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December 2007

戴圣诞帽的店小二

圣诞节前,有朋自远方来,带了他们到一家新式咖啡店去用餐。想来是为了应节,咖啡店的侍应生戴上了圣诞帽。一位在台湾长大,后来移民加拿大,目前在新加坡实习的朋友,很不以为然地说:“干嘛要戴圣诞帽?既然要怀旧,就应该有所坚持呀!”

带圣诞帽和怀旧的矛盾,引起了我的兴趣。我观察了一下,发现关键不在于圣诞帽。所谓的新式咖啡店,从概念上而言,它是一种商业包装,从方法来看,它是新瓶装旧酒。可是,稍微留意一下,不难发现新式咖啡店像茶餐室多于老式咖啡店。

新式咖啡店里除了卖“本地式”冲泡的咖啡和茶、烤面包等,也售卖诸如椰浆饭、咖喱面、鸡丝河粉等本地美食。其实,传统的咖啡店是不卖这些“美食”的,只不过发展的步伐让大城小镇增加了许多需要在外用餐的游子和打工一族,传统咖啡店因而加入了售卖各种食物的摊位,慢慢演变成我们所熟悉的茶餐室。

从传统咖啡店到茶餐室再到新式咖啡店,是一种转变再整合的过程。新式咖啡店在传统咖啡店的基础上,把茶餐室的多样食物加了进来,只不过不再由各摊位的小贩负责各种食物。以此来看,新式咖啡店犹如披上传统咖啡店的外衣,集中管理饮食的茶餐室。

然而,怀旧毕竟只是外衣。传统咖啡店,除了提供饮食,更多时候还是一个联谊的场所。三五知己好友,借着喝咖啡之名,或下棋、或畅论大事小事、国事家事。又或者带着儿孙到来,表面上是为了吃吃喝喝,实际上是珍惜疼爱儿孙的机会。传统咖啡店,吃喝是外表,情感是内里,格调是悠闲。新式咖啡店还是如此吗?

新式咖啡店以舒适和卫生的环境,电脑化的管理系统,改变了咖啡店的形象。然而,与其说它改变了咖啡店的形象,倒不如说现代化的商业模式看上了“传统”的价值。所谓的新式咖啡店,严格来说不过是一家餐馆。不过,这家餐馆除了售卖饮食,也贩卖一种怀旧的感觉。这完全是现代营销的方式。

新式咖啡店的顾客未必都有在传统咖啡店享用茶点的经验,但这无阻于他们在新式咖啡店寻找那一份感觉,前提是新式咖啡店能够把古老的经验具体表现出来。遗憾的是,许多新式咖啡店除了以“老招牌”作为号召,以复古作为装潢,却无法让人感受到“老”的坚持和“传统”的情感。

就像我带友人光顾的那家咖啡店,除了装潢有点古色,饮食有点古香,但是咖啡店的历史故事、餐饮的典故等有助于顾客感受并投入传统情怀的资讯却不得而见。此外,咖啡店也没有借助灯光、音乐衬托古旧的气氛。更重要的是,传统咖啡店作为情感联络所的角色已不复见。说是怀旧的咖啡店,却营造不出传统的风情。因此,戴了圣诞帽的“店小二”益发显得咖啡店的新。

打着“旧”的格调,却处处突显“新”的气氛,到底是因为不了解“旧”的精髓,还是摆脱不了“新”的羁绊?仔细想来,这种“旧”与“新”格格不入的情况,又何止是发生在新式咖啡店而已?

就如许多东方国家要追求西方现代化的模式,实行了西方的民主制度,却又处处显得放不下“东方价值观”的羁绊。西方民主制度下,个人的自由与责任是相辅相成的;放到东方国家里,却处处以社会责任压抑个人自由。西方民主制度下,公开发表意见是再平常不过的行为;来到东方,即使是小心翼翼地发言,也不得不战战兢兢地面对可能发生的后果。

凡此种种,与新式咖啡店的矛盾实在是异曲同工。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12月30日

16 December 2007

焦虑与不安

眼看2007年踱着螨跚的脚步渐渐远去,几场规模较大的示威游行却让首都地区蠢动起来。官爷们大声疾呼“示威游行不是我们的文化”,却掩饰不了日益浮现的不安气氛。

翻看我国历史,早在独立之前,现今的执政党都曾发动示威游行,或对当时的政府采取对抗性的措施。1946年,巫统发动马来人示威游行,反对英国殖民政府成立马来亚联合邦;隔年,马华公会发动全国华人总罢市,反对马来亚联合邦宪制。不论是巫统或马华公会,都把有关的行动,视为它们在建国路途上的贡献。那么,以“不是我们的文化”来批评接二连三的示威游行,未免有只许州官放火之嫌。

当然,时代不同了。现今执政的是民选政府,不是殖民政府。殖民政府统治的时代,人民参与国家政务的机会有限,传达心声的管道也不多。因此,示威、游行、罢市等行为就成了表明立场、传达意见的方式。

如今,人民参与国家政务的机会不但增加了,表达心声的途径也更多了。如此一来,人民理应不必示威游行了。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是什么让人民不顾日晒雨淋,甚至愿意冒着被警方逮捕的危险,走上街头示威呢?

有人指责怀有政治目的的黑手,在幕后发动并操纵示威游行。让我们思考三个问题:(一)幕后黑手的目的是什么?(二)为什么这幕后黑手舍弃“正当”的途径,例如议会选举,而取“非法”的途径来达到目的呢?(三)幕后黑手凭什么号召那么多人走上街头?

典型的说法是,幕后黑手自觉大势已去,所以采取激进的手段来延续自己的政治生命。然而,若是大势已去,则幕后黑手理应号召不了那么多人。若能号召这许多人,则大势已去的说法又会动摇。

如果要说响应号召的只是少数,那么官方的应对措施就有些小题大做。一而再、再而三的封路和路检盘查,仿佛在告诉人民有关的事件十分重大。任何人看到警方封路和进行路检盘查,导致严重的交通堵塞,肯定会怀疑事件的严重性,进而关注有关的事件。若涉及的的确是成千上万人倒也罢了,否则人们就会怀疑,带来不便的,到底是示威游行的人,还是警方的行动?

按照警方的说法,他们采取的措施是为了公众的安宁和国家的秩序。吊诡的是,封路和路检盘查不但给民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困扰,同时也制造了疑惑和不安的气氛。它的效果和警方的期望根本就背道而驰。

维持治安是警方不可推卸的责任。无可否认,采取防范措施有利于维持治安。可是,若防范措施不恰当,干扰人民作息的将是那防范措施,不是那可能却未必发生的问题。

事实上,对于示威游行,与其一概禁止,警方不如增加监督的人手以维持游行的秩序。既然警方有足够的人力在各处封路和进行路检盘查,为何不调动这些人力去维持游行的秩序?除此之外,警方不妨发布有关游行的讯息予民众,例如游行的时间和路线。这样一来,不想参与游行的民众就可以避免在那时候前往或经过受影响的地区。

示威游行的人们,表达了他们的焦虑与不安,负责维持治安的警方,千万不要在这之上,增加人们的焦虑与不安。

注:本文被高空投射而下的导弹击中,哪怕已是支离破碎,南洋商报的读者也不得瞻仰其遗容。今“同日”发表于网上,为其默哀。

02 December 2007

非议会

台湾议员在立法院武斗,一直是某些人用以衬托我国国会可取的例子。台湾议员在立法院内武斗是个人品行的问题,还是为了引起媒体和民众的关注,我们难以断定。可是,与其把焦点放在台湾,我们不如多注意国内的状况。

如果我们还在为国内的议会没有武斗而沾沾自喜,那我们有必要意识到这种喜悦已经岌岌可危。吉兰丹州议会里,巫统议员诺祖拉末迪亚试图举脚踢人,理由是一名回教党议员对他出言不逊。这样的说法,让人想起前总警长拉欣锘以对方以言语挑衅作为殴打前副首相安华的借口。

诺祖拉末迪亚踢人未成,不过他依然愤愤不平地指责,执政的丹州回教党政府不回答在野的国阵议员提出的问题,是为了羞辱国阵的议员。或许诺祖拉末迪亚忘了,反对党在我国被“赋予”的定位——为了反对而反对。既然反对党是为了反对而反对,执政党又何必“应酬”反对党议员的提问呢?

