民的领袖,不是只会偏帮某个族群的领袖。这是给提出轮任制者的第二个批判。

部落思维,是我国无法走出种族主义枷锁的一个因素,更是我国在全球化浪潮中前进的重担。只有部落思维的人,如果换不了脑袋,不如闭上嘴巴。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8月16日

09 August 2006

动物园社会

宋朝理学家程颐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这样的话。因为这句话,程颐本人和理学多次遭受后人的唾骂。若今天还有人说这这样的话,稍有一点文明水平的人听了,除了愤怒,恐怕还要瞠目结舌,怀疑自己是否生活在封建的古代。然而,叫人难以置信的是,有人却在提醒我们,“人身安全事小,‘不雅”事大。”

我说的是国民大学规定,一旦过了凌晨12点,男女学生不可以在校园内共乘一车这一件事。守卫可以截停共乘一车返回宿舍的男女学生,命令其中一方下车,自行走回宿舍。校方的理由是,安全起见和不雅。

很明显的,这里所谓的“安全”,当然不是人身安全。要一位学生在深夜单独步行回返宿舍,怎么会比乘坐车子回去来得安全?说穿了,所谓的“安全”和“不雅”,指的都是一回事。

在制定这条条规者的脑海中,共乘一车的男女,似乎就有做出“不雅”行为的可能,必须先加以制止。而在泛道德者的眼中,这就意味着男女共乘一车是“不安全”的。可是被令自行返回宿舍的学生,一旦在途中遭受任何伤害或损失,制定和执行这一条规的人士,是否愿意和能不能负起责任?

国大的这一规定,所折射出来的,其实是国内一种日益广泛的泛道德思潮。这种思潮把特定的道德价值体系和观念,无限度扩张以至于侵入社会每一个层面,把这种道德变成考量一切事物的最高教条。个人安全尚且要让路给道德教条,更何况个人自由、互相尊重等抽象的价值?

这种思潮企图以一套道德教条来塑造“理想”的社会,因此就不得不把社会当作动物园来管理。动物园里的动物要用围墙铁笼来限制它们的活动范围,以免他们走失或伤人;动物园社会里的人得用道德教条来约束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以免他们“行差踏错”。

当现代的动物园都尽量为饲养的动物建造适合它们的生活习惯和更自由的居住环境时,泛道德思潮的拥护者却还不断用各种教条来为社会建造更加密实的道德牢笼,以为这样就可以打造出人间净土。

叫人更难过的是,人们不用担心在动物园里会被豺狼虎豹攻击,却无法让自己免于在社会上被不法之徒伤害的恐惧。动物园社会,还不如动物园。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8月9日

02 August 2006

重点和焦点

对某个事件或现象的思考,应该先确认该事件或现象所传达的核心问题,然后在不脱离这核心的前提下,才旁及其他相关的部分。任何的思考和议论,一旦违背了这样的原则,必将导致失去重点和模糊焦点的下场。我们不妨以最近发生的博特拉大学暴力事件作为探讨的个案。

发生在博大的学生纠众滋扰学生暴力事件之所以会受到高度的关注,关键在于那不只是一宗暴力事件,而且是一宗发生在大学校园内、涉及大学生对他人使用暴力的事件。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大学都有其作为学术、文化和文明殿堂的象征意义。一所大学即使无法执国际学术之牛耳,至少也该展现学术机构应有的庄严操守、文化机构应有的崇高素养,至不济也要成为一国文明水平的最高指标。恰恰好博大的学生暴力事件展示的却是野蛮和低俗,否定了这一非常基本的要求。

若要从世界各种宗教、文化和思想中寻找几个最能为人们广泛接受的价值,肯定少不了正义与和平。当一群大学生使用暴力去骚扰并欺凌眼中的敌对方,首先就违反了和平这一价值,尤其是在“敌对方”完全没有侵害到他们的情况下使用暴力。

对这起暴力事件的调查,首先就应该确认是否有人使用暴力去侵犯他人、谁涉及使用暴力、为何使用暴力。偏偏我们看到的是,有关的调查工作却从质疑受害者的身份下手,似乎在向大众宣示,只要受害者的身份有可疑之处,施暴者的行为就是可取的。

这无异于把和平这一价值从我们的信仰和思想体系中排除出去。从社会管理和规范的角度而言,它更是最错误的示范,让人们以为施暴者会受到纵容。因此,一旦问题的焦点从“你为何对他人使用暴力?”,变成了“为何你在那儿出现才让他人对你施加暴力?”,那么我们不但是纵容了暴力,更践踏了正义。为了维持公义而制定的条规,却对受害者施加了暴力以外的再度伤害。

难道因为受害者所代表的不是注册团体,就可以对他们施加暴力?此外,为何要询问摄下暴力录像的人把录像交给媒体而非校方的原因?难道把录像交给校方,暴力就不再是暴力?

暴力事件已经破坏了国家的声誉,那就千万不要让调查工作因为放错了重点和模糊了焦点,而对国家的声誉落井下石。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8月2日

26 July 2006

法与信

上周六,第11条款联盟在新山举行“联邦宪法维护全民权益”座谈会。另外300多人在举行座谈会的酒店外示威抗议,结果座谈会提早一个小时半结束。比起第11条款联盟上回在槟城举行的座谈会因反对者的示威抗议而被迫取消,此次的事件算是有一些改进。

反对第11条款联盟的团体和人士,常把该联盟的成立和行动,看作是企图插手回教事务,甚至是要教导穆斯林如何奉行他们的宗教。这样的观点不免让人费解,因为联邦宪法第11条款的内容是关于个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怎么会牵扯到“插手回教事务”去呢?

其实,问题的症结,既有大马国情的因素,也有近期的一些事件作为诱因。国情方面,是由于我国存在世俗和回教两套并行的法律。事件方面,近期就有慕迪争尸案和阿兹丽娜 (丽娜乔) 申请转换宗教信仰的官司。这些事件形成了世俗与回教两套法律模糊的交接地带。

以丽娜乔官司为例,反对第11条款联盟的团体和人士所考量的是,类似穆斯林转换宗教的事件属于回教事务,因此必须以《古兰经》、《圣训》和回教法为依归。若用宪法来诠释回教事务,那意味着约束穆斯林的是世俗法律而非回教本身。

况且,第11条款联盟的成员虽有穆斯林,却以非穆斯林为主。一旦第11条款联盟介入丽娜乔官司,就被简单地看作非穆斯林企图“插手回教事务”。更有无限上纲者担心,若第11条款联盟的诉求成功,那会导致穆斯林任意“进出”回教,来逃避他们作为穆斯林的责任。

这种情感和思维上的简化与直接反应,可以理解,却让人难以接受。因为它意味着在一种自我封闭的状态中,拒绝与“非我族类”沟通的独尊心理,以及排斥异议的恐惧心态。

然而,即使是由同文同种的公民所组成的社会,都不可能只有一种思维;更何况是多元的社会?我们无可避免地须要以理性和开明的态度来与他人对话,而非采取激烈又充满敌意的方式来与他人对抗。

一个自由的民主社会里,人们有提出诉求的权利,也可以通过示威来表达自己的心声。只要以守法为前提,以互相尊重为基础,诉求或示威都不值得大惊小怪。

不过,请不要把普遍的法律和个人信仰的问题,刻意说成纯粹是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课题。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7月26日

19 July 2006

梦想气球升空了

运动场上的竞技,很多时候不纯粹是参赛者之间的比较,反而会被当作是国与国之间的比赛,或一个国家实力的体现。如此的思维,往往在参赛单位之间的关系紧张的时候,最能显现出来,例如冷战期间的东西方两大集团,莫不以运动项目作为耀武扬威的手段。

另一方面,一些在政治或经济领域较为落后的国家,也尝试通过体育竞技来和强国一争长短。即使无法和强国并驾齐驱,只要能挤入“强国”之流,也算是与有荣焉。

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何国内某些人会热衷于追求“让大马进入世界杯足球赛决赛圈”的梦想。试想想,国际足总有207个会员,能进入决赛圈的只有32支队伍。那么,进入决赛圈不就是成为 (足球)“强国”的指标了吗?

比起政治和经济,运动领域给予小国、弱国更广泛的竞争机会。本届世界杯足球赛,美国这个政经强国的成绩,却比不上厄瓜多尔和加纳等政经实力远远落后于她的国家。能在全球盛会上“超越”美国,可说是吐气扬眉吧?

然而,看看美国在世界杯的成绩,再看看世界上各个运动项目的发展状况,我们不得不承认,要在运动项目上有所成,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达致的目标。金钱的投入固然重要,却不是成功的保证。运动项目的发展,是一个从推广、普及、选拔、培训、研究以至于管理的整体系统。系统的不完善,必将导致弊病的产生。多哥队在本届世界杯期间所上演的闹剧,就是例证。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大部分国家都会选择性发展数个重点运动项目。在鉴定要重点发展的项目之后,就该拟定妥善的长远发展计划,通过建立健全的发展系统,用五年、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来落实计划,达到目标。

可是,推广和普及运动项目以栽培更多可供选拔的人才这种基础工作,不是短期内可以看见成果的。政治人物却总倾向于靠有形的建设来为自己赚取政治筹码。4亿9千万用来在全国的中小学和社区推广重点运动项目,或许要十几二十年才能见到羽球之于印尼、乒乓之于中国的成果。同样的数目,用来开办体育训练中心,却是短期内即可以宣扬的“政绩”。

问题是,这样的发展策略正确吗?值得吗?对于大部分人民来说,那只不过是升上空中,可望不可及的梦想气球。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7月19日

12 July 2006

世界杯密码

世界杯足球赛终于落幕了。不晓得是否是《达文西密码》风潮之所及,本届赛会充斥着各种关于世界杯密码、魔咒、定律等的资讯。这些赛会的“点缀品”,有时候还要比场上的竞赛来得精彩。

对于未来和未知的事物,人类总抱有好奇和恐惧的心理。因此,星象、命理、占卜等预测未来的方法,不论古今中外,一直深受人们的喜爱。即便是西方文艺复兴以来所宣扬的理性与科学,充其量也只能为这些古老的方法贴上神秘、非科学的标签,然后和他们并存。其实,科学本身又何尝不是在寻求解释或预测未知的方式?

