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March 2006

团结是什么?

巫统野新区国会议员拿督莫哈末赛益在下议院参与辩论元首施政御词时指出,政府一直强调我国多元种族社会要多交融以达到全民团结的目标,却又让各源流学校存在,因此他认为,政府促进国民团结的努力已彻底失败。

国内总有一些人,爱发表“各源流学校不利于全民团结”这样的言论。莫哈末赛益不是第一人,看来也不会是最后一人。然而,若向这些人追问,各源流学校如何不利于全民团结,恐怕他们也说不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

例如,上述的“各源流学校妨碍多元种族交融”的观点,稍加思考,根本就站不住脚。试问,交融就必须长时间地同处一个屋檐下吗?同处一个屋檐下,却因为政策、观念等因素,导致不同种族间存在有形和无形的隔阂,这能带来交融吗?如果交融的方式是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要别人迁就自己,却不肯了解甚至排挤他人,这样的交融,能够达到“团结”的目的吗?发生在印尼的排华事件,早就证明了,这种“同一屋檐下”的“交融”模式,无法达致全民的“团结”。

“各源流学校不利于全民团结”,这种说法的最大问题,还在于说的人没能告诉大家,我国各族人民真的不“团结”吗?所谓的“团结”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为什么消除了各源流学校就能带来“团结”?“团结”的目的又是什么?

有一种说法是,我们需要通过国民学校来建立共同的“国民特质”来达致团结,而“国民特质”可以是共同的语言、文化或生活方式。持这一观点的人,抱有“国民特质”必须是单一的这种迷思,忽略了我国的建国特点。

我们不能抹杀各民族携手以和平的方式争取独立而建国这一史实。如此的背景,注定了多元并存是我们的“国民特质”。若要在此基础上有所改变,那只能是由多元并存发展成多元共荣。否则,以单一取代多元,就是对建国共识和“国民特质”的叛离。

如果说共同的学习环境能带来“团结”,那我们实在无法解释古今中外无数的“内战”和各种形式的“阋墙之争”。如果说“团结”的目的是为了独尊一家,这样的“团结”不要也罢。如果因为学习环境的差异就不能“团结”,那我们不但要为国家的前途担忧,更要为世界60多亿人的未来哀悼。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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