这就是我们的社会难以进步的一个原因——许多人并不晓得如何面对不同的意见。掌握权力的时候,不同的意见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权力不在手中的时候,不同的意见就是为了打压而打压。大家都忽略了,不同观点的相互挑战,是促成文明演进的动力。

民主社会里,人民选出代表,称他们为议员,让他们进入议会,要他们议论国事。这一个“议”字不但有讨论、商量、评论的含义,也是一种旧时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的文体。因此,“议”就是通过说理来商讨事务,若议会里只允许一种意见,不但不成议之义,更从根本上推翻了成立议会的目的。

过去,我们能从电视上看到台湾的议员在立法院内武斗,但是却难目睹我们自己的国会内所发生的事。如今拜网络科技所赐,我们见识了国会里的实况。议员们议事时言不及义者有之,喧嚷叫嚣多于就事论事者也不少见。声带凌驾于脑袋的辩论,就真真实实地展现出来,让世人说长道短。

最近,我们就看见天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索迪纳登在国会内挑战反对党议员到外头去“lawan”。这样的说话,其让人震惊之处,实不下于企图在州议会里踢人的举动。试想象,若你只耳闻而不目睹那一场对话,你会以为对话的场景是哪里?我们常说暴力不是我们的文化,那么类似暴力的语言和语言的暴力,又是不是我们的文化呢?

事后,当事人应该是意识到自己失言,就试图以另一番言语来为自己解围。他说,“lawan”是挑战反对党议员在大选时竞选,可是“tanding”不是更恰当的字眼吗?当事人又说,“lawan” 用的是嘴巴而不是拳头,可是用嘴巴的不是叫做“bahas”吗?若“lawan”用的是嘴巴,议员们不就是在议会里用嘴巴来“lawan”了吗?那又何来的到外头去“lawan”?

议论要有对象、材料、基础和工具。议会里的议论对象是国事民生,材料是知识和资料,基础是思想,工具是语言。少了任何一项,议论就会变得或虚无、或空泛、或肤浅、或乏味。以上述的“lawan”事件为例,议论的对象、材料、基础和工具在哪里?

看着古老的英国国会里,议员们在长凳上并肩而坐,情况近乎拥挤。议员们按着规矩发言和辩论,不用大声叫嚷来打断他人的说话,也不会减低议论的激烈程度。看着我们耗费巨资装修的国会大厦,议员们的辩论水平和堂皇的大厦不成正比,互相叫骂的情况倒是像漏水的大厦那样,叫人不忍卒睹,更不忍卒听。

没有了议论的议会,肯定要叫人非议,成为名副其实的非议会。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12月2日(题目为《国会议事以肢代口》)

18 November 2007

论述的困境

有些人以为,能够侃侃而谈、懂得插科打诨,就是能言善道、诙谐幽默。若是无关痛痒的风花雪月,这样的看法尚可成立;若是关系国家大事的论述,这样的看法就十分值得商榷。否则,观众很容易就被发言者七情上面的陈词给唬倒。就好像台湾陈水扁总统叫认为中国大陆好的民众,游过没有加盖的太平洋,到中国大陆去,如此的说法,多少人会认为那是幽默?

以此来检验刚过去的巫统大会,甚至推而广之至其他国内外政党的党员代表大会,我们更应该跳脱代表们发言的形式,从更深层的结构来理解他们的论述。若是纠缠于举剑、举关刀、举宪法还是举手机的“表演”之中,那只不过是政治娱乐化的表现,对国家的发展孰无益处。

今年的巫统大会上,领袖和代表们的发言,越来越突显这个国内最大政党在论述上的困境,而这些困境来自于几重矛盾。本文将探讨其中的两重矛盾。

第一重矛盾,来自于巫统既号称是马来族权益的捍卫者,又不想因不当的论述而失去其他族群的选票。考虑到一些代表激烈甚至极端的言论会伤害其他族群的感受,巫统总秘书拉西事先安慰非马来人不必为此担心,因为那小部分人的言论,不代表党的立场。另一方面,女青团团长诺莱妮却以捍卫马来民族的姿态,拒绝接受黄明志的道歉。

按照拉西的说法,黄明志也不过是比小部分人更少的个人,诺莱妮绝不必为了这个人的行为而担心。可是,为了显示自己是在捍卫马来人的尊严,诺莱妮不得不把黄明志塑造成巫统这个群体的敌人。

同样的矛盾也出现在对举剑这个动作的论述里。举剑,按照过往两届大会的说法,是对抗敌人以捍卫族群权益的象征。今年,举剑又附加了保护朋友的含义。举剑来捍卫自己,同时保护朋友的说法,原本不是什么问题。然而,问题就出在,捍卫自己的原因是什么?

巫统采取的策略是塑造外在的敌人来建立内部认同捍卫自己的必要,而这敌人的形象必须明确。过去,巫统与回教党争取宗教的诠释权,所以回教党可以是明确的敌人。可是,当巫统的回教色彩日益浓厚,它和回教党的区别也就淡化了。于是,巫统需要新的论述来争取马来人的支持。为此,巫统得塑造一个新的敌人。

这一次,巫统从经济下手,而敌人就是非马来人。除了从整体的经济占有率来“宏观”地论述马来人落后于其他族群,个别领域如建筑材料的供应链也被用来“微观”地论述马来人尚需努力,和巫统尚需为马来人奋斗。

从这里却又浮现出另一重矛盾——巫统需要证明它为马来人奋斗的成果,同时又要论证这些成果不尽如人意。新经济政策一直是巫统借以论证成果的工具,可是年复一年,要如何在“已取得丰硕成果”和“还有待延续”之间找到论述的基础呢?若是“已取得丰硕成果”则政策应该可以功成身退;若“还有待延续”则表示成果不够丰硕。于是,论述就陷入两难的困境里头。

若要以马来人必须在所有领域优先于其他族群来论证延续政策的必要性,则又无可避免地要陷入上述的第一重困境之中——如何在捍卫自己的同时又保护朋友?况且,一旦把其他族群视为和马来人比较而不是合作的单位,又要如何确立其他族群为朋友的地位呢?

其实,捍卫自己的同时又保护朋友的方法,已经从圣贤古书一直唱到流行歌曲里头去了——“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无法做到,敢不成是“知易行难”?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11月18日

04 November 2007

担心

首相看来对律师公会于9月26日的游行——“公正之行”有些耿耿于怀,否则不会事隔一个多月后重提此事,同时非议这一项游行。往积极的方面检讨,我们看到了执政当局对此事的关注,不是如某些人所定位的那样,仅仅是“几千人的事”。首相担心“公正之行”会向国内外的投资者传达负面的讯息,影响国家的形象,显示了政府了解这是关乎国誉与国家发展的大事。

比较让人关心的是,政府对此事的关注重点在哪里。诚然,眼下政府接二连三地推出几个大型的发展计划,任何足以影响这些计划成败的因素,都应该谨慎处理。然而,发展计划固然重要,但是若把这些计划的推行,凌驾于国家提升还是沉沦的历史契机之上, 未免本末倒置。

在这历史的关口,个人声誉事小,国家兴衰事大,就如1988年的司法危机,无可避免地要在载入史册之后,让后人评论。同样的,历史不只会记载2007年9月26日的那一场游行,更会记载和评析它的前因和后果。

既然前因已经无法改变,我们惟有通过事后的处理来把前因导向合理并有利于国家的结果。首相担心一场游行会影响投资者对我国的印象,然而仔细思量,投资者会单凭约2000名律师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一个下着雨的早晨的游行,而对我国却步吗?