不过,随着时代的演变,古老的艺术,也需要现代精神的包装,“预测”也要凸显它“科学”的一面。就以赛前预测哪支队伍最终会夺冠为例,有一套所谓的1982轴心论。这是一套早在1998年或更早就已经出现的预测方式。它以1982年意大利夺冠为轴心,预测与轴心同距离的左右两端年份的赛会,会由同样的队伍夺冠。

据此,1978年与1986年、1974年与1990年、1970年与1994年的冠军队伍是一样的,而成绩也的确如此。有人以此预测1998年的冠军队伍是在1966年夺标的英格兰。预测错误之后,尚可争辩1998年夺冠的法国和当年的英格兰一样,皆为主办国、皆为第一次夺标。可是,没有人去解释,为什么轴心是1982年。

本届赛会,有人弹出轴心论的变奏,把轴心论变成3964冠军魔咒。这魔咒说的是,1978与1986、1974与1990、1970与1994、1962与2002的和,都是3964,因此预测2006年冠军的方程式就是,3964-2006=1958的冠军队,即巴西。

引进简单的数学公式,看起来有点“科学”的味道。然而,以任何一个数字为轴心,把左右两端同等距离的两个数字相加,所得的和必定是一个固定的值,即轴心数值的两倍。3964这个数字说穿了也不过是倒果为因的故弄玄虚。

重重魔咒、层层密码、条条定律,有得益者,也有受害者。可是它们一起实现的话,会是怎样的局面?1982轴心论下,2006年的冠军是巴西;54×74-1990=2006 (德国夺冠年份) 的公式下,冠军花落德国。结果两队都不是冠军。

说到底,类似的预测,只不过让媒体或个人,有多一些卖弄的机会,多制造一些话题,为世界杯这部庞大的商业机器,增添引人注目的魅力。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7月12日

05 July 2006

暴力

校园暴力短片在网上广为流传。一早起身,看到一群穿着校服的女生殴打另一名女生的短片,心情一下子低沉了下去。才没多久,又读到示威者恫言火烧收费站的新闻。

先不论短片的真假,短片内容显示了人们企图用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而火烧收费站的恐吓,则是一种通过语言传达的暴力。这样的短片、如此的新闻,正是社会倾向暴力的反映。

当然,两者还是有差别的。短片里的施暴者是以群体的暴力欺负势孤力单的受害者。反之,恫言火烧收费站的人士,是处于弱势的群体,用语言上的暴力,向强势的行政单位提出诉求。

人类文明程度的其中一个体现,就是以沟通和谈判来代替暴力。曾几何时,沟通和谈判却被视为懦弱、暴力被视为勇敢、武力被当作最有效的手段?是人类的文明倒退了,还是文明又进展到另一种层次了?

小至个人生活,大至国际事务,暴力的指数是节节上升,人们对这一现象却似乎束手无策。强势的一方公然以暴力欺凌弱势的一方,弱势的一方也用暴力来拉近和强势一方的距离。以暴易暴的结果,只会让人类本身承受越来越大的危机,然而为了一时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人们就是控制不了使用暴力的冲动。

许多人都会说,使用暴力是不对的。可是,多少人会思考社会的暴力倾向上升的原因?换个方式来说,为什么人们宁可舍弃和平的方式而采取暴力手段?或许我们可以尝试从一个比较宏观的角度来思考这一问题。

人类文明一路走来所建立的伦理、道德、宗教、法律和其他条规、守则等制度,为的就是带来秩序,进而为社会带来最大的利益。要让人们都遵守各种制度,就得让人们相信并且看到制度的可行性,并且产生令人满意或至少合理的结果。

当一套社会制度缺少了这样的功能,变成了束缚人们思想、言论和行动的冷冰冰教条,社会上受到打压的群体就会设法使用各种方式来突破制度的束缚。这时候,强势的一方若不遵守制度,或修改制度使之合理,反而采取非文明的手段来加强对弱势的打压以巩固自身的利益,暴力的种子就会萌芽、成长。

因此,要解决社会上的暴力现象,最好的途径就是让人们相信并且看到,我们还有比暴力更好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7月5日

28 June 2006

改变,从思维和方法开始

每当国立大学新生的录取名单公布时,我们就会看见和过往同时期极其相似的新闻报道。先是看到一连串的数据,跟着争议哪个民族哪个方面的数据降低或上升了,接着是质问和辩解,同时还有投诉、哭诉和上诉。经过各方一番熙熙攘攘的处理,结果虽不是皆大欢喜,只不过风波暂时得以平息,然后等待来年重演。

有关当局可能认为,他们已经很努力地想方设法去克服各种问题,却为何总不能达到一个至少让大部分人都满意的结果。人们质疑固打制,当局就实行绩效制;人们质疑为何优秀生进不了属意的科系,当局就把课外活动加入积分标准来加以解释。通过这种过程,当局试图建立一套可以说明各种情况、面面俱到的制度。可是,当局的各种做法更像是在补篓子多于寻找根本的解决方案。

摆在面前的第一道问题是,新生的录取名单是如何产生的?把制度的名堂从固打制转换成绩效制,并没有解答这一问题。顾名思义,绩效制的核心就是绩效。绩效的构成元素又是什么呢?目前高教部采用的绩效指标是考试成绩和课外活动。然而,我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大学入学考试。我们有的是大学预科班、大马高等教育文凭、A水平三种入学考试。

多元的入学考试并非问题的关键,重要的是,通过不同考试进入大学的机会,是否让人民公平享有?此外,三种考试的评估方式有没有共同的基础?成绩的评比,是否建立在可靠的方法之上?另一方面,由学校决定的课外活动分数,有没有客观的指南可以依据甚至审核?

假设上述的考量都没有问题了,在这套制度下产生的结果是怎样的呢?我们应该看到的数据是,某个科系录取了多少学生、通过三种不同考试入学的学生分布如何、入学的最高和最低积分,以及积分的平均数、中位数和众数等。

遗憾的是,在绩效制的名义下,我们的思维和方法,还是停留在固打制时期,各民族所得增减的框框之中。分析各民族学生入学状况的数据,虽有统计学和社会学上的意义,但是既然教育是这一课题的本质,就应该以教育为首要考量。

如果我们真的相信绩效制是更好的制度,能带来更好的教育成果,那么就先改变我们的思维和方法,落实真正的绩效制,提升教育的素质。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6月28日

21 June 2006

理解和误解

2006年回教学者大会工委会主席,同时是霹雳州回教教令说明官的拿督斯里哈鲁沙尼要求政府检讨诸如双佳节“共喜来也”、开放门户之类的庆祝活动,因为全国回教教令理事会裁定,若穆斯林庆祝其它宗教的节日,那将会侵蚀他们的信仰,并会导致亵渎宗教的后果。

上述反对庆祝双佳节的观点,不是头一遭出现。反对的基础建立在“不可庆祝其他宗教的节日”这一认知之上,而这一认知来自于如何诠释与理解教义和经典,以解释双佳节和开放门户的现象。同样是穆斯林的首相,就对庆祝双佳节持有不同的解读方式。

首相认为,双佳节已经跨越民族、文化及宗教的范围,只要不是以宗教集会方式庆祝,就不成问题。至于开放门户,虽然对于迎接有关节日的民族,该节日或许含有宗教成分,但是对于其他前来共庆佳节的人,他们的参与只是为了表示祝贺。

全国回教教令理事会或许能够引经据典来支持它的观点,但是在进入教义和经典范围的探讨之前,它实在有必要先把现象和问题弄清楚。先说“其他宗教的节日”这一部分,把华人的农历新年当作宗教节日,本身就是一种误解。

再说“庆祝”这一部分,双佳节的庆祝仪式,注重的是交流和共享喜悦,而不是互换彼此的信仰。如果出席其他民族或宗教的节日庆祝活动,就足以侵蚀一个人的宗教信仰,那么要检讨的想必不是庆祝活动,而是那个人对本身宗教的信仰程度。

如果说全国回教教令理事会的观点是不可取的,一些支持这个观点的人的反应更加不可取。有人表示,人们可以不遵循哈鲁沙尼的劝告,继续庆祝双佳节,但是除非人们比他更理解回教,否则不应该公开反对他的见解,因为哈鲁沙尼是权威的宗教学者。

这种以权威打压异见的呼吁,否定了深入探讨课题的可能。因人废言本就不该,况且若相信某种意见是正确的,又何必惧怕他人的质疑?权威不是服人的充分条件,正确的道理才是。为某个课题设下极高的议论门槛,若不是傲慢,恐怕就是心虚。

回教学者大会尚且呼吁与自由回教的支持者和其他宗教的信仰者对话,来消除他们对回教的误解,并且了解他们的观点。其他人又何必一早就关上对话的大门?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6月21日

14 June 2006

首选

首选这个词汇在我国不会令人感到陌生,例如我们时不时会听到要让国民学校成为人民首选的言论。前首相敦马哈迪最近表示,现任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当年并不是接任首相职位的首选。敦马哈迪还说,22个人在场上为了一个球竞逐的足球赛没什么好看的。言下之意,足球赛不是他观赏体育节目的首选。

对于某种事物的喜好,本来就是个人选择的问题。只要我们不把这样的个人偏好,施加于他人;而我们的偏好,也不会侵犯到他人,那么我们的社会应该可以安宁很多。所以,敦马哈迪不喜欢观赏足球赛,我们也没有必要对他口诛笔伐。

不过,当某些人的偏好,或所谓的首选,会影响到人民的福祉、国家的前途,他们的首选将不仅仅是个人偏好的问题而已。尤其是关于政府领导人的产生这等大事,更不得不妥当地处理。

敦马哈迪指现任首相当年只是接任首相职位的第二人选,虽然批评尖锐,却难免叫人心生更多的疑窦。

首先,首选或次选的界定,根据是什么?是政党内部选举所获得的票数多寡?是民意支持率?能力的审核结果?或是最高领导人本身的喜好?其次,首选的界定标准,是否可以因为其他因素而被左右,甚至被推翻?

根据报道,敦马哈迪指现任首相“不是首选”,所根据的是巫统党选的结果。然而,巫统并没有根据票数来定排名的规定。若敦马哈迪认为,党员投票所反映的首选很重要,为何他却根据自己的判断,推翻了这个首选?

首选必定是考量了各种因素后的决定。若一个人在仔细思量后,以次选代替首选,那么必定有其原因。这原因又是什么呢?一个政党以至于政府领导人的产生,是否只取决于个人的偏好或考量?敦马哈迪对此并没有交代。

敦马哈迪当年以他个人的权力,否定了党员的首选,到了今天却为自己当年的决定而慨叹所托非人。当然,敦马哈迪这次的感慨更多是属于个人层面的问题,像发牢骚多于指责,因为他所说的首选,并不是直指接班人的素质。

只不过,他的心声显示了,即使再怎么“英明神武”的人,再怎么掏空心思的算计,也不能确保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的下场。历史早就向我们证明了,以一人的意愿,代替健全制度的规划,是何其的危险。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6月14日

07 June 2006

威信

某所学校的训导老师本身是烟民,他处罚了吸烟的学生。学生很不服气,质疑道:“老师你禁止我们吸烟,可是你自己不也是吸烟吗?”训导老师回应说:“照我所说的去做,不要做我所做的。”

这样的事应该不会只发生在一所学校,类似训导老师的回应也不会只出现在学校。一些家长就爱用这样的说法来禁止孩子做某些事。另一些人则嘴上不说,实际上心里就这么想,或潜意识里有这样的态度。

政府让汽油起价、调高电费,却不允许商家提高货品的价格,这是一例。反过来,人民希望自己的收入年年涨,却要求物价年年如一,不也是同样的心态吗?这种只许我放火,不许你点灯的大大小小故事,从古至今不断上演。

在这些形形色色的故事里,主角的思想逻辑和行事作风是大同小异,但是其结果和影响却是因人而异。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拥有这种思想逻辑和行事作风的人,到底是处于强势还是弱势的一方,以及他的权力有多大。

例如,对比于学生,训导老师是强势的一方,因此即使他的回应不合理,学生大多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国家机关的权力遍及全民,因此人民对政策纵然不认同,很多时候只能无奈地遵守。

掌握权势的人固然可以运用他们的权势来诠释什么可以做、什么做不得,同时又可以让自己不必遵守自己的诠释,从而为自己带来便利,但是这样的便利又何尝不是向大众所做的最坏示范?

因为权势可以给人制人却不受制于人的便利,所以人人竞相争名逐利。风气所及,衍生了贪污和沽名钓誉。若没有争名逐利的能力,还可以借用暴力。如此歪风蔓延开去,家庭、学校、社会,一一波及。更甚的是,当手握权势的一方还要使用暴力来压制弱势群体的异议,我们哪还能期望人民相信和平、尊重、包容等优良价值和礼仪?