这是资讯时代,信息是决策的要素。“司法短片”这一场风波,不会因为“公正之行”才传到投资者那里。投资者要看到的,是政府如何处理有关的风波。政府可以通过否认来给投资者信心,也可以通过公正地调查来给投资者信心。当然,投资者要不要接受政府所给予的信心则另当别论。其中的关键,就如苏丹阿兹兰沙在律师公会举办的第14届法律研讨会上所说的,是否有真正的公正和看起来公正。要建立投资者的信心,后者尤其重要。

简而言之,对投资者来说,游行不是问题,就像人们不会因为美国有人游行要求政府从伊拉克撤军而放弃到美国投资。对投资者来说,游行正好可以让他们检视一个政府处理问题的能力。妥善的处理,正是政府建立信誉、予人信心的机会。

“司法短片”风波,不是一个鉴定短片真伪的技术问题。它涉及了司法部门的公信力,而对这一风波的调查又反映了政府的执行力,最后综合成我国给予投资者的信心。怎样在这场风波后,仍旧让投资者对我国有信心,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

除非是相信“富贵险中求”的投机客,真正的投资者会在分析机会与风险后才决定投资的地点和项目。法律和条规是管理风险的重要途径,有法可依、依法执法、司法公正,都是投资者所追求以便降低风险的条件。有了这些条件,我们就能吸引真正的投资者而非投机客。没有了这些条件,即使没有“公正之行”,投资者也会像择木而栖的良禽,往更好的地方去。

因此,我们不必担心“公正之行”吓走投资者,毕竟比起缅甸的僧侣示威和其结果,“公正之行”正好衬托出我国比缅甸开放和民主。当然,若我们只满足于和缅甸比较,沾沾自喜于我们比缅甸“优秀”,我们也别想吸引到多少投资者。

若要说有什么事会破坏国家的形象,进而影响投资者对我国的信心,眼下受指控贪污的警队高层对警队、反贪污局和总检查署的指责,和较早前掌管警队的副部长和全国总警长的“过招”,远远比“公正之行”更值得让我们担心。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11月4日(题目为《令人担心的事》)

21 October 2007

要求与满足

我们的国家里,有一些理所当然的说辞,足以回答一切难以回答的问题、平息一切有待争论的议题。例如,不要把某个课题政治化或种族化、行政偏差或疏忽导致问题的产生、媒体的错误报道或渲染造成误会,都是这种说辞的表率。

这样的说辞用得频繁了,往往让说的人和听的人变得麻木和惰于思考。有什么事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回答不了,只要把这些说辞搬出来,就会好像服下药到病除的万灵丹,问题就会霎时不见。

因此,当民间提出要求而官爷们不想答应却又找不出合情、合理、合法的理由时,他们便抬出“没有人可以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东西”来推搪。官爷们没有告诉大家,为什么人们必定不可以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东西,而又是为什么人们所要求的不是他们应该得到的东西。

“没有人可以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东西”是一句非常笼统的话,除非附上一定的前提,这也是不负责任的一句话。要知道,政府的职责就是妥善地管理和开发国家资源以满足国民的要求。若政府不能满足国民的需求,我们就要追问,为何国民在尽了他们对国家的义务后,却不能享有国民的权利?

政府不满足国民的需求,可以是基于两种情况:一是资源有限,二是国民的要求会侵害其他国民或国家的利益。如果是由于资源有限,那么政府的角色就应该是合理地配置资源以满足所有国民的大部分需求。例如,当教育资源有限时,政府就应该考虑,是要优先花费数十亿来推行英语教数理的计划,还是为软硬体设备匮乏的乡区学校改善学习环境与条件。

另一方面,如果是关系到国民或国家利益的问题,政府更应该谨慎地处理、清楚地交待。例如,当民间提出增建华小的要求时,政府若要拒绝,就必须解释不应该增建华小的原因,而不是以“没有人可以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东西”来打发民间的要求。

或许我们习惯性地认为,社会上有矛盾的要求源于多元的族群结构。因此,“没有人可以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东西”就隐含了族群得失的意味。其实,不论是多元还是相对单元的社会,民间的要求从不会时时一致,而且要求互相矛盾的情况也不会少见。一些要求被接受,另一些被拒绝,是平常不过的事。跳出族群的框框,从如何看待国民而不是族群要求的角度出发,许多争论便会豁然开朗。

如上所述,政府评估是否接受国民要求的标准,是资源的妥善分配和国民与国家利益的维护。接受或拒绝某一项要求,不能是基于“没有人可以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东西”这样的原则。“人们得不到所要的所有东西”是结果,我们不可以倒果为因。

再进一步思考,类似的“万灵丹”说辞之所以会有其市场,和人们缺乏思辨的精神和追问的态度不无关系。《中庸》上就指出,求知应有的态度是“博学之、慎思之、审问之、明辨之、笃行之”,然而我们的社会却习惯于用“万灵丹”说辞来代替博学,同时要人们不必慎思、不可审问、无需明辨,然后笃行官爷们的命令。行之日久,大家就和官爷们有着同样的思维,官爷们的命令也成了无人质疑的教条。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10月21日

07 October 2007

什么人问什么事?

先说两个故事。

孔子家的马厩失火了,孔子退朝回来,问道:“有人受伤吗?”没有问马。

汉宣帝时期的丞相丙吉,出巡时看见路人殴斗,有人因而丧命,他却不管。看见牛只步履蹒跚,气喘吁吁,他马上下车探问。人们问他为何重畜轻人,他说丞相应管大事,诸如路人殴斗之事自有京兆尹等地方官员处理。不过时正暮春,天气不热,牛只喘气属不寻常事,可能是疫病或气候变化而会影响农事,因此丞相当管。

这两个故事虽尚有值得商榷和考证之处,然而它们所带出的讯息是事有轻重缓急,在其位者当根据本身的职责,依轻重缓急来处理事务。

根据这样的原则,我们难以理解,花费大笔金钱、时间、人力、资源才选出来的“人民代表”,做的却是请来记者,然后指着堵塞的沟渠、不亮的街灯、满是窟窿的道路,让记者拍了照以便好上报这样的工作。

我们也难以理解,当有人骑着电单车在公路上风驰电掣,违反交通规则,本来就是交通警察执行任务的时候,为何要劳动部长(不是交通部长)大动肝火地警告,要以禁代管,以为如此就可以一了百了?

我们又难以理解,若养猪涉及的是环境问题,我们自有相关的法令来管理,为何要搞到风声鹤唳,最后劳动本应关注政策制定事务的内阁,大费周章地处理这些“地方事务”?

即便是“资深律师涉嫌安排法官人选”的司法录像事件,也可以放在同样的原则下加以思考。这宗“司法短片”事件,可以从“录像”和“内容”两个方面来调查,进而达至四个可能的结果——假录像、假内容;真录像、假内容;假录像、真内容;真录像、真内容。

调查这宗事件以录像的真假为起点虽然无可厚非,但是比较起内容真假的问题,录像的真伪对国家实质和形象上的伤害反而不来得如此严重。考虑到“假录像、真内容”这个可能,越是在上位者,越不能只是在意录像的真假,却忘了内容真假才是事件的核心。

的确,录像是鉴定内容真假的一个证据,然而却不是唯一的证据。若三人独立调查团证实录像是伪造的话,是否就意味着一切都雨过天晴了呢?这不由得让人想起裸蹲女郎的录像事件,当证实了录像中的女郎不是中国人而是本地人后,整个事件就急转直下。似乎本地女郎在警局裸蹲就不是问题,警方命令被扣留者裸蹲更不是问题。司法短片事件会不会落得类似的下场呢?

我们的国家有其制度,什么人该管什么事,什么事该由什么人管,都已清楚列明。若此制度确确实实地实行,《论语•泰伯》里那句“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倒有其可取之处。这样一来,工程部长就不必管电单车超速的事件、人力资源部长就不必去管“猪事”。

与此同时,在我们的社会里,“在其位,不谋其政”又是在“不在其位,却谋其政”之上的另一个问题。比如,掌管司法事务的部长自以为是联邦法院院长的上司,却对影响司法体系声誉的司法短片事件避重就轻,此为一例。

其他在其位者,又是否知道自己应该关注什么问题呢?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10月7日(题目为《职位与谋事》)

23 September 2007

统一语言团结世界?

《圣经•旧约》里说,人类傲慢地想要建造通天的巴别塔,与上帝相比。于是,上帝变乱了人类的语言,并让他们流散四方,使他们彼此不得沟通。从此,语言的差异变成了上帝惩罚人类的象征。

然而,这个故事并没有解答另一些疑问。例如,在人类想要建造巴别塔之前,有没有一种大家共用的语言?若有,人类是否可能寻回这一个“前巴别塔语言”?若无,人类又是否能创造或规范出一套大家共用的语言?

15世纪,马六甲成为东西方海上贸易的交汇点时,马来语是各国商贾在当地的共用语。可是,当这些商贾在中国、印度、阿拉伯、欧洲等不同地区的时候,他们的共用语也得“入乡随俗,因地制宜”。

可见,在共用语这一环节上,时、势、地、人等因素,都起着一定的影响。就如现今英语的强势,就建立在由英国奠基、美国延续的政治、经济、军事、科研等方面的强大势力之上。

在英国,因为英语的强势,加上教育当局自2004年起,把外语在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的普通中学教育文凭(GCSE)课程中,从必修课改为选修课,导致选修外语的学生越来越少。学生在14岁以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修读外语。

根据最新公布的GCSE成绩显示,参加法语和德语考试的人数进一步减少。这引来了一些人士的担忧,因为在日益全球化的市场,外语能力不但影响个人的就业机会,还会影响国家的国际竞争力。除非我们无视於此,依旧沉溺在巴别塔的枷锁之中,对语言的差异抱着除之而后快的心理,否则我们不得不重视掌握超过一种语言的重要性。

副首相指出,巫统领袖已经接受各族小学生无法在同样语文源流的学校一起学习的现实,因为这是政府的政策。读着这样的声明,有些百感交集。类似的声明不是第一次进入我们的耳(眼)中,副首相也不是做出类似的声明第一人。这种“不关闭华淡小”的言论,听来受用,但是我们更应该进一步思考。

例如,副首相说巫统领袖接受这一现实是因为那是政府的政策,言下似有几许无可奈何。然而,为何要实施这样的政策,政府又是否清楚地向巫统领袖说明?就如“政府”常要华基政党向华社讲解政府的政策一样。

多年来,政府要员保证不关闭华淡小的言论,并没有消除“各源流小学不利国民团结”的另一种言论。保留各源流小学和国民团结似乎成了不能两全的矛盾。即便是华文招牌、华文华语成为招聘的条件,也经常成为议论的课题。这显示了许多人对语言的学习和应用持有一种非理性的心态。

当先进国家为了竞争力的考量,而费尽心思发展外语教育,我们却在已有多语的环境里,无限上纲地自我制造并陷入语言与团结、歧视的泥沼之中。领袖们常呼吁国民要有感恩之心,但是对于上天(历史)为我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多语言、多文化的环境,为我们面对全球化的挑战很早地做了准备,领袖和国民们又是否怀有感恩之心呢?

一种文化是一个世界,一种语文是进入这个世界的一道门,而各种文化构成的世界虽有差异,也不乏交叠之处。掌握更多的语文,让我们更能看见别人的世界,在那不同的世界里,有我们陌生与熟悉的元素。这些元素,可能让我们震撼、也可能让我们欣喜。当我们懂得欣赏不同世界的美,那就是团结的转捩点。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9月23日

09 September 2007

偏差的意志力

华小食堂招标的主权在董事会还是教育局的风波再起。一如既往,课题出现之后,发出“招标主权在教育局”指示的教育局没有主动澄清或表态,似乎事不关己。最后当然是华裔副教育部长出面“灭火”,一方面代替教育局承认错误,一方面宣示“招标主权在董事会“。副部长的做法是在安抚人心之余,又顾全了官员的面子。

这种情况在我国不可不谓司空见惯,相关部门的人物对于处理类似事件也不可不谓驾轻就熟。一句“行政偏差”就是事件的总结,没有人需要承担责任,也没有人追究责任。正是——“制度放两旁,面子摆中间”,一阵喧闹过后,一切就如风过水无痕。

在这个缺乏问责风气的社会里,“行政偏差”是不少人惯用以摆脱责任的借口。然而,这四个字的含义到底是什么?行政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偏差的界定,根据的又是什么?

“行政”在许多人的认知里,就是各部各局的大大小小官员,“偏差”则是这些官员不按“最高指示”来办事。可是,进一步思考,“最高指示”来自谁呢?“最高指示”之上,有没有明文或不明文的“更高指示”呢?

撇开“更高指示”不谈,再假设发出“最高指示”的是各部门的领导人。若部门的下属没有履行“最高指示”,甚至违反“最高指示”,那么部门领导人真的不需要负起一丁点的责任吗?

下属没有履行指示,或违反指示,可能是指示不明确,也可能是下属不服指示,或有自己的意思。如果是指示不明确,那领导人就要查出是哪一个传递指示的环节出了纰漏,然后加以改善。若是下属不服指示,领导人可以聆听他们的意见。若下属纯粹按自己的意思行事,领导人则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惩处行动。

总之,领导人不能把自己置于“行政偏差”之外,因为他们本身就已经是行政体系的一环。此外,“行政偏差”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它不应该是它所制造的问题的句点。这两点,恰恰是以“行政偏差”为开脱理由的人,所不能让人信服的原因。

“偏差”是另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所谓的偏差,会否是某方面一厢情愿的界定呢?在华小食堂招标主权的课题上,董教总和“华社”或许会界定当中出现了偏差,但是教育局的官员或许会认为他们是按章行事,或至少是发出合理的指示。

这种“一个概念,不同理解,各自表述”的现象,在我国也并非少见。一方视为偏差的行为,在另一方看来却是理所当然的做法,这意味着社会上不同群体的分歧。这时候,若行政当局一意孤行,非执行“偏差”而后快,而这样的风气又没有被制止、分歧也没有被化解,则社会的矛盾将会激化。这对国家的发展而言,绝对不是好事。

更让人忧心又气愤的是,“行政偏差”如今看来已不局限在较低阶的官员。马六甲州政府对猪农的态度,对关闭州内养猪场的“势在必行”,显示了州政府执行“行政偏差”的“意志力”。“偏差”的“意志力”如此强悍,不得不让人怀疑,“偏差”还仅仅是“偏差”吗?而谁又是这当中的“行政”单位呢?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9月9日

26 August 2007

借古思今——三省吾身

再过几天就是独立日了,虽然人们习惯把8月31日称为国庆日,不过从我国的建国历史来看,把8月31日称为独立日、9月16日称为国庆日,是更正确和妥当的说法。毕竟,国庆日的“国”指的应该是成立于1963年9月16日的马来西亚,而非独立于1957年8月31日的马来亚。

当然,本文的重点不在于此。欢庆独立日也好,喜迎国庆日也罢,热热闹闹之余,静下来思考这节庆的意义,可以说是另类的庆祝方式。

曾子说过:“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这本是句关于个人修养的名言,但是放诸于国家的角度,未尝不能为我们提供另一个思考的角度。

首先,“为人谋而不忠乎?”本是说替他人办事是否尽心尽力。每个人尽心尽力地办事,不正是国家进步的动力吗?若把国家看作一个系统,每个人、每个机构就是这个系统的部件。当每个部件都正常并且符合规格地运作,这个系统出现故障的可能性将大大地降低。

然而,“为人谋而不忠”的事例,却往往在发生重大事故之后显现出来。如今的许多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力越来越大,责任感却越来越低。一般的平民百姓犯错,官方马上祭出法律的大旗来惩罚。然而,一旦出了状况,典型的官方回应就是——没有错、不是我的错、是别人的错、大家都错所以大家都没错。总之,重要的是,不管谁错,都没有人需要为错误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共工程的纰漏还是天灾人祸带来的损失,莫不如此。这样的环境之下,根本难以培养“为人谋而忠”的态度。50周年庆典的缤纷,掩盖不了我们在这个方面的暗淡。

再说“与朋友交而不信乎?”。短短八个字的问句,却是我们的暮鼓晨钟。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强调的国民团结,少了“信”这个基础,即使再给我们50年、100年,也依然是一个呼吁而已。当年的独立,有人强调是各民族齐心协力向殖民宗主争取的结果。如此说来,各民族应该是共同奋斗的朋友了。然而,有人反复提醒独立是以特权交换公民权的一项契约。把争取独立的奋斗看成是一项交易,既否定了大家是朋友的关系,也少了显示信任的诚意。

时至今日,国民发言的立足点,还是脱离不了各自的族群。贫富的分界线不是生活水平的高低而是血统的差异;经济的发展不以国家的竞争力为着眼点而是民族利益的捍卫与掠夺;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育人而是突显自身文化的尊大。此外,把“国庆日”定在8月31日而不是9月16日,也让在44年前的9月16日加入这个国家的东马两州,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不论是民族还是地域,我们都没有努力地建立可以互相信任的基础。

最后,“传不习乎?”,问的是我们是否努力复习老师传授的知识。在这个年代,“习”除了要“学而时习之”的温习,更要“学如逆水行舟”的终身学习。从整个国家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否努力成为学习型国家?

学习型国家的要素在于对人力资本的重视,而人力资本则体现于智力、体质、知识技能和道德。省思一下,我们对于国民智力的提升、体质的锻炼、知识技能的更新、道德的培养,是否远不如我们对于权力与金钱的分配呢?经济学家加里•贝克尔(Gary Becker, 1930-)认为人力资本对一个国家的进步起决定性作用,我们却跳过了如何通过人力资本创造财富这一环,大谈如何分配财富。我们的思维和视野越收越窄,路当然也跟着越走越窄。

人生难有两个50年,国家却不能满足于一个50年(或44年)。只有时时反省,我们的国家才能继续走向下一个、两个、三个……50年(或44年)。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8月26日

12 August 2007

新闻越多越好?