如果说家长是孩子模仿的对象、老师是学生学习的榜样,那么上位者推行政策的最佳管道就是以身作则。不能身体力行的话,法令再严、呼吁再多,只会落得“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的局面。

人民希望上位者有的是威信,而不是威严,更不是威猛。孩子对家长、学生对老师,大概也有同样的期望。“其身正,不令而行”靠的就是威信。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6月7日

31 May 2006

法律还是道德?

辩论比赛常有以法律和道德作为对立面的辩题,例如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还是道德。近来发生在台湾的“第一亲家”涉嫌违法事件,不难成为类似辩题中的研究个案。当然,台湾的这一个案,更值得我们用以对照国内的情况。

以马六甲野新区国会议员拿督莫哈末赛益向关税局“说项”的事件为例,国阵议员基于不能支持反对党动议的规定,让党规凌驾于政治人物的操守之上,采取了官官相护的行动。台湾民进党的领袖和议员,却纷纷试图和这一案件撇清关系。

在侦讯和审判结束之前,两宗事件的当事人都还是清白的。事件发生之后,要证明他们没有犯罪或犯错的最佳方法,就是通过正式的法律审讯。台湾民进党人在水落石出之前,近乎迫不及待地和第一家庭和第一亲家划清界线,或许会让人感叹政治的现实与无情,然而它从另一个层面显示了道德和法律操依旧是台湾政坛的“敏感”地带。在道德和法律面前,党派的立场不得不靠边站。

在我国,莫哈末赛益的事件原本是政治人物涉嫌借权力以遂私利的公众议题,最后却演变成政党立场应该如何之争,再以政党内部的听证会作为调查的手段。全国性的政治与法治课题、原则性的公众人物道德操守议题,最后却演变成政党的内部事务。如此的局面虽不至于叫人出乎意料,无奈和失望却是不少人对它的感受。

我们有反贪污滥权的机构,却置之不用,以政党内部的机制取而代之;就如我们有审查电影的单位,却让政党的意愿取代审查单位的决定。这种为了特定目的而破坏制度的行为,短期内或许能带来便利及掩盖问题,但是就长期而言,没有人可以确保自己将来不会作茧自缚,反受其害。

权力的出现和集中导致了某些人拥有比一般人更多的机会,若我们不能通过制度的设定来限制这种情况,社会的各种乱象必将丛生。一个好的制度可以使掌权者战战兢兢,不敢滥用权力。其次的制度可以让滥权者受到应有的惩处。至于再其次的制度,只能让当权者下台后,才来对自己当年的“杰作”指指点点。

制度之外,政治人物的一丝道德良知和羞耻之心,是普罗大众最后的期望。若连这期望也破灭了,人民还真应该细想自己可以做些什么。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5月31日

24 May 2006

温情满人间

上周,我谈到了一则“贩卖”温情的商品广告演变成“敏感”课题的事件。本周,我们不谈“敏感”,我们说一说品牌与温情。

品牌是工业化所衍生的概念,它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时,大规模的生产使得商家必须为商品开拓新的市场,而为了延长商品 (尤其是食品) 的保存期限,包装科技应运而生。

然而,这些商品到了新的市场,却难以和当地人所熟悉的商品 (包括散装商品) 竞争。消费者对有关商品的信心是一个关键的因素。由于消费人无法直接检验包装商品的品质,他们因而必须承担更大的品质不良风险。降低这一风险的方法包括搜集更多商品的资讯加以比较,或通过零售商的推荐来降低品质不良和搜寻的成本。

这样一来,零售商的推荐与否就会影响商品的销售量。为了避免受制于零售商,生产商便通过传播媒体直接向消费者推广他们的商品。消费人会根据他们使用的经验来决定是否要重复购买某个品牌的商品。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品牌成了消费人确认商品品质、降低搜寻成本的方法。

品牌间的竞争原本建立在不同商家的产品间的品质差异这个基础之上,若不同品牌的商品对消费者所带来的使用经验并无二致,那么品牌的意义就大打折扣。

研发和创新是改良产品品质,从而左右消费者使用经验的其中一个方法。然而,这一途径毕竟较为耗时,况且研发和创新的成本还得靠一段时间的生产和销售来抵消,因此品牌的塑造除了依靠产品的研发与创新,还有赖于满足消费者的心理。

如果说过去影响消费人对品牌看法的是经验因素,那么如今品牌所建构的心理因素却深深影响消费人的选择。消费者的使用经验来自于产品的直接功能,但是品牌的塑造却能让产品的非直接功能满足消费者的心理经验。

举例来说,若某个品牌能为使用者塑造一种特定的良好自我形象,那么消费者必定倾向于使用该品牌的产品,即使它在品质上未必优于它的竞争者。

品牌所传递的品质信息是属于“硬资讯”,是传统上惯用的销售手段。如今,许多商家更爱在品牌中注入“软资讯”,例如人性与温情。于是,样样商品皆温情,个个品牌皆温馨。

问题是,是商品堆砌了温情,还是温情堆砌了商品?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5月24日

17 May 2006

敏感的标签

近来,国内又发生了一宗因广告而引发的“敏感”争议。接二连三的类似事件,让人不得不感叹,这一片国土上,果真是处处“地雷”,稍一不慎,就会被炸得遍体鳞伤。

遗憾的是,当“敏感”的大旗一祭出,许多人就乱了方寸,许多事就要被封锁在警戒线之后,许多议论就要被消解于无形。常常被人们所忽略的是,“敏感”的指标是什么?

一项课题符合了哪些指标的情况之下,才被归类为“敏感”?追溯上去,是谁在什么时候和怎样的情况之下,定下了那些“敏感”的指标?“敏感”的“有效期”是一时、一世,抑或是永不过时?

如果“敏感”是地雷,我们要做的,究竟是要数十年如一日,无时无刻、战战兢兢地左闪右避,以免踩到地雷,还是诚诚恳恳、认认真真地清除妨碍我们前进的地雷?更甚的是,某些人还不断宣扬我们的周围处处是地雷,即使所谓的地雷只存在于他们宣扬的世界之中。另一些人则在有意无意之间,在地雷之上堆积尘土枯叶,导致地雷更难于清除。

广告里的人物,总会有一定的角色,每一个人物也会有一定的特征和背景。我们不会因为某个广告中的人物的好言善行,推而广之地把这个人物的优点,普遍施加于拥有同样特征和背景的人士身上;我们也不必因为某个角色的缺点,而以偏概全地以一支竹竿打翻所有同样特征和背景的人。

既然我们相信树大有枯枝,我们也爱以害群之马这句话来避免“坏人”牵连无辜的人,那么我们更应该了解逻辑学上个别和一般的不同。即使100人当中的99人无恶不作,那也不能得出第100人十恶不赦的结论。更何况广告中的那个人或那些人,不过是千百万人中的一二。

身正则不怕影斜,只要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没有可以遭人诟病之处,区区一则广告又哪能有“丑化”整个群体的能力?若要说真有什么问题的话,其实是在于我们的社会感性论述有余,理性思考不足。

思考的惰性和特定的意图驱使之下,许多人流于以“标签”来概括一切的人、事、物。所谓的“敏感”课题,有不少就是经由各式的“标签”建构(虚构?)出来的。

当然,上述引起争议的广告就算不敏感,也不代表它就没有问题。不过,那是另一个课题了。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5月17日

10 May 2006

你不是唯一

曾经因遭遇罪案而到警察局报过案的人,或许会被局里的警员告知,报案人不是类似案件的唯一受害者,还有其他的受害人遭到更大的损失和伤害。这样的说法或许是为了安抚报案人,但是似乎很少人去了解这种说法背后的深层意义。

当警方告诉报案人,“ 你不是唯一的受害者”,言下之意是警方已经接过关于类似案件的投报。警方没有说明而报案人也无从知道的是,从发生第一宗案件到报案人投报的这一段期间,警方采取了怎样的措施来查案,并且保护公众人士免于成为下一个受害者?警方那样的说法,是要告诉公众人士得小心防范,因为他们尚未破案,还是警方对案件无能为力?

至于说还有其他遭遇更惨的受害人,是否说报案人应该庆幸自己不是受害最深的那一个?说有其他的受害人,是为了减轻报案人的不满,还是为了加重报案人的担忧(因为罪犯仍然逍遥法外)?其实,有类似案件的其他受害人,只能说明案件的相关,和报案人受到的伤害程度根本就是两码子事。

当“你不是唯一”成了一种公关手段,以安抚报案人的情绪,同时减轻警方所承受的压力和抨击,而一般大众对这种公关手段却又无可奈何,警方的效率和社会的治安水平只会日益低落。

人们看到的是,高官显要被女佣卷走家中财物,警方可以在短时间内破案,然后通过传媒高调向公众宣布。同样的事件若发生在寻常百姓家中,破案恐怕是遥遥无期。这样的对比只会让人觉得,警方的破案效率是高还是低,原来还得看受害的对象而言。且不说如此的印象是对是错,无可否认的是,它会减低一般受害人的报案意愿。试想想,报案时,经过一番折腾后,警方只告诉报案人:“你不是唯一”,报案后又久久没有下文,受害人难道不会质疑报案的实际作用吗?

维持社会治安当然不仅仅是警方的责任,但是作为最相关的执法单位,警方有必要主导维持治安的责任,包括以诚恳的态度、实际的行动,向公众证明,只要公众人士肯报案,警方就能为他们分担解忧。要是人们在报案后,可以看到警方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防范罪案,自身的安全也更有保障,相信人们会很乐意和警方合作。这样的做法,其实就是一种潜移默化的社会教育。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5月10日

03 May 2006

草上之风

新闻部长拿督再努丁在国会为他的部门总结时表示,大马电视台还无法向英国广播公司看齐,直播国会会议,因为我国观众尚未能够成熟和理性地接受所有不同的看法。

新闻部长的这一番话,值得我们提出至少三个相关的问题加以思考:我国人民的理性和成熟度有多高?为何独立将近50年,我国人民还会不够理性和成熟?如何让我国人民更理性和成熟?

第一道问题有些难度,因为我们既没有衡量国民理性和成熟的尺度,也没有专家学者的统计分析。没有明确的尺度,缺乏可靠的研究,国民理性或成熟与否,便成了主观判断的结果。新闻部长认为国民(观众)不够理性和成熟,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前首相敦马哈迪会持有相反的意见。否则,他也不会建议由人民公投来决定是否要建美景大桥。若人民不够理性和成熟,公投不就等于误国误事了吗?可见,这第一道问题的答案还是有些模糊的。

如果我们假设新闻部长的话是正确的,我们更应该感到忧心忡忡。我国处于东西方文化交汇的环境之中,再加上这是信息充盈、通讯发达的时代。要是我国人民尚且无法善用这样的有利条件,让自己变得理性和成熟,那么不仅独立的意义会大打折扣,国家的前景也堪虞。是什么因素导致国民的理性和成熟度不能达到“可以接受不同看法”的水平?是否我们在开启民智、提倡多元、尊重异见等方面的工作有所欠缺呢?

那么,我们是要等到人民都足够理性和成熟了,才来直播国会会议,或是直播国会会议本身就是提高人民理性和成熟度的方法呢?如果新闻部长认为,国会是议员们开放地讨论各种课题的场所,包括所谓的敏感课题,那么为何不把国会会议作为一个让人民学习的典范,向人民展示如何理性和成熟地讨论课题?
《论语·颜渊》中提到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这句话的大意是政治领袖的言行表现像风一样,平民百姓的言行表现像草一样,风吹在草上,草一定顺着风的方向倒下。如果议员们在国会的发言表现出来的是君子之风、教化“草民”的美德,直播国会会议不就是偃草之风吗?