极权社会里 ,有所谓的官方喉舌媒体,传达统一的官方观点,指点新闻报道的方向。在官方喉舌媒体的笼罩下,其他媒体只能随它的指挥棒起舞,做有限的报道;或在它认可和默许的范围内,尽情挥洒无关大局的课题。

在如此的前提下,媒体的数目除了点缀,已没有太大的作用——两家媒体和二十家媒体,所提供给读者的选择,是量多于质方面的差异。然而,抱持着“报纸越厚越好”这种认知的读者,会简单地以新闻数量的多寡来评定媒体的优劣。

走出极权社会,媒体的生态或有不同。然而,不少身在民主社会却对极权社会的权力运作方式念兹在兹的政治人物,会想方设法重构极权社会的模式。在类似极权社会的逻辑运作下,许多的现象以或明或暗的形式,在所谓的民主社会上演。

可是,单单把矛头指向权力当局或和权力当局接近的势力,而忘了媒体和读者应该负起和可以负起的责任,不过是只看见钱币的其中一面。其实,因为权力的约束而觉得难施所长的媒体,不一定要以发挥无聊来应对权力的约束。若媒体认为因为权力的约束而不可能扮演第四权的角色,至少还可以服膺新闻行业的一些基本操守吧?

上周在回国的飞机上看到到睽违已久的本国中文报章,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切感。可是,一份报章阅读下来,却不油然升起一股失落感。上述的思考,正是在当时有感而发。

一宗奸杀案,除了封面,还在内页以三版来追踪报道。报道的方式是“图文并茂”,报道的内容简直到了巨细糜遗的地步。什么时候我们的媒体扮演起警方侦查案件的角色起来了?每一天,国内发生的大大小小案件不在少数,这宗奸杀案和其他的案件相比,有什么特别之处?如此的报道方式,对读者以至于整个国家社会,有何裨益?

媒体人常会担心深入的报道会妨碍正在审讯中的案件,为何面对尚未进入审讯阶段的案件,这些担心就不见了呢?媒体的报道,难道不会妨碍警方的侦查吗?非得要如此大篇幅的报道方式,不足以警惕读者吗?我一直在想,这样的报道方式,到底是为了什么?

早在信息时代的初期,就有人担忧人们不胜大量信息的负荷,被淹没在信息的宝藏和垃圾之中。在这样的时代当中,媒体本来可以为读者淬取信息宝藏、淘汰信息垃圾。遗憾的是,媒体反而成了信息垃圾的制造者。

我可以理解媒体人诉说在高空走钢索的困境,但是媒体的表现却显示出许多无关高空走钢索的问题。除了上述的奸杀案,更早前的母亲涉及杀害亲生女儿的案件,也让媒体以连载小说的形式来处理。

用煽情、娱乐化的方式来处理新闻,似乎成了媒体在有限的空间里,和对手竞争的方式。媒体似乎害怕在可以发挥的有限新闻事件中,给对手比了下去,因此极尽挖掘和煽动的能事。结果是——赢了对手、输了自己、败坏了读者和社会。

为何媒体对社会新闻如蚁附膻,对影响大众的新闻缺乏探讨的意愿,或能力?国会里许许多多将要制定和修订的法案,对公众的影响是什么?媒体的报道和评论本来有助于提升读者的法律意识,可是国会报道的重点却是国会内的“花边新闻”。国内外许许多多的讲座、研讨会,媒体对内容的报道本来有助于提升读者对相关课题的“知识”,可是报道的重点却多是开幕的政治人物所发表的“意见”。

若媒体一味慨叹空间有限,却不去思考如何在有限的空间里,发挥最大的无限,并且身体力行,那么,即使报纸再厚、新闻再多,也不过是资源的浪费。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8月12日

29 July 2007

现代版的自相矛盾

两千多年前,韩非子就说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卖矛和盾的楚国商贩说自己卖的是坚不可陷的盾和无坚不摧的矛,结果给旁人一问“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如何?”,那商贩顿时语塞。于是,我们有了自相矛盾这句成语。

人们之所以很快发现楚国商贩的矛盾,在于信息的充足和言论的自由。同样的人,在同样的场合,同时说了违反不矛盾律的两句话,在信息没有被掩盖、言论不受限制的情况下,矛盾就给揭发出来了。

可是,那毕竟是寓言故事中的情境设置。来到现实中,情境改变了,结果就会不同。矛盾的话,只要在不同的时候或不同的地点,对着不同的人说出来,未必会露出马脚。即使有人听到了那些互相矛盾的话,也未必能在层层的修辞、铿锵的语调包装下的论述中,依然意识到悖论的存在。再即使有人意识到了矛盾的存在,也未必有勇气或机会问一句:“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如何?”

我们一方面宣称自己的国家拥有最完美、最平衡的权力分享模式,足以成为世界的典范。可是,我们同时又强调一党坐大是权力版图下的现实,我们只能默默地在这个现实底下见缝插针,“圆滑”地求存。一党坐大和平衡本身就是矛盾的,要表述对于一党坐大的无奈,就得放弃对平衡分享权力的赞许;要表达无奈下奋斗的苦劳,就别忙着说那是完美的模式,除非我们不期望更好的未来、除非我们满足于无奈就是完美。

我们一方面宣称自己的国家是多元文化并存、各民族共存共荣的的表率,足以让其他国家参考学习。可是,我们又时时用言语和行动来贯彻一元独尊的价值观。且别说一元和多元之间的优劣,两者本身就有着根本上的矛盾。若我们真正相信多元应该共存共荣,就不会要他人成为我们的附属。若要拥抱一元,那就不必描绘多元的美丽。

为何我们的社会能允许各种自相矛盾的现象呢?主要是我们的社会有许多类似楚国商贩的人掌握了显著的发言权力。他们之中,一些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矛盾;另一些则比楚国商贩聪明,他们深谙“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道理。只要互相矛盾的话不对着同一批人说、不在同一时候说,或者经过包装后才说,那么就能够把被揭穿的可能减到最低。

就算是被揭穿了,事后补救的方法也有不少。首先是否认自己说过的话,接着警告他人不要趁机捞取好处(具体的说法是——“不要把某某问题政治化”)。再下来就是指责媒体渲染,要媒体“收敛”甚至“噤声”。

从政治权术的角度而言,这些是相当典型却粗糙而且落伍的手段。如上所言,这种手段之所以可行,条件在于限制信息的流通和意见的发表。然而,限制信息和意见,却是逆天下之大势而行的手段。它除了维护少数特定人士的一己之利,对于国家,甚至是一些人声嘶力竭要捍卫的民族,都没有什么好处。

我们必须认清,最大的对手不在自己的国家之内,而是来自世界各地的精英。如果我们以为自相矛盾的论述可以轻易征服一般的民众,狂暴的权力可以压抑对自相矛盾的深刻批评,且别高兴得太早。这意味着一般民众的思想水平浅薄,这意味着我们在抹杀自由思想的创造力,这也意味着国民的竞争力将被其他国家很快地抛离。

不要以为我们的自相矛盾只是关起门来的家事,其实外面的世界正在看着我们。当外面的世界不看我们时,不是因为他们被我们的自相矛盾欺瞒了,而是我们的愚昧和落后已经不值得他们来关注了。外面的世界,没有义务跟着我们一起沉沦。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7月29日

15 July 2007

民主社会中的讲话与做事

我们的社会有一种很奇怪的观念。在这种观念的指引下,很多人习惯性地把讲话与做事看作互相对立的两种能力,似乎会做事的就不会讲话,会讲话的就不会做事。

这样的观念看起来很符合孔子所提倡的精神——“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里仁》)。此外,从孔子“巧言令色鲜矣仁” (《论语•学而》)的评价引申开去,讲话的能力就被贬低了;相对的,做事的能力就被抬高了。

在一个上下阶级分明、主从关系明显的社会,“讲话”的确不是一般人需要具备的能力。上面少数的统治精英讲了话、下达了指示,下面多数的群众就去做事。下面多数的群众有心声要传达,就通过中介的少数精英传达给更上层的精英。

这种生根于王权至上国度的思想和社会结构,并没有随着人们来到被殖民的土地上而有所更改。社会上的少数人,依然以特定族群代表的身份,扮演者多数群众与少数殖民统治者之间的中介角色。

及至国家打着民主的旗号独立了,这种“臣民”的心态也还是没有多大的改变。“讲话”的作用,依然停留在由上而下的施加命令,和拦截由下而上的群众心声。不在其位的人在外头嚷嚷,是没有生产性的空谈;只有通过特定的管道,进入那一道只为特定的人而开的门,才是运用智慧的体现,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说穿了,不是讲话没有生产性,而是讲话的权利被垄断了、传话的管道被限制了。因此,通过媒体发表意见是没有诚意,公开议论国事是无礼。或许我们应该问:为什么我直接向你讲的话你就不听?为什么非得要由一个信差把门关上来后间接地把我的话传达给你?即使这样,我也不肯定你听得进去还是听不进去。

在极权的国家,人民没有发言的权利可以理解。在信息管道落后的社会,传话人的中介角色有其作用。在民智未开的时代,我们难以期盼有生产性的议论。然而,如果我们相信我们不是极权的国家、有发达的信息管道、有理智的国民,为什么我们不让人民表达他们的看法?为什么我们不直接听取群众的心声?为什么我们不相信国民能提供建设国家的良好意见?

我们投入大量的资源在发展信息与通讯工艺,希望在信息时代与他人一争长短,但是我们又常常以渲染、煽动、破坏国家形象等指责来批评信息的传播。这种做法好比建了高速大道却只允准在大道上开牛车一样的荒谬。不充分利用国家的资源来发展信息产业的潜能,却花费大笔金钱只为选出几个传话的信差,我们还凭什么大谈“蓝海策略”?

我们说自己重视教育,但是不让国民自由地发表意见却显示了我们对教育的成果没有信心。否则,我们为什么总认为人民不能理智地谈论公共课题而要以敏感来划地自牢?事实上,正是因为诸多的限制,才让人民无法通过长期的实践而培养出理智的议事能力。

各种“讲话”的交锋是刺激社会神经,让社会前进的一种动力。“讲话”可以是“做事”前的集思广益、“做事”时的方向指引、“做事”后的检讨反思。民主社会中攸关公共利益的事,既不能说了不做,也不能做了才说。说好了才做,做好了也要说,这才是民主社会。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7月15日(题目为《讲话与做事》)

01 July 2007

治安阴影下的另一面思考

先说一个虚构的冷战时期笑话。一个美国人和苏联人在比较谁的国家比较自由。美国人说:“我可以在白宫前面大骂美国总统,这种自由你在自己的国家能享有吗?”苏联人说:“当然能!我不但可以在克里姆林宫前面大骂美国总统,而且可以骂得比你还凶。”

这个笑话的教训就是:某些人可以在某些地方做某些事,三者虽可以有不同的具体组合形式,但是不能任意搭配,否则结局就会截然相反。例如在上述笑话之中,若以为场景从白宫换了克里姆林宫,骂的对象也可以从美国总统变成苏联国家主席,那是不晓得游戏的规则。

在某个场合,有领袖告诉我们,要学习西方人勇于质疑的精神,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敢于挑战权威,哪怕对方是我们的老师。当我们知道了西方人可以这么做,以为自己也可以依样画葫芦的时候,却忘了上述笑话的教训。

因此,当有人发起签名运动、组织和平请愿,表达对治安败坏的关注,以为这是贯彻领袖的呼吁,谁知一顶种族化问题、煽动仇恨情绪的帽子却莫名其妙地扣了下来。从笑话中学习吧!要贯彻西方人的风气,就到西方人的国家去。签名运动、和平请愿?对不起,那不是我们的文化、那不是恰当的管道。

无论如何,我们的社会也不至于封杀所有的和平与非和平请愿或示威。一群印尼人不是为了他们的女佣同胞疑是被虐待的事,在我们的国土上示威吗?这和我们因为人民同胞被匪徒伤害而愤怒,为了自身、家人、朋友、国人的安全而签名请愿,不过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种族化之说,简直是岂有此理。

警方都说了,任何人都可能成为罪案的受害人,非关种(民)族。那又何来的种族化问题呢?传闻中的手机短讯和传单,多数人无从得阅,煽动之说,不过是一面之词。然而细看人人可得而观之的请愿书,实在找不到种族化的蛛丝马迹。

在我们的社会里,种族化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词汇。许多人呼吁不要把问题种族化,许多人批评他人把问题种族化,但是这些人当中的许多人,同时又处处显露出种族化的言行,虽然他们本身未必意识到自己种族化的言行。

就如6月23日在新山中华工会举行的警民对话会上,警方派来了一位华裔副警监,或许是为了能和一众华裔出席者有沟通上的便利,但是结果却是警民不欢而散。这恰恰突显了问题的关键不在肤色,而在于警民是否有良好的沟通、正视问题的勇气,以及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毅力。

治安问题下,另一个关于种族化的矛盾还出现在事件的演变上。作为签名请愿发起单位的新山中华工会,后来却得通过卫生部长来传达心声。没错,请愿的发起点是在柔佛州,发起单位是华裔团体,而卫生部长是执政阵线里号称代表华裔的主要政党在柔佛州的领导人,然而他到底是以哪一个身份来“为人民传达心声”呢?如果是卫生部长的身份,那么治安问题何时成了卫生问题?如果是华裔政党领袖的身份,那不就掉入把治安问题种族化的怪圈里头了吗?

当民间要求改善治安的呼声已经响彻云霄的时候,难道在上位者真的还是无所听闻而要劳动卫生部长传话吗?这到底是讯息传播的问题还是面子问题,抑或是“文化”问题?即使在上位者要对人民的心声置若罔闻,然而治安败坏对国家发展的危害是可以视若无睹的吗?我们真的乐于在种族思维的死胡同里兜兜转转,多于认认真真地为国家做一点事吗?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7月1日

17 June 2007

多元世界里的正义和尊重

穆斯林妇女丽娜乔伊向国民登记局申请删除身份证上伊斯兰教的字眼一案,在联邦法院下判后,看似暂告一个段落,实则余波荡漾。把这个事件放在多元社会的脉络下省思,它不仅仅是个别的案例,还是社会矛盾的缩影。

有人质疑丽娜乔伊为何要如此张扬她争取转换信仰的事件,言下之意就是为何不把问题掩盖起来,或至少静悄悄地处理。然而,不张扬就等于没有问题吗?静悄悄真能解决问题吗?

事实上,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汇和冲击,不但发生在像我国这样的多元社会,还是现今世界的普遍现象。英国的《星期日泰晤士报》就报导,一些英国的学校正担心校内的中国学生过多,会让学校失去传统英国学校的氛围,而导致英国家长不愿将孩子送来入学。他们担忧的起因,正是因为近年来进入学校就读的中国学生逐年增加,对传统带来了冲击。

面对这样的挑战,有的学校考虑限制校内外国学生的比率,有的却视此为商机,到中国大陆开设分校。总之,随着信息流和人流的日益庞大、快速与频繁,整个世界已经逐渐形成一个社会,或所谓的地球村。这趋势给全人类带来的挑战,我们无从回避。曾几何时,地球村还只是停留在概念的阶段,如今我们已经看见它的雏形,我们更不得不认真思考这个村子里应有的生活原则。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因不同文化的交汇而产生矛盾,可说是屡见不鲜。举其萦萦大者,基督教从西亚传入欧洲、伊斯兰教从阿拉伯地区传入印度,都不乏矛盾与冲突,有者的影响至今犹存。尤其是当这种矛盾伴随着权力与无知的时候,问题往往更趋复杂。

身为地球村的村民,我们无可避免地身处于多元文化互相冲击的社会。多元意味着有分歧,否则就不足以成其多元。因此,若我们一方面因自身的多元社会引以为豪,一方面又常常期望以“某一元”为尊为贵,那么我们实则是以自豪来包装虚假的傲慢。

多元社会里,我们常说要互相尊重,但是不少人似乎只看到“尊重”而无视“互相”。结果“尊重”的呼吁更像是不可置疑、无须解释、必然如此的“独尊”。以这样的“尊重”为基础,再多的对话与交流也只不过是制造许多无关痛痒的独白。

对于日趋多元一体的世界,或许我们可以参考罗尔斯(John Rawls, 1921-2002)的观点来思考我们如何自处与相处。在罗尔斯看来,多元社会里,各种全面性的哲学宗教道德学说都有它们的拥护者,因此作为多元社会基础的正义观,就不能建立在任何有争议的全面性哲学宗教道德学说之上,否则它就无法成为多元社会里对话与辩论的基础。