怕只怕,国会里有的是侮辱女性的淫语,还有叫人下地狱的狂言。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5月3日

26 April 2006

白杨树与沙漠玫瑰

数年前,读了龙应台的〈百年思索〉。她以文、史、哲三个方面来说明人文素养,当时我虽是由衷地同意,不过少了一份比较真实的体会。刚过去的复活节期间,我到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走了一趟,却不经意地体会到文学和历史如何伴随着这一座欣欣向荣的城市,为它增添人文气息。

爱尔兰没有辉煌的历史文明,论经济实力则曾经是欧洲的贫户。然而,近年来爱尔兰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潜力良好。让人侧目的是,在踩着现代化步伐前进的当儿,爱尔兰并没有把人文元素放到两旁。

撇开通俗的民族和流行音乐不谈,文学在都柏林就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今年4月刚好是贝克特(Samuel Beckett,1906-1989)的百岁冥诞,都柏林到处可见相关的海报和布条。乔伊斯(James Joyce, 1882-1941)更似乎是都柏林之宝。除了塑像和纪念馆,他的著名作品《尤利西斯》中的一些章句,更被铸成铜砖,铺在市内的主要街道上。当然还少不了王尔德(Oscar Wilde, 1854-1900)、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 1856-1950)、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 1865-1939)等爱尔兰作家的身影,出现在市内的各个角落。

叫人不无感叹又佩服之处还在于,爱尔兰人能以包容的态度对待一些具争议性的作家。贝克特出生在宗教色彩浓厚的爱尔兰,却很早就远离宗教信仰,后来还舍弃英语而以法语创作。乔伊斯厌恶都柏林、自我流放以至于客死异乡、《尤利西斯》负面地描写爱尔兰人还曾是禁书。这一切都无损他们今天在爱尔兰的地位。

另一方面,爱尔兰历史上著名的“马铃薯饥荒”(1845-1849),是爱尔兰历史上极悲惨的一页。数十万人死亡、数百万人迁离爱尔兰,这样的悲剧在某些国家是避谈之唯恐不及。可是,爱尔兰人不但记录下这段历史,还在河边走道上竖立起瘦弱、干瘪的人物和狗塑像,提醒来往的行人这场灾难。

爱尔兰人既珍惜文学也重视历史,哪怕是“另类”的作家、黑暗的过去,他们都以开放、正面的态度去接受和面对。文学和历史与爱尔兰所展现的活力,不但没有冲突,更是相辅相成。

就如龙应台所说,文学是白杨树在湖中的倒影,让我们不至于忽略另一个可能比岸上白杨树更真实存在的世界;史学是沙漠玫瑰的开放,让我们认识事物的起点、理解它的现在、判断它的未来。健全的社会发展,怎么能少了它们?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4月26日

19 April 2006

看门的猫

联邦法院刚裁决,为了居民的健康、安全、福利或地方上的良好秩序,地方政府有权制定、修正及撤销任何条例,不少地方政府便迫不及待地宣布,会定下条例来管治在公众场合“行为不检”的人士。

虽然过后内阁下令暂停执行相关的条例,直到内阁以及全国地方政府理事会为“行为不检”作出明确的定义和诠释,但是为“行为不检”作出明确的定义和诠释,是这宗风波合理的落幕方式吗?或者它是往后更多风波的序幕?

我们要问的是,为何需要制定条例来管制“不检点”的行为?现有的法令不足以管制那些行为吗?地方政府是这一方面恰当的执法机关吗?是地方政府急于扮演“道德警察”的角色吗?

若大家不善忘,应该还记得在今年初,联邦直辖区宗教事务局试图组织一支志愿队伍,来检举做出“有伤风化”举动的人士。为何这些掌握权力的机关,对于道德事务念兹在兹?而它们对道德的理解,却是小得连简单的牵手、拥抱,都被视为有伤风化?

看一看联邦法院作出裁决时所根据的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2条文,它所强调的是居民的健康、安全、福利或地方上的良好秩序。试问,牵手、拥抱等行为,如何威胁居民的健康、安全、福利或地方上的良好秩序?若这些行为真的会带来威胁,那我们是否需要打造一个封闭的清教徒式社会,除了严加管制人民和进入我国的外人的一举一动,还要禁止人民出国,并且断绝人民接触外界资讯的管道?

有人认为,这样的条例是为了突显我国的国情。姑且不论我国真实的国情如何,有趣的是,如果我国的国情真是容不下那些所谓的“不检点” 行为,为何不少政府机关却喜欢组团到海外,包括那些把“不检点” 行为视为家常便饭的国家去考察?

要是地方政府关心居民的健康、安全、福利和地方上的良好秩序,那么,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的健康、攫夺匪威胁居民的安全、公共设施被破坏损及居民的福利、流氓宵小扰乱地方上的良好秩序,地方政府曾否正视这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它们又采取什么具体方案来克服这些问题?

猫不抓耗子却跑去看门,看门时又无力赶走狐狸、豺狼,只晓得对门前的麻雀张牙舞爪,这是一个正在发生的寓言故事。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4月19日

15 April 2006

辩论技巧 – 辩论比赛的奇技淫巧?——从辩论技巧谈到辩论比赛的意义

曾经听过某些辩论比赛的评判说过类似的话:“我只看双方的内容,辩论技巧我不懂”、“我注重的是辩论员的个人修为,关于辩论技巧的问题,我不晓得,你们去问其他几位有辩论经验的评判吧!”。每次听到类似的话,我总不免要感到纳闷:评析一场辩论比赛的时候,真的可以像上述评判那样,把辩论技巧从中抽离吗?试想想,一个影评人可以说:“我只看剧本,导演的拍摄技巧我不懂”吗?或者,文学评论家可以说:“我只看故事情节,作者的写作技巧我不晓得”吗?

就像电影的拍摄技巧如灯光、镜头、配乐、剪接等本身就是电影的一部分;谈文学作品脱离不了作者的写作技巧;辩论技巧和辩论比赛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然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到底什么是辩论技巧。社会上有不少人,包括一些辩论赛的评判,对“辩论技巧”抱持着负面的理解,进而鄙夷辩论比赛,或是被他们归类为“技巧型”的队伍。

藉着第九届全国大专辩论会筹委向我邀稿的这个机会,我想在此把自己对辩论技巧的一些看法,和各位读者分享。同时也希望这篇文章能达到抛砖引玉的功效,促使大家共同探讨辩论比赛的意义与目的。

本地辩论队伍所采用的“辩论技巧”,深受两年一度的亚洲大专辩论会( 1986至1990)及国际大专辩论会(1993至2003)的影响。举例如下:

(甲)亚洲大专辩论会
(一)当对手提出一个论点时,不做正面回应,只是轻描淡写的以一句“何以见得”敷衍了事。
(二)在处理比较利弊的辩题时,提出“一个大利胜过许多小弊”(反之亦然)的概念,却无法或不去证明为何自己提出的就是“大”利,而对方提出的却是“小”弊。
(三)在字面上大做文章,例如“增长不等于成长”等。

(乙)国际大专辩论会
(一)在自由辩论时,反复追问一个问题。不管对方是否回答了该问题,就是口口声声说对方没有回答,然后抛出一句“第五次(追问)了喔”。
(二)回答不了对方的问题,就抛出一句“我方已经回答过了,对方是没有听见呢,还是没有听懂”。
(三)改编一些经典名句,例如把“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改成“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温饱来。
(四)在处理比较性的辩题时,提出“只有两者并存才能比较”的概念。当对方说“如果没有一者会怎样”时,就抛出一句“如果没有如果,对方的(立论)架构在哪里”来揶揄对方。

以上只是其中的一些例子,发生在辩论场上的“抄袭”或“模仿”事件,当然不止于此。不过,有机会观赏到这些区域性和国际性辩论盛会的人不多,所以有关的“抄袭”往往却变成了极受欢迎的“创意”。更让人遗憾的是,许多辩手所模仿的,只是非常形式化的“技巧”,常让人有东施效颦的感慨。

对于初学者来说,模仿成功辩手可以是一种学习的方式。可是一味的模仿而不去领悟成功辩手之所以成功的关键,从而为自己定位,并且为自己找到明确的方向,最终也只是一个囫囵吞枣的结果,永远做别人的影子。

其实,辩论技巧所包含的道理非常简单,那就是:把道理说得清楚又有说服力。最高明的辩论技巧不需要太多的花巧,也不必太花俏;它无需太刻意,也无需我们去费尽心机;它根植于我们的知识和语言之中。

有人把辩论比赛比喻为“比武竞技”,把辩论会当作“武林大会”,如此的类比是相当有趣的。知识好比内功,内功深厚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有风雷之势;辩论场上,知识根底深厚的,随口一句皆成文章。不过,这一招是否能打在对手的身上,还得看招式是否正确;出口成章又是否字字珠玑、句句皆中辩题的要害,那还得看辩手的语言驾驭能力。一位武者所追求的,是使出能够发挥本身内功最大威力的招式,克敌制胜;一位辩手所追求的,是用有力的语言,表达精确的知识,说服评判 —— 这就是所谓的辩论技巧。


辩论比赛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台上的双方有着同等的发言权。哪怕你是所谓的传统强队,又或者你过往的记录乏善可陈,到了台上,你就得尽一切所能去论证你的立场、去说服评判。你不应该因为你是“强队”而背负更大的论证责任,也不因为你是“弱队”而获得额外的同情分。或许我们倾向于同情弱者,可是我们却不能让对“弱者”的同情,影响了我们的客观判断,甚至使我们对“强者”施加不对等的要求。尤其是当“强者”和“弱者“的界定,是建立在先入为主的假设之上,那就更不可取。

以这样的一个共识作为前提,我们再来看看到底要辩些什么。是为了确认真理是处于那一方的立场之中吗?由于辩论比赛的要求就是双方的立场必须对立,如果一方的立场代表着真理,那另一方的立场就是谬误。那么又是谁来决定哪一方的立场是真理呢?如果是由评判或观众来决定的话,比赛就没有进行的必要,让评判或观众根据自己的见解直接投票就行了。如果是看场上的双方谁说得好来决定的话,所谓的真理却会产生不确定性。同一个时候用同一个辩题进行两场辩论比赛,可能得出相反的成绩—— 结果谁代表着真理?

由此可见,胜与负不代表真理属于哪一方,我们也不必假设比赛的胜利方意味着真理的所在。毕竟,如果其中一方的立场代表“真理“的话,那么比赛也就失去“公平“这最主要的竞赛基础。只有在双方立场都“有真有假”的情况之下,辩论比赛才有进行的可能。辩论技巧的功用就在于把己方立场的“真”和对方的“假”尽量突显出来。

举个例子,“人性可移还是不可移”这样的一道辩题,是为了使我们在比赛过后找到人性是否可移的答案吗?是否说“人性不可移”的一方胜了,所有的观众就不得不相信“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孩子会打洞”吗?到了下一次,正方胜了,同样的观众就非得改变看法,相信“橘生淮南则为枳”吗?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位评判,认定了这道辩题就是要站在“人性是否能够由善转恶或由恶转善”的角度去谈,认为这才是辩题的正确“语境“(context)。所以当正方从这个视角去提出论点时,他觉得正方很有“诚意”。当反方从不同的角度去诠释辩题,提出人性中的理性等特质不会从人身上被移走时,他就认为那是在玩弄“辩论技巧”。
在这个例子当中,我们可以发现到主要的问题不在于反方有没有玩弄“辩论技巧”,而是在于该评判企灌输一种他认为政治或道德正确的观点,然后用这观点去判断比赛的胜负。其实,辩论技巧不是诡辩、不是扭曲真相,而是有效地把一道辩题的不同层面和方面呈现出来。当然,这一要求必须建立在辩题的可辩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之上。涉及的各方,包括参赛队伍、主办单位、评判和观众,必须对此达到共识,辩论才有进行的可能,讨论辩论技巧才有意义。如果“人性可移/不可移”必须以“人性是否能够由善转恶或由恶转善”的角度去谈,那反方如何立论呢?

这其中的重点就在于,辩论比赛不只是要看你说些什么,还要看你如何说,能不能说出一个论证自己立场的理论体系。“如何说”正是辩论技巧的精义所在,而其背后的语言哲学更可以让人细细的研究。语言哲学是近代的显学,语言——权力--知识的关系是其中的研究重点。掌握辩论技巧的人,应该更有能力勘破三者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然后解构语言所建构的世界。英国哲学家卡尔波普指出,语言哲学有如拭擦眼镜,它有助于我们看清问题。可是如果我们只记得拭擦眼镜,却不去看世界,眼镜擦得再亮又如何?同样的,掌握辩论技巧不只是为了让我们在辩论场上获胜,它更是帮助我们看清世界的能力。否则,一旦脱离了辩论比赛,辩论技巧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说辩论技巧是形而下的“器”,那我希望通过这“器”可以帮助辩手门达到形而上的“道”,虽然这注定是一条漫漫之路。

当然,辩论技巧是否用在正途,还得看使用者的个人心胸格局与心理态度。就如高希钧教授所说“格局决定结局”,那么态度则会决定深度。在此,我简单的把态度归纳成“三要三不要”,即:要用心、要有恒心、要虚心;不要自大、不要自满、不要自私。进一步来说,它关系到个人的修养。中国上海复旦大学张霭珠教授在《狮城舌战》一书中所说的一番话,常让我感动。她说:“辩论赛不仅供人欣赏,给人以启迪,更重要的是一个人在把自己培养成一名优秀辩论员的时候,所经历的艰苦与磨砺,所付出的汗水与代价将得到最好的报酬:知识、智慧、人格……都得到了升华”。

第9届全国大专辩论会的主要概念是走入群众。我则希望,辩论比赛不只要走入群众,还要感动群众、感染群众、带动群众,继而在社会树立一股“辩论精神”。正如伏尔泰说:“虽然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维护你说话的权利”,辩论比赛正是要体现这种精神。

收录于《九辩风云录》

在蕉风吹拂、椰雨灌溉、骄阳曝晒下成长——谈马来西亚的辩论风格

从一个民族或群体所使用的词汇,我们不难猜测他们的生活环境和习惯,或者更贴切的说,一个民族或群体的生活环境和习惯,深深地影响了他们的语言特色。就像爱斯基摩语里形容雪花的词汇、阿拉伯文里描绘骆驼的词汇、还有华语里和烹饪有关的词汇,都是其他语文难以望其项背的。以这样的一个角度探讨马来西亚的华语辩论风格,会得出怎样的结论呢?

近年来,各国或区域辩手之间的交流和观摩机会增加了,辩手和辩论队伍们的参照对象也随之而增加。以往大家在各自地区内都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辩论方式,如今却成为独树一帜的“辩论风格”。当我们把各种“辩论风格”互相比较的时候,就不难发现一些有趣的现象。

例如,马来西亚辩手的风格趋向于刚强(有人认为是霸道),就像那常年炎热的天气。间种或许会有一雨成秋的变化,但它总体上还是靠猛烈的阳光,让人屈服,又爱又恨。中国大陆辩手的辩风倾向于华丽(有人认为是花俏),就像那变幻的四季:春天的锦绣、夏天的繁盛、秋天的萧瑟、冬天的冷洌,让人眼花缭乱,难以招架。台湾辩手善用淋漓尽致的语言,述说一个简单的道理(有人认为那是单调),就像亚热带气候的两个极端,用理性和感性交织出整个画面。原来辩论和气候,也有着内在的联系!?

马来西亚多元种族和曾受英国殖民的社会背景,让我们有机会接受不同文化的熏陶。因此,我们的思想体现的是一种多元文化的融合(有人认为是混杂)。表现在辩论风格上,马来西亚辩手通常采取一种较为圆融的立论方式。相对而言,中国辩手比较单元(有人认为是精纯)的文化背景,使他们采取直线式的立论方法。两种方法各有长短:圆融型面面俱到却有自相矛盾之虞;直线型单刀直入却有顾此失彼之忧。看来辩论风格也是一种文化现象!?

马来西亚的华裔,一般上从小便开始接触并使用各种语言:华语、马来语、英语、还有各籍贯的方言。单看知晓的语言,世界上恐怕还没有多少其他地区的人士能够和马来西亚的华裔相比。可是一旦提到精专的语言,马来西亚的华裔恐怕没能跟多少其他地区的人士相比。这样的情况来到辩论场上,我们发现,马来西亚的辩手在华语表达方面,融入了外语或方言的色彩;在语音方面,有些荒腔走调;组词造句时也不怎么讲究语言的精确与优美(有人认为是活泼)。相对的,中国大陆的辩手不但字正腔圆,遣词用字时还讲求字字珠玑,结构严谨(有人认为是拘谨)。台湾的辩手则凭借着流畅的表达能力,紧抓一点,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让人觉得他们是很有自信的自由发挥(有人认为是散漫)。仔细一想,这和大家各自地区的社会文化生态,不是有些类似吗!?

以上是我尝试用“一般化”(generalisation)的方式来比较各地区的辩论风格。其实,“一般化”是很“危险”的做法(包括这句话本身?),因为他很容易忽略了各个对象的内在差异。比如,当我说“马来西亚辩手”的时候,是否意味着我的描述适用于所有的马来西亚辩手呢?因此,以上关于各地辩论风格的比较,只能当作是一种简单的现象归纳,而非绝对的标准。当然,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如此的归纳方式,有助于从宏观的角度突显各地区辩手的特色。作为比较和学习的目的,有其一定的功能。尤其是当我们自我检讨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和中国大陆或台湾的辩手相比,我们有什么不足之处?他们又有什么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马来西亚的辩手面对的最大障碍在于语言驾驭能力,尤其是在和中台两地的辩手同台竞赛的时候,这一问题更为明显。从最基本的咬字和发音,到词汇的运用和句子的结构,再到使用语言营造动人的气氛或向对手施加压力,马来西亚的辩手们还得多多向中台的辩手们学习。比起我们的长辈,年轻一代的马来西亚华裔在华语发音方面有着明显的改善。然而,在语言的精确和美方面,我们却面对更大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习惯于把华语和其他语言参杂着使用。简短的一段谈话中混杂着各种语言的词汇和文法,不但普遍,甚至让人习以为常了。当某个人在发表意见的时候,我们可能无法确认出他正在使用着的主要语言。或许,是猛烈的阳光把我们使用的语言给晒焦了吧!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的正规教育以马来文和英文为主。大部分的学生使用马来文或英文学习历史、地理、科学、数学等科目,在表达相关领域的知识时都是使用英语。华语成了“日常”或“非专业”语言。也就是说我们甚少使用华语做专业或学术性的探讨和表达,可是辩论比赛的要求正好是与此相反。“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辩手们到了场上使用华语时左支右绌的窘态就不难预见了——词汇贫乏是常有的现象,更严重的是用语庸俗(低俗?)。从宏观的角度而言,这是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一大挑战。

除了语言,辩论赛的另一支柱是知识。每一道辩题都要求辩手掌握相关课题的特定知识,同时具备作为一名辩手所应有的基础知识和能力,如逻辑思考和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掌握辩题的相关知识通常有赖于辩手们拿到辩题之后的充分准备,这和辩手们对待辩题时否有求知求好的态度有着很大的关系。与此同时,辩手们如何收集并分析资料也十分关键。从马来西亚中学以至于大专级的辩论赛,我们不难发现辩手们对待辩题的态度就像应付考试一般,不求甚解,只求过关。最好有人像补习老师那样,告诉他们“重要”的资料,让他们在“吸收”了之后,轻松上场。比较用心的辩手虽然会努力的收集资料,却又因为缺乏分析资料的技能,无法把资料化为精致的“材料”,结果只能带着粗糙的“原料”上场。另一种情况则是因为没有具备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面对深奥的论述时犹如老鼠拉龟——无从下手。

如此的状况可以从马来西亚的社会环境中看出端倪。首先是教育以考试为最终目标,不重视思考。虽然教育部在中小学课程中加入“思考”、“创意”的元素,然而在这个文凭至上的社会,学生们最终还是淹没在考试的汪洋里。所谓的思考和创意,成了点缀品。不少学生还是到了大学之后才接触逻辑这一门课业,有些甚至在大学毕业之后都不晓得有这一门课。对他们而言,“逻辑”(logic)只不过是一个形容词,而不是思考的工具。例如:“你说的话一点都不logic的”——典型的“马”式华语。

其次,在阅读风气低落的马来西亚社会里,教科书或相关的参考书是最多人阅读的书种,娱乐杂志是最畅销的课外读物。平时谈论“美”容或那个明星艺人比较“美”,以为那就是“美”学。一旦面对“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这样的辩题,才发现原来“美”不是那么一回事。

从这又带出了另一点:辩手的人文素养。作为一位华语辩手,除了说流利和标准的华语,对中国文、史、哲各方面的知识也要有一定的了解。作为一位马来西亚的辩手,对于马来西亚政、经、文、教各个领域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总该要有一定的见解。遗憾的是,普遍上马来西亚辩手的表现都不尽如人意。

看到这里,或许有人要问了:难道马来西亚的辩手就一无是处了吗?当然不是。在大环境不如中台等地的情况之下,马来西亚的辩手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克服更多的障碍,才能在辩坛上略有成就。如果想要“登峰造极”,除了付出更多的心血,还得有坚持的毅力和牺牲(当然不是性命,而是时间、学业、家庭等)的勇气。

虽然如此,还是有不少的马来西亚辩手,选择踏上这条荆棘满布的道路。更重要的事,马来西亚辩手还得在缺乏校方、家长、朋友等各方面的支持和体谅的情况下“自力更生”,为辩论默默付出。这造就了马来西亚辩手像指天椒般不起眼却辛辣无比的风格。这样的风格在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晚期以前的辩手身上,特别明显。(注:笔者错过了80年代之前的辩坛,因此无从比较。)进入21世纪,“传统”的辩手精神面貌正在改变之中——比起他们的前辈,许多的辩手变得计较,变得取巧。在急剧变动的现今社会里,或许我们无从(无需?)阻止这样的改变,然而适当的回顾前辈们走过的路,检视他们遗留下的足迹,是否能帮助我们找到自己的道路呢?

走在初春的格拉斯哥和爱丁堡,感受两座如此靠近却如此又不同的城市,赫然发现,“风格”总在不经意间,由一代代人慢慢塑造。其中又有一些深具影响的人物,为这风格涂上不同的亮丽色彩。马来西亚的辩论风格,已经在几代人的努力之下,展现过不同的色彩,可是目前却处于黯淡。期待、期待!期待下一次的复兴。

收录于《九辩风云录》

12 April 2006

国产歪风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国人在谈论社会问题的时候,总爱把西方歪风说成是罪魁之一。这样的论调不但被不少大小官员、社会贤达收入他们的演说里,还俨然成了中学生作文的模范论点。至于西方歪风具体来说是什么,似乎没有多少人深究,西方歪风如何对我们的社会带来问题,更不在讨论范围之内。总之,我们的文化重视和谐,我们的社会优雅有礼,社会问题的源头不在西方,又会在哪里?