再延伸罗尔斯“无知之幕”的学说,在地球村里,一个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角色不但是多重的,还是可以变换的。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是错综复杂的。从功利的角度而言,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我们只能选择最公平的正义观,而非随着情况的变化,定义对自己最有利的正义观。公平,未必能让我们在占据优势时获得最大的好处,但是只有公平才能保障我们处于劣势时的最大利益。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强势的群体在自己的国家内诠释正义时说它是“少数服从多数”,当自己在另一个环境里成为弱势的时候,正义就变成了“多数尊重少数”。类似不公平的观点,是产生不满的根源,也是激化社会矛盾的火药库。

从比较感性的角度切入,我们不妨设想,当自己涉及多元社会里的矛盾时,如果我们和对方调换角色,我们会希望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或制度,才能最好的化解这场矛盾?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6月17日

03 June 2007

回到问题的核心

两周前我才在此栏提到“越俎代庖”,语音方落,那边厢雪兰莪州务大臣就“跨行”建议华小和淡小学生上午先到国小上课,下午才到各自的学校学习本身的语言、文化与信仰。他说这个建议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各族学生的团结。

其实,说雪州大臣“越俎代庖”未免有失公允。民主自由的社会里,不但人人皆有发言的权利,发言后其他人也有回应的权利。一个社会若违反这样的条件,就妄称文明。

无论如何,一个社会即使符合了言论自由的条件,却也未必达到文明的水平。发言的权利若不能以言论的内涵来充实,则说得越多,“漏”得越多。“漏”在此特指闽南歇后语所说的:蒸笼盖盖没密——漏气。

雪州大臣的言论一出,关心华教的人士即刻大力回应。有的批评他不是教育专家,不要胡乱建议;有的认为他的建议不可行,因为国小的空间不足,容纳不下额外的华淡小学生;有人担心这样的安排会让学生们太过劳累。

且让我们来看看这些回应。首先,雪州大臣固然不是教育专家,但这和他的建议是否符合教育理念是两回事。况且,若只有教育专家才能讨论教育课题,那么回应雪州大臣言论的人士,又是否符合教育专家的资格呢?

其二,国小空间不足,只是技术性的问题。除了原有空置的国小课室,国小也可以增建、扩建。长远而言,要逐步地容纳华淡小学生不只不是问题,或许还正是雪州大臣有关建议的目标。

至于学生身心疲累的考量,虽有其道理,但我们同时不要忘记,实行全日制正是教育部的一项计划。雪州大臣的建议其实是把华小与淡小和宗教学校等同起来。加上政府要让国小成为“首选”的目标,那么一个可能的方案就会是孩子们上午上国小的课,下午上母语/文化/宗教课。针对类似的方案,反对者又要怎样回应呢?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雪州大臣的建议不只是个案。他的建议所折射的,依然是国小应该成为主要教育体系的思维。在这样的思维下,只要以国小为核心,其他源流的教育体系为附属,就是所谓的“团结”了。这样的思维反映在政治领域,就是以巫统为核心的国阵模式。或许更准确地说,是这种核心——附属的政治合作模式,统驭着“团结”的诠释方式。

这种思维只重团结的形式,不管团结的实质。因此,华淡小的存在,就会被诠释成华印裔社会“分离”心态的表现。再加上把华文——共产党——中国联系起来的“历史遗毒”,依然在那个思维模式中代代相传,华校就“理所当然”地被视为国民团结的绊脚石了。

为了“促进国民团结”,大大小小的政治人物甚至非政治人物,总喜欢把矛头指向华淡小。我们可以争辩华淡小的课程纲要和国小无异,我们也的确需要这么做。因为在历史遗毒的影响下,的确还有人以为华校生学习的是中国大陆学子已经日益看轻的意识形态。在这点上,或许我们需要更多的沟通。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争取诠释“团结”的权利。让我们共同思考:什么是“团结”?我们也要质问,为何母语学校会妨碍国民团结?我们不要想当然的“认为”,我们要有根据的解释。否则,若为了一国人民的“团结”就务必要让国小成为首选,那为了全世界的和平,什么语言的学校又会是首选?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6月3日

20 May 2007

为民请命还是越俎代庖?

大学录取新生的时候来临了,报载国阵青年团已经准备就绪,成立一个由各成员党教育局主任组成的委员会,协助学生提出上诉。名单尚未公布,国阵青年团便已经预见会发生问题,准备为学生服务。当作个别事件看待,这种未雨绸缪,乐于助人的精神,的确值得赞赏。再者,学生作为公民,为自己争取权益,也是合情合理又合法。

然而,类似的事件年年上演,上诉的个案有增无减,过去仅是权宜的协助学生上诉的工作,如今却有成为定期操作机制的趋势,这种现象不得不让我们忧心。

上诉的目的,是为“决定”留下修正的余地 ,而需要修正是因为决定有瑕疵。广义而言,决定是执行一定的规则而来的结果。这里所谓的规则,可以是具体的政策、法令、指南,或抽象的思考和推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规则不会是十全十美的。我们能做的是制定一个能够达致最合理决定、产生最大利益、带来最少错误的规则,并根据这规则来行事。

在这基础之上,若仍然发生错误,上诉就是纠正错误的其中一个步骤。然而,我们不应该把上诉视为为了推翻决定而存在的一环。事实上,上诉所要针对的,是不符规则下做出的决定。也就是说,上诉的重要之处正是为了确保决定是符合规则的。

因此,上诉的根据是指引人们做出决定的规则。例如,对于大学录取学生的上诉,所根据的模式应该是“某学生符合规则下的录取条件,却不被录取”,而不是“虽然某学生不符合规则下的录取条件,但是希望阁下对规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录取某学生”。

这当中有两个需要考量的方面:上诉是否有理和规则是否合理。要证明上诉是否有理,规则和决定都要透明得足以成为上诉的参考。规则的透明是指录取的标准,如入学的计分方式,必须清清楚楚地让公众知道,具体的方式是公开录取指南。决定的透明是指让公众知道录取的学生在怎样的程度上符合了标准,具体的方式是公布学生的入学计分统计。两者之中,又以后者更为重要。一旦知道了学生的入学计分统计,就能知道上诉是否有理。一和被录取者比较,上诉的一方是否符合录取的条件,便是一目了然。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不断检讨规则的合理性。多年以来,我国大学录取学生的规则有着一国数制的现象。从积极面来看,这意味着多元化的入学途径。不过,从现实面来看,所谓多元化的入学途径却烙上太深的人为痕迹,结果不但无法发挥多元化入学途径的优势,反而形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包括了大学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后,年复一年的争议,和随之而来的许多上诉。

到底是我们有太多不必要的上诉,还是有太多不得已的上诉?是学生不知道自己因为不符资格而不被录取,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态上诉吗?还是学生知道自己符合资格却不被录取,只好上诉?其实,不论是类似前者的不必要上诉,还是类似后者的不得已上诉,都是可以减少的——公布录取学生的计分方式和统计可以减少前者;谨慎执行合理的规则可以减少后者。我们根本没有必要一年又一年地做事后修补的工作。

体制内的国阵青年团成立上诉委员会,无异于跳到体制外另辟途径进入体制,好比从吉隆坡取道芙蓉前往布城。更严重的是,如此行之数年而似不知走了冤枉路。其意即便是善,也终将治标不治本。

突然想起去年高教部副部长因为批评华小拨款被“干捞”,被教育部长指责为越俎代庖,最后劳动高教部长代为道歉。如今同是国阵青年团团长的教育部长同意成立上诉委员会,涉入高教部辖下的事务,不知算不算越俎代庖?若是的话,谁来代他道歉?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5月20日(题目为《为民请命抑越俎代庖?》)

06 May 2007

从“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新解说开去

《老子道德经》第四十八章有云:“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首两句说明求学问和求“道”之间的分别,接着说“道”的最高境界是无欲无求的顺其自然,自然得以至无为却无所不为。如此的境界,概括了治理天下这等大事。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这两句本来是对比的关系,比的是求“学”和求“道”的不同情况。若是把它们理解成因果的关系,则变成了“越学越不长进”的意思。这虽是对经典的曲解,却又如此贴切地刻画了国内的一些乱象。

君不见国内许多党团的领袖,学历和履历一摆开来就有让人先敬三分的气势。前辈们与他们相比,即使不是相形见绌,也要稍逊一筹。这么看来,“为学日益”的说法敢情是可以成立的。

然而,在这批“为学日益”的领袖带领下,迩来国内的两场补选提名日,却是木棍与水瓶齐飞,冲突共暴力一色。其实这两场补选的分量有多重,大家心知肚明。为了两场小小的补选而突显“为道日损”,真要让自诩文明的现代人感到汗颜。