可是,国内某些人,包括那些诉说并且向他人灌输西方歪风论的人,却以他们的所作所为,来撼摇西方歪风论的可信度。

比如,我们说尊重是我们的优良风气,可是总有人要把自己的价值观和习惯定为唯一的正统,然后要他人来尊重自己,却不去尊重他人的价值观和习惯。这样的情况,恐怕是要把尊重解读成唯我独尊、唯我独重。这是西方歪风的影响吗?

又比如,我们说协商是我们的传统,可是一旦出现一些异议,哪怕是在再也恰当不过的地点、以再也温和不过的方式提出来,这些人就会纠众上门,不但不愿意和异议者商谈,更不给他解释的机会,就宣布他罪名成立。这种霸道的恐吓他人行为,到底是西方歪风在作祟,还是被当作了我们的传统?

再比如,我们说谦和是我们的性格,可是在太平盛世、稳稳当当地享受各种优惠的人,却又是挥动武器、又是呼喊激烈口号,塑造虚假敌人来宣誓自己捍卫族群权益。这种左看右看都不怎么谦和的举动,难道也是受西方歪风荼毒的结果?

我们在感叹社会风气败坏时,是否只看到西方歪风而忽视了我们的所作所为,可能成为对社会带来更大戕害的国产歪风?我们批评西方政府强把自己的意志加诸于他国是唯我独尊的心态,那我们又是否用互相尊重的态度去对待他人呢?我们非议西方影视的暴力与血腥影响青少年的行为,为何我们自己却用暴戾的方式去威吓他人,给青少年一个最不良的活生生示范?我们抨击西方以武力宣告自己的权威、攫取利益,为何我们自己要以武力的象征、战斗的言语,来宣示自己不可侵犯的利益?

《论语·卫灵公》中有这么一句:“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与其大骂西方歪风,不如首先摒弃国产歪风。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4月12日

06 April 2006

教育季节谈教育

我们的国家常会出现一些“季节性”的课题,一阵喧闹之后,不是不了了之,就是草草收场,又或者反反复复、没有定论,然后由其他课题取代,同时等待重新出场的机会。

最近可说是教育课题的季节。董总与全国校长职工会之间的纠纷、校长被指责贪污、政府会考成绩放榜后的荣耀、伤悲与争论、申请大学科系(尤其是医学系)的课题既有“演习”又蓄势待发、教育部先是表示有意检讨考试制度,接着有意划一全国学校所征收的学杂费。凡此种种,都足以让举国上下沸腾一番。

无可否认,我国政府十分看重教育,也常为国人勾画出远大的教育前景。面对各种课题,政府也信誓旦旦会好好处理。然而,若我们无法从心态和方法上对症下药,不但美丽的教育前景难以实现,再多的教育方案也不过是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

就以消除过于注重考试这一弊病来说,教育部提出的方案是减少考试科目,允许某些科目进行校内评估。想当初教育部增加考试科目的时候,不也可以提出堂皇的道理吗?增加科目是让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塑造更自主的学习风气、让学生拥有更广泛的知识和技能……如此的目的不好吗?

其实,只要心态不改,不管考试的科目多或少,过于注重考试的弊病就会依然存在。这样的心态从何而来呢?现今社会,一纸文凭成了衡量个人成就的重要标准,也是求职的重要通行证。考试不但决定了我们能否得到一纸文凭,考试成绩更成了称量文凭分量的指标。更甚的是,考试不但被用以衡量个人,还变成了家长、学校、县市和州属之间互相评比的工具。

当我们把求学——考试——升学设定成每个学生的共同和最佳道路,强调学生的任务只是专心念书,然后考获好成绩,而没有为学生开拓各种不同的个人发展空间,没有为“成就”设定多元的定义,我们无异于在强化过于注重考试的心态。

只要考试成绩还是衡量个人“成就”、决定个人“前途”的不二法门,过于注重考试的心态将继续存在。只要这样的心态还在作祟,即使减少了考试科目,学生、家长、县市、州属依然可以在几个考试科目上一较高低。这样的方法,解决了什么问题呢?

等待下一个教育课题的季节……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4月5日

30 March 2006

中文教育与国家竞争力

巴黎街头的一则广告这么写着:“学中文吧,那意味着你未来几十年内的机会和财富。”法国有约3万人学习中文,开设中文专业的大学和高等院校约130所,开设中文课程的中小学近150所,学生人数达8000。

英国政府计划在全国200多所中学开设中文班,并且拨款予100多所小学开办中文课程。早在2003年,英国就制定了中文教学大纲,据此编写中文教材《快乐中文》,现为135所中学使用,深获好评。此外,英国政府不但拨款支持大学开展中国研究和建立中国研究资料库,也计划拨款100万英镑以普及公民学习中文。

美国的俄勒冈大学和波特兰市的中小学学区获得国防部70万美元的赞助经费,开办从小学到大学的中文课程。课程的目标是让学生把中文讲得和母语一样流利,当学生到了大学时,基本上可以用中文为上课的语言。这计划将成为其他中小学和大学开办类似中文课程的模式。另一方面,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正考虑拨款13亿美元,在公立中小学开办中文和中华文化课程。

从上述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世界各国无不希望乘搭中文的列车,赶上中国经济起飞的趋势,从中分一杯羹。这样的心理,推动了目前在全球方兴未艾的学习中文热潮。不管是把中国视为合作伙伴还是竞争对手,为了国家的竞争力着想,学习中文变成了重要的条件。

我国政府在大学开办中国研究所、在国小教导中文,许或是政府也看到了这股不可忽视的大潮。然而,面对着发达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开展它们的中文课程,若我们也采取相同的方式来赶搭中文列车,试问我们有能力投入如此庞大的资源吗?我们如何确保投入资源后,获得比它们更大的成效呢?我们如何确保在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优势呢?

在这场竞争里,我们必须了解本身的优势并加以充分发挥,才能够以较少的投入,得到更大的成效。我们的优势就在于,我们既有的中文教育体系比起这些发达国家有着更好的基础、更为完善。加上我国华人的文化保存得相对完整,在和中国人的交往上,有着文化认知上的便利。
因此,不论是语言还是文化方面,我们在起跑点上已经领先了。若我们认清这是竞争优势,加以发展,我们还愁不能在这场竞争中占优吗?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3月29日

22 March 2006

团结是什么?

巫统野新区国会议员拿督莫哈末赛益在下议院参与辩论元首施政御词时指出,政府一直强调我国多元种族社会要多交融以达到全民团结的目标,却又让各源流学校存在,因此他认为,政府促进国民团结的努力已彻底失败。

国内总有一些人,爱发表“各源流学校不利于全民团结”这样的言论。莫哈末赛益不是第一人,看来也不会是最后一人。然而,若向这些人追问,各源流学校如何不利于全民团结,恐怕他们也说不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

例如,上述的“各源流学校妨碍多元种族交融”的观点,稍加思考,根本就站不住脚。试问,交融就必须长时间地同处一个屋檐下吗?同处一个屋檐下,却因为政策、观念等因素,导致不同种族间存在有形和无形的隔阂,这能带来交融吗?如果交融的方式是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要别人迁就自己,却不肯了解甚至排挤他人,这样的交融,能够达到“团结”的目的吗?发生在印尼的排华事件,早就证明了,这种“同一屋檐下”的“交融”模式,无法达致全民的“团结”。

“各源流学校不利于全民团结”,这种说法的最大问题,还在于说的人没能告诉大家,我国各族人民真的不“团结”吗?所谓的“团结”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为什么消除了各源流学校就能带来“团结”?“团结”的目的又是什么?

有一种说法是,我们需要通过国民学校来建立共同的“国民特质”来达致团结,而“国民特质”可以是共同的语言、文化或生活方式。持这一观点的人,抱有“国民特质”必须是单一的这种迷思,忽略了我国的建国特点。

我们不能抹杀各民族携手以和平的方式争取独立而建国这一史实。如此的背景,注定了多元并存是我们的“国民特质”。若要在此基础上有所改变,那只能是由多元并存发展成多元共荣。否则,以单一取代多元,就是对建国共识和“国民特质”的叛离。

如果说共同的学习环境能带来“团结”,那我们实在无法解释古今中外无数的“内战”和各种形式的“阋墙之争”。如果说“团结”的目的是为了独尊一家,这样的“团结”不要也罢。如果因为学习环境的差异就不能“团结”,那我们不但要为国家的前途担忧,更要为世界60多亿人的未来哀悼。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3月22日

16 March 2006

不只是华小的问题

教育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表示关注董总与全国校长职工会之间的风波,不过教育部不会干预此事,而是由涉及的双方自行解决争议。他还说有关校长贪污的指责是华小、校长和董事会的课题,不要把国小和淡小也牵扯在内。

教育部长或许是认为这是涉及华教的“敏感课题”而出此言,然而作为一位国家级的领袖,他的说话却有待商榷。

首先,不论是华小、国小还是淡小,都是国家教育体系的一环。目前发生在华小的风波,当然也是国家教育的课题。教育部长管理着国家的教育体系,关注有关的风波本来就是部长的职责所在。除非教育部长以为华小不在他的权限之内,或是教育部对此事全无责任,否则这就不能仅仅是华小、校长和董事会的课题。

其次,由于这宗风波牵涉到指责教育部公务员(校长)贪污,教育部长身为扬言肃贪的政府内阁成员,更应关注此事。若部长十分确定国小和淡小没有贪污之事,那就应该直接否定国小和淡小校长贪污的质疑。若不确定,那就应该调查。武断地说这事件只涉及华小,又如何扫除人们心中的疑惑呢?况且,此事关系到教育部属下的机构,教育部却摆明了置身度外,未免吊诡。

追究这次争端的起点,教育部更不能推诿责任。事关华小食堂的招标和决定权力,教育部一直没有给予明确的法律交代。即使教育部发出了指示,却又没有保证各地的教育局依令而行。法令不明、政令不行,正是此次风波的导火线。再往深一层追究,教育部即不肯全力资助华小,又不肯给撑起华小另外半边天的董事部明确的定位,早就为华小的风风雨雨埋下了爆发的伏线。

这一事件虽然发生在华小,表面上直接牵涉的是华小的校长、家长、董事,然而它所折射出的是整个国家教育体系的弊端。各方面千万不要一厢情愿地以为这只是华小的“内斗”,因为它牵涉的层面即深且广。细细思索,我们将发现,它实际上是国家资源的损耗,除非我们把华小看作国家的负担,而不是宝贵的资产。

母语教育常常被当作“敏感课题”来处理。然而,只要本着公平和正直这两大原则,怀抱推己及人的心胸,真诚地聆听和包容,我们将醒悟,所谓的“敏感课题”,其实是我们给自己套上的枷锁。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3月15日

08 March 2006

不只是涨价的问题

汽油、柴油和石油气价格大幅度调高,这消息来得既突然,也不突然。突然是因为从宣布到实施起价,时间极短,涨幅却极大。不突然则是因为,当去年9月政府宣布汽油价格不会在该年内再调整的时候,已经为油价于今年再上涨留下伏笔。

油价上涨的牵涉面极广、影响极深,所带来的后果也是立竿见影。处于环环相扣的现代经济社会里,没有人能免于油价上涨的影响。然而,除了关心油价上涨的影响,以及油价何时会再次调整,我们更不能忽略油价上涨背后的原因和潜在危机。其中,国际原油价格和国内需求是重点所在。

国际原油价格一再攀升,至少在目前是难以扭转的趋势。产油国或许可以从原油的销售中获得更大的利益,但是油价上涨对国内外经济的影响,总会在某个程度上抵消掉实际的利益。因此,我们看到不只是大马,同是产油国的英国,国内的一些能源公司,也一再地调高电力和石油气的价格。其中有所不同的是,英国是由商家根据供需关系以及成本等经济因素来决定调整价格,大马则是因为政府决定减少提供石油津贴,导致油价上涨。

无可避免的一个顾虑就是,若有一天政府完全取消石油津贴,而国际原油价格却继续上涨,那么国内的油价是否会跟着调高?或者政府又得提供津贴来控制油价?

除了国际原油价格上升,国内各领域对石油的需求和依赖,更使每一次的油价上升大力冲击我国的经济和人民的生计。我们的情况是,既缺乏节省能源、有效利用能源的观念,替代性能源的开发又裹足不前。错误的应用能源观念,来自于人民对能源危机意识不深,而国家的发展政策也对有效利用能源缺乏长远的规划。

就拿生活上的一些细节来说,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日常生活中除了交通工具,各种电器赖以操作的电力,大部分也来自燃油。不晓得节约用电,就等于在预先消耗自己的交通工具将来得以使用的燃油,反之亦然。重要的是,燃油不是取之不竭的。

我们可以在每次油价上涨之前,到加油站添满交通工具的油缸来省下一小笔钱,稍作心理上的平衡。然而,只要世界的能源供应和应用模式不变,政府的能源政策依旧,人民对能源的意识如故,我们将在能源危机的深渊里越跌越深。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3月8日

02 March 2006

天桥上掉下的疑惑

工程部长三美威鲁日前披露,内阁已经委任一家德国工程顾问公司,调查并解决第二中环公路甲洞高架天桥的问题。有关的公司承诺在4个半月内完成任务。政府除了缴付4000万令吉予该德国公司,也将支付500万令吉予之前提供咨询服务的另一家英国公司。

甲洞高架天桥自2004年5月被发现梁柱出现裂痕,至今延宕超过21个月。工程部先后委任了4家外国工程顾问公司来调查该问题,维修工程却尚未进行。其中,英国的Halcrow公司建议修补梁柱上的裂痕和进行一些巩固天桥的工程,所需的费用约1800万令吉。德国的Kohler & Seitz公司则认为修补工程应该更全面,以确保天桥的长期结构安全,但是所需的费用高出许多,约4000万令吉。

一直到天桥于今年2月4日第二度关闭时,人们常听闻的是Halcrow的修补和局部巩固方案,而工程部似乎也倾向于这个比较“廉宜”的方案。这间接带给人们的印象是,天桥的问题不算太过严重。现在内阁却决定委任德国的Leonhardt, Andra & Partners公司来进行修补工作,而费用是Kohler & Seitz估计的4000万令吉。这是否意味着,政府终于决定采用Kohler & Seitz提供的方案?还是由Leonhardt, Andra & Partners重新调查,再提供另一套方案?

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不禁要问:当初决定采用Halcrow的方案,到后来更换方案,间中的理由是什么?内阁决定采用更全面、更昂贵的方案,是顾虑到天桥使用者的安全,还是之前工程部的决定过于乐观呢?如果可以在4个半月内完成维修工程,为何过去21个月以来,维修工程却没有进展?为何主事的工程部会对维修方案拿捏不定?为何最后要劳烦首相要求大马工程师局介入,才能拍板定案?

对于维修工程的拖延,有一种说法是,有人同情承包商的处境,担心承包商无法负担高昂的维修费用。然而,工程出现问题,承包商有着不可逃避的法律责任,更何况调查已经显示问题出在天桥的设计上?若要对承包商讲人情,那谁来对纳税人的金钱和天桥使用者的安危做交待?

当初错误的决定,导致维修费用由1800万令吉变成4500万令吉。两度关闭耗巨资兴建的天桥,更造成重大的公信力、时间和金钱损失。即使政府基于公众的安全而愿意缴付这笔费用,但是政府也应该追究各造应负起的法律责任,给人民一个明确的交代。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3月1日

23 February 2006

另类铁达尼

“底舱的一辆卡车突然起火,浓烟冒起,有乘客要求船长立刻返航,船员表示不会有问题,不必担心。”

“船上乘客开始紧张。船员把几个极度紧张,开始歇斯底里的妇女关进了紧闭的船舱。”

“火焰继续燃烧,船长却决定继续航行。港务局在这期间没有接收到任何求救信号。”

“失控的火苗穿透了三层甲板,舱顶坍塌,客轮倾斜,船长终于决定返航。没有船员出来向乘客解释情况,也没有人分发救生衣。”

“船长带着船员头一个放下救生艇弃船而逃。第一批获救的100多人中,有40名船上的工作人员。”

埃及客轮萨兰姆98号三个星期前在红海沉没,约1000人遇难。以上的情景是由幸存的生还者所描述。如此的描述,一点也没有电影《铁达尼号》般的感人肺腑。想象当时的画面,却叫人悚目惊心。若把这艘客轮看作一个团体、一家企业、一个国家,它带给我们怎样的启示呢?

不论是哪个团体、企业、国家,还是其他组织,总难免会发生各式各样的问题。问题的发生,可能纯粹是不在人力控制范围内的意外,可能是疏忽,也可能是制度上的缺陷。无论如何,问题始终发生了。

有人对问题表示担忧,并且提出建议,管理层不认同那是严重的问题,这是常态。遗憾的是,管理层不只漠视问题,而且企图掩盖问题。

有人因这问题而不安,继续发言。管理层认为这班人是在渲染问题,煽动人心,因此采取行动对付这班人,用强烈的方式来消除这班人发出的“噪音”。然而,没有人认真的去解决问题,似乎只要一切仍能如常运作,就不妨得过且过。况且因尊严所系,更不会向他人求助。

直到问题失控,旧的一套无法为继,大家才开始紧张。不过,本着“安定人心”的原则,没有人愿意公开承认问题的严重性。最后,实在撑不下去了,管理层率先逃离,留下其他人自生自灭。

发生在红海上的这宗灾难落幕了,它所展示的人性黑暗面,恐怕不会因此而消失。它所投射出的管理弊病,值得我们引以为鉴。我们既不愿成为那些无辜的“乘客”,更要警戒自己,不要当那些刚愎自用又自私的“船长和船员”。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2月22日

16 February 2006

己之所欲和己所不欲

丹麦媒体于去年九月刊登了12幅被指亵渎回教先知的漫画,引来回教世界的谴责。过后,欧洲其他国家的数家媒体转载了这些漫画,导致回教世界更激烈的回应。

欧洲的大部分国家,尤其是位于北欧的丹麦、挪威、瑞典和芬兰,向来以社会风气自由开放著称。风气之所及,这些国家的媒体也享有高度的言论自由,可以针对各种课题、各个对象,阐述它们的观点。漫画作为一种简单直接的表达形式,甚为媒体所喜爱。

在一个文化和宗教背景相对单元的社会,社会成员之间对某一事物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差距较小,同时也容易对不同文化和宗教背景的社会缺少几分敏感度。例如,基督教传入罗马后,因受到希腊——罗马文化的影响,出现了许多以《圣经》中的故事与人物为主题的艺术作品,包括绘画、雕塑、彩绘玻璃等。拥有如此宗教与文化背景的人士,不会觉得把先知或圣人画入漫画里有何不妥。

然而,对于回教徒而言,描绘先知的形象违反了回教的教义,更何况有关的漫画被视为把回教和恐怖主义挂钩,当然让回教徒勃然大怒。从这个角度而言,因为有关的漫画家对其他宗教缺乏了解,把自己惯用的一套方式,施加于他人身上,结果碰了钉子也就不难理解。

回教世界对此事的激烈反应除了有其宗教背景,也不能忽视现实的国际关系因素。西方发达国家与阿拉伯回教世界近年来因恐怖主义、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等事件而导致彼此的关系恶化。把历史往前推得更远,以色列和中东回教国家的恩恩怨怨,更是剑拔弩张的西方——中东、犹太——阿拉伯关系的根源。放在如此的时空背景下,这次漫画事件就不仅仅是抗议“亵渎先知”。伊朗媒体打算来一个以牙还牙,征求纳粹屠杀犹太人的政治漫画。此外,一些抗议这件事的示威者还高呼“消灭丹麦”。

回教世界的愤怒是可以理解的,示威抗议也是表达强烈不满的一种方式。不过,若我们极度不满他人采取的某种方式,我们又何必怨怨相报,用相同的方式回施于他人?若是他人动辄扬言要消灭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感受又如何?

要处理这次的危机,《论语》中的两条原则值得大家参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以直报怨。根据这样的原则,方有望化干戈为玉帛。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2月15日

09 February 2006

知法、执法

一个人在被证明有罪之前,我们应该假定他是清白的。这是文明的法治社会必须认可的守则。11名男子于大年初二因涉嫌聚赌而被捕,复遭警方剃光头,却再次显示我们离完善的法治社会还有一段距离。

不论警方掌握的证据多么确凿,判定那11个人是否有罪的始终是司法机关。即使司法机关最终判定他们有罪,向他们施加怎样的惩罚也是由司法机关根据立法机关制定的法令来裁决。为了避免因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滥用权力,也为了确保审讯和裁决更加公正,这一三权分立的原则是拥有权力的各方必须遵守的。

警方对此事的辩护是,有关的剃头条例是经由国会通过的。然而,警方并没有清楚地告诉大家,有关条例的具体内容,以及适用的范围和情况。我们要问的是,剃头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是针对聚赌这一罪名而施加的惩罚,那么警方就是越权,因为警方的职责是逮捕、调查和提控,而非施予犹如定罪的惩罚。如果是扣留所的常规程序,那么这程序的用意何在?如果是基于卫生的理由,那么剃头是否是必要的方式?警方又如何判断那些被扣留者需要剃头?如果是那么注重卫生条件,在剃头之外,警方又会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扣留所的卫生状况?此外,若是法庭裁决这11个人是清白的,他们所遭受的羞辱,警方要如何弥补?

或许警方在执行任务时,有各式各样的“惯例”。在民智未开的时代和社会里,这些“惯例”是警方说了就算数的。可是,随着人民的认知水平提升、法治意识的倡导、人权观念的普及,警方不也应该与时并进吗?所谓的“惯例”,到底是依法而行,还是仅仅为了警方行事的便利?依法而行的“惯例”,又是否是过时的历史产物呢?

警方喜欢用维持效率来抗拒改革警队的呼吁,这是人们在长久以来习惯了一种行为方式后,面对变革的一般反应。然而,当社会结构和现状与过去已经大相径庭的时候,还要抱残守缺,拒绝改革,只会让自己在时代的激流里,被越抛越远。

近年来,有关警方的负面新闻一件接着一件地揭发,无异于社会向警方发出的改革信息。新时代的警队,要做的不只是依法执法,更应该充分了解法治精神,做到知法执法。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2月8日

01 February 2006

听听民意又何妨?

教育部收回成命,允许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的事件终于告一段落。从提出、施行、争议到收回,我们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这事件:“从旁杀出,匆匆落幕”。在一片喧闹过后,到底我们从中得到什么教训?

教育部对收回成命所给予的理由是各方,包括教师和家长尚未做好准备。从更宏观的角度来检视,人们所质疑的是允许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这通令的目的和必要性;从技术层面而言,人们所担忧的是实施这通令后所可能产生的弊病,即使有附加的管治条件,但仍然会面对实行上的难度。

不过,随着社会和技术的发展,我们也难以确定,会否有朝一日,手机成为十分普及的“日常用品”。到时候,也不需要什么通令,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将会成为无可厚非的现象。我们不难发现,目前针对教育部有关的通令所发表的支持和反对言论,多是建基于当下的实际情况,来思考有关通令的利弊。

其实,在此之外,我们更应该检讨造成这次争议的前因后果。争议始于教育部在尚未听取各方,尤其是最直接受影响的学生、校方和家长的意见,便以有关的通令,杀大家一个措手不及。

由于事出突然,加上牵涉的范围甚广,各方面的激烈反应不难理解。民主社会里,政府号称代表人民,民意是实施政策的基础。可是在这次的事件上,民意在一开始的时候被忽略了,直到后来“民意”展现了强大的力量,教育部终于“俯顺民意”。

俗语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如果教育部在做出决定之前,先征求各方的看法,其结局也未必就是否定让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的建议。就算是建议被否定了,至少教育部还可以获得“尊重民意”的美名,而不至于需要耗费许多资源去推行让民间不满的通令,可谓劳民伤财。

我们难以理解的是,教育部,或推而广之,各政府部门,在制定法令和执行政策之前,为何不能广开言路,征求人民的意见?财政部在制定财政预算案之前,依惯例都会召开会议,听取一些民间团体的意见。为何如此的“惯例”不能推广到其他的部门呢?

或许政治精英和行政官僚自认英明神武,不过抱着“民之所欲,常在我心”的态度,听听民意又何妨?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2月1日

25 January 2006

道德的疑惑

一对男女在街上手牵手,和失信舞弊,何者是更严重的道德问题?答案毋庸置疑。要解决严重的道德问题,是不是应该主动地采取行动?答案也是显而易见。然而,看看最近的两宗事件,执法机构的应对方式,却和以上简单的认知相违背。

上诉庭法官哥巴斯里南于2006年1月12日,针对美特拉美案件发表的书面判词,质疑商人和部长勾结,舞弊失信,侵吞了纳税人的金钱。这样的判词,不只为美特拉美案作个了结,还牵扯出更大的案中案。

有别于许多流传于市井之间的蜚短流长,这一次对政商勾结的强烈指责,来自于上诉庭法官在庄严的法庭发表的白纸黑字判词,直教民间哗然。如此严重的指责,更加上事关国家声誉、政府公信力、人民利益,按照常理,执法当局必然会严阵以待、积极处理吧?

可是,身为国家首席检控官的总检察长说他没有权力调查有关的案中案,而必须由警方和反贪污局负责调查。问题是,若没有人投报,警方和反贪污局又能否主动地去调查这宗案中案呢?这案中案既关法律,也关道德,职责为维护社会法纪的各单位,以及打着道德旗号的机构,怎能坐视不理?难道就此任由国家、政府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

另一边厢,联邦直辖区宗教事务局却试图组织一支志愿队伍,来主动检举做出“有伤风化”举动的人士。虽然内阁指示该局解散那支刚成立的队伍,某家报章却报导该局打算违抗内阁的指示。无论如何,该局的公关人员否认那份报道。他还表示,有关的队伍既不是“窥探队”,也不是“道德警察”,更不会侵犯个人隐私,或发生志愿队伍滥权的现象。

让人费思量的是,若不是“窥探”,那要如何发现有人做出“有伤风化”的举动?难道是明目张胆地“监视”和“观察”?“观察”公众的行动,然后检举他们“不道德”的行为,那不叫“道德警察”叫什么?这种“观察”他人一举一动的做法,还构不成侵犯他人隐私的问题吗?经过正规培训的军警人员都会滥权,更何况是被赋予权力的志愿队伍?最重要的是,到底这支队伍要解决和可以解决什么社会问题,又会引发什么问题?

如果我们容不下眼前飘过的一粒小沙子,为何却可以对悬在头上的千钧巨岩无动于衷?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1月25日

18 January 2006

寻找问题的根源

日前看到一份由多媒体发展机构整理的数据。数据显示了2005年,我国资讯与通讯工艺领域所录用的员工和尚未填补的空缺数目。调查的对象是1163家拥有多媒体超级走廊地位公司的其中810家,760家公司提供了资料。整体而言,这些公司于2005年总共录用了7128名员工,尚未填补的空缺有2051个,占所需员工总数的22.3%。

另一边厢,根据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拿督阿都拉曼去年7月在国会下议院公布的数据则显示,从2001年11月25日至2004年2月29日,共有4720名资讯工艺系的大专毕业生,参加了由人力资源部开办的大专毕业生再培训计划。稍加计算,这段期间参加再培训计划的资讯工艺系毕业生平均为每年2100人,与上述空缺的数目相若。

两份数据两相比较,我们不禁会问:“既然相关领域有足够的毕业生,为何填补不了那些空缺?”一个很直接的答案会是:“本地大专毕业生的素质不符合市场的需求。”这样的答案需要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即:参加再培训计划的都是本地大专毕业生。

笔者没有资料来证明这一个前提的真伪。不过,假设它是正确的,那我们还得问:如果参加再培训计划证明了本地大专毕业生的素质不符合市场的需求,那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的素质欠佳呢?如果说是本地大专的课程出了问题,那些参加再培训计划的学生的同学为何又可以找到工作?会不会有更复杂的结构性因素来解释这样的现象呢?

看一看有关当局提到再培训计划的课程时,往往强调掌握英语和沟通技巧,是不是说学生们缺乏的是属于基础的“软技能”(soft skills)呢?这些基础应该是在中小学阶段就打好的吧?那是不是说中小学阶段的教育出了问题?可是,看着中小学阶段的各项政府考试,及格率年年上升,优秀生人数年年增加,那是不是说考试没有反映出学子的真实“素质”呢?

至于说本地大专的课程和市场需求有没有落差,来自雇主的反馈就十分重要。以上述被录用的7128名员工为例,有多少是本地大专毕业生?多少是海外大专毕业生?雇主对他们的评价如何?

笔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在于指出,问题当前,我们必须认真地研究,充分掌握事实,以求探索问题的根源,才能对症下药。否则,若不是病急乱投医,就是治标不治本。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1月18日

11 January 2006

首相的宣传短片

新年伊始,英国首相署的网站上出现了一部短片。短片里,首相布莱尔以平易近人的形象,诉说担任首相的挑战和重担。无可否认,这部短片带有替布莱尔塑造亲民形象的目的,但是短片的出现本身和其内容,不无值得让人思考之处。

一、去年5月,布莱尔第三度领导工党在大选中获胜并组织新政府,过后却连续遭遇打击和挫折,包括伦敦恐怖袭击、内政大臣布伦基特因丑闻辞职、政府放弃新反恐法议案中允许扣押可疑人物90天的关键条款、与欧盟因财政预算回扣而产生的政治危机,以及伊战问题。

这些打击与挫折无异于动摇布莱尔的领导威信,这部短片因此可视为布莱尔通过改善形象来化解压力的方法。有趣的是,这部短片是以网络为媒介,而不是印刷媒体或电台和电视。再加上短片的格调轻松、明快,看来宣传的对象应该是年轻一代的选民。在政治氛围相对守旧的英国而言,这样的尝试的确让人耳目一新。同时不能忽略的是,这样的短片、这样的传播方式,显示了现代政治日益看重宣传与包装。

二、布莱尔在短片中提到,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记录下来,然后任由人们非常仔细地解读。一旦所说的和事实有出入,他将陷入麻烦之中,而他坦承自己曾几次犯上这样的错误。这时候,要么人们以非他本意的角度诠释他的话,要么他就得纡尊降贵地承认自己说错了。他进一步补充,当他聆听(内阁成员)汇报的时候,他要的就是事实,以便能很好地制定政策,和回答各种难题。因此,对课题的研究十分重要。

由此可见,政治人物说错话并非少有之事。重点就在于,对事实的仔细研究和数据的充分掌握,是避免说错话的重要基础;发言的时候,时时刻刻警惕自己,大众在关注甚至记录自己的话,因此小心翼翼地发言,那是避免说错话的重要涵养。一旦错误已经出口,诚恳地道歉,为自己所说的话展现承担责任的勇气。

短片的最后,布莱尔表示自己的工作繁重,工作时间冗长,但是当看到“因为我或我们的作为,或决定,解决了问题,一切(辛劳)都是值得的,而那是极大的荣耀。”

强调为民服务的人士,不必抱怨工作繁重。为人民、社会、国家解决了问题,就是对自己最好的回报。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1月11日

04 January 2006

终结与延续

远处传来烟火在空中绽放的声响,青年男女在街道上欢声呼喊“新年快乐”。接近摄氏零度的气温,阻挡不了人们迎接新年的热情。是的,我们告别了2005年,迎来2006年。

世界各地的人们,用或传统、或现代的形式,庆祝新年的来临。不论庆祝仪式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人们心中的期盼大都脱离不了“终结苦难,延续幸福。”所有的庆祝仪式,也都使用各种象征来表达这样的期望。

人们用有形的仪式来表达无形的情感,而各种各样的仪式又何尝不是人们在面对未知的一年时,祈求心灵安定的方式?传统的庆祝仪式五花八门,例如西班牙人在除夕12点的钟声响起的那一刻,按钟声吃下12颗葡萄,象征着新年的每一个月都平安如意。

墨西哥的农村人在村边挖一个深坑,清除了家里的垃圾破烂后,把它们扔进深坑里,于除夕的午夜,村人一起将深坑填平,象征去旧迎新。现代的庆祝仪式则少不了街头音乐会、演唱、舞会、新年倒数和燃放烟火,用欢乐和璀璨迎接新一年的开始。

有趣的是,似乎没有人做过这样的统计:吃了12 颗葡萄的西班牙人是不是比没吃葡萄的人在新的一年里更幸运?只吃6颗葡萄的人,是不是只有6个月的幸运期?埋了家里一切垃圾破烂的墨西哥人是不是在新的一年里就不再沾染晦气?燃放了较多烟火的城市是不是就比烟火燃放得较少的城市在新的一年里更繁华?

其实,“新年”的意义是人类所赋予的。按照不同的历法,就有不同的“新年”。1月1日这一天是现行国际通行的格里历新年,以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为一年的角度视之,1月1日和其他日子并没有什么差别。然而,因为格里历的普遍性,加上西方在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强势,世界各地有越来越多的人庆祝格里历新年。我们不难发现,新年的意义,更多是来自于人类自身的行为。

“年”作为一种时间的标记,是绝大部分人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个元素。庆祝新年自有其心理上去旧迎新、拥抱期望的作用。不过,庆祝新年的欢乐不会延续一整年;旧一年的林林种种,也不会因为新年的庆典而终结。时间是一分一秒地延续,我们要过的是这每一分每一秒,不只是踏入新年的那一刻。

改变生活的不是庆典,而是生活本身。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1月4日

01 January 2006

内维斯峰


世界静止了,白云都不想漂浮了,我俩也在刹那间融入这静止的世界。

格拉斯哥之冬


伫立、眺望,不想忘了那一片天地。

格拉斯哥之秋


一旦色彩褪尽,只留下几许萧瑟,和隐隐的悲戚。

格拉斯哥之夏


万里之外,是否翠绿如斯?

格拉斯哥之春


春晚日落,心向家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