如果暴力是一种参选策略,我们要鄙夷这种策略。如果暴力是“自然”地发自内心进而体现在行动上,我们更要抗拒这种暴戾风气的蔓延。尤其是眼下治安不靖,“文明”的从政者若不能遏止风气的败坏,还要加一把劲助长歪风,期望安居乐业的人民只好唾弃他们。

政治斗争从沙场上下使用武力的征战与厮杀,演变到议会内外的思想与言语交锋,显示的是文明的进步。遗憾的是,除了上述补选期间的暴力事件,议会里外的言语交锋却也不见得文明。所不同者不过是拳头的暴力转换成口头的暴力。

拳头的暴力是有形的,语言的暴力是无形的。不论是哪一种暴力,对个人以至于整个社会的伤害都是深刻的。或许有人为了某种目的而使用暴力或容许暴力,殊不知暴力犹如潘朵拉的盒子,易放难收。没有人能够知道,从盒子释放出来的灾祸,会掉到社会上的那个角落,然后生根发芽。

就说1969年的种族冲突事件,那是国家心口上的伤疤。说它是国殇也好,国耻也罢,热爱这片土地的人民,都不应该忘记它。要记住不是因为仇恨,而是为了警惕和宽容——用警惕之心来爱护这个受过伤的国家,用宽容之心来避免她再受伤害。这是浅显不过的道理。

因此,当有人三不五时地用这个伤疤作为恐吓他人的手段,把国殇当作仇恨的种子对外散播,我们必须对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说“不”。一个和谐与进步的社会是不需要仇恨和恐惧的。

潘朵拉的盒子打开后,我们还有什么?神话故事说盒子里剩下“希望”。我们希望从政者能体会“取天下常以无事”的真谛;我们希望从政者谨言慎行、言行一致……我们可以有无数的希望,但是我们更应该探索如何实现希望。

有许多人抱着“政治人物都是一个样”的看法,认为不论投选谁都不能改变什么。正是这种“不屑”的消极态度,成了滋长“不肖”政治人物的温床。对于“不肖”的政治人物来说,群众的“不屑”是一种纵容,是允许他们继续“为非作歹”的许可证。

当我们在抱怨政治人物的言行时,当我们在哀叹希望永远是希望时,我们不妨想一想自己是否纵容了这种状况的发生。我们也不妨想一想,难道自己真的不能改变些什么吗?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5月6日 (题目为《“为道日损”的新解》)

22 April 2007

就是这样和不只是这样

“就是这样的啰!”我们的身旁不乏以这一句话来回应各种现象的人。官员违规建豪宅,钱从哪里来?如何惩处?不了了之后——“就是这样的啰!”部门耗费巨款“欢送”即将退休的主管,调查结果(如有)怎样?不了了之后——“就是这样的啰!”启用不久的堂皇大厦,因水管爆裂而瞬间瘫痪。谁该负责?调查尚未完成,后果却已可见——“就是这样的啰!”

“就是这样的啰!”到底是传统文化遗留下来的宿命心态(美其名为随遇而安),还是社会习惯的沉淀(习以为常的冷漠)?不论何者是答案,或两者皆是答案,抑或两者皆非答案,“就是这样的啰!”隐含了“我又能做什么?”的无奈。然而,分析这两个句子,是感叹句在前,问句在后,还是问句先于感叹句,又有可大可小的差别。

问句先行,感叹句跟进,那是哀莫大于心死的无奈。反之,那是山穷水复疑无路下的探索。对于既得利益者来说,前者是维护私利的最佳状况,后者是对自身私利的潜在威胁。如何建构前者的状况,再把后者导向前者,是一门不小的政治学问。

要建构前者,第一个任务就是让人民以为(最好是深信),他们不能做什么。所以,大道收费要涨,要么是使用者自己直接付费,要么是官家帮你把上缴的税交给大道公司。说是官家赔偿大道公司,所不同者实则是人民直接或间接承担过路费而已。示威也好,要求公开合约也罢,若非大道公司点头,或官家慷人民之慨,否则一切“势在必行”。

否定了“我又能做什么?”,让一部分人相信了“就是这样的啰!”,还得对一些比较冥顽的分子采取第二个任务。既然这些人认为可以“做些什么”,就让他们相信“只有我可以帮你做些什么”。所以,小至沟渠阻塞、街灯不亮、道路不平,大至学额不足、信仰冲突、分配不公,都得由我包办,才有望解决问题。

这种让你以为自己什么也做不了的策略,可以叫“矮化”,也可以叫“边缘化”。即使把你收编进来,相对于强势的中心,个人的无能为力不过是“边缘化”的再次印证。集中力量的呼吁,在无能为力的事实衬托下,益发显得苍白。

习惯于“就是这样”的危险之处,还在于没人可以确保一切“就只是这样”。“就是这样”在习惯和时间的培养下,往往会长成“不只是这样”。就拿贿赂来说,有人认为行贿是获得便利的捷径,尤其是面对庞大臃肿的国家机器的时候。可是,行贿的人常忽视的危机却是,贿赂会使臃肿的国家机器更难推动。

如果说贿赂是糖果,索贿者是蚂蚁,掏出糖果的行贿者,能否阻挡其他闻到糖果味道的蚂蚁,也来分一杯羹?要用多少的糖果,才能满足无尽蚂蚁的胃口?况且,一旦养出了蚂蚁的胃口,谁还能保证蚂蚁不会主动附上身来索取糖果?

可以“就是这样”的冷漠,因为“就是这样”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可是,接受“就是这样”的同时,也是传达可能可以接受“不只是这样”的讯息。既得利益者就是这样地利用“就是这样”来消磨外在的抵抗,就是这样地利用“不只是这样”来扩大他们的地盘。历史的吊诡却是,最后破坏这个结构的,不只是外来的力量,更来自结构自身的反噬。

对抗“就是这样”的药方,在于赋权(empowerment)的概念,既让个人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活。不论是社会学上的、政治学上的、经济学上的,还是心灵层次上的赋权,其要义是让个人拥有能力和机会,把消极的“就是这样”,转化为积极的“不能只是这样”,然后落实成“更好的那样”。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4月22日 (题目为《不能只是这样!》)

08 April 2007

怕什么?

大约40年前,互联网的技术刚刚萌芽,还属于美国国防部的机密研究计划。开始时,它称为前沿研究项目署网络(ARPANET),用户仅限于国防部和数所大学。到了1983年,属于国防的网络分离了出来。这不只意味着 “机密”的封条解除了,也象征着现代意义的“互联网”即将诞生,而且它很快会开启那一扇改变世界的大门。

从学术机构开始,互联网逐渐向其他领域蔓延。这个原本只是“小圈子”里的高技术玩意儿,在不到10年的时间内,已经完全向公众开放。万维网和网页浏览器的出现,更使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和内容以几何级增长。

如今,互联网的功用可说是无远弗届。政治、教育、贸易、运输、旅游、金融、宣传、行销、零售、医疗、娱乐、游戏、媒体、研究、管理、通讯、文化、宗教、出版、工程、科技……说没有互联网不能介入的领域也不为过。更准确地说,互联网不只是在既有的领域内发挥作用,它还不断地改变既有的作业方式,同时也不断地创造新的领域。当下火红的部落格就是一例。

部落格是属于Web 2.0(第二代万维网)的一环。Web 2.0不是一项技术的标准,它所代表的是,在各种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开发网络的功能,并且发掘新的可能。Web 2.0的特性包括使用者之间的互动和充分参与、以网络为平台整合分散的内容和各种轻量级的服务与功能、资讯为核心。

互联网开放予公众不到20年,却给世界带来了天翻地覆的改变。互联网技术的革新一日千里,已让许多人应接不暇。即使不去直接面对科技,也避不开技术给社会带来的变革。变革之中,传统的观念不断被冲击、一贯的作风一再被挑战,该怎么应对呢?

或许是社会变革的速度太快了,快得让许多人无从应对。于是,有人期望借助权力,对互联网施加管制,特别是针对网上不利于己或自己不喜欢的信息。管制互联网,行吗?让我们把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1865)的名句稍加修改——“你可以一时管制整个互联网,也可以永远管制某部分的互联网,但是你不可能永远管制整个互联网。”不过,句子里的两个逗号被问号取代的可能性是越来越大了,所能够思考的,就剩下管制的定义了。

管制不了怎么办?那就抹黑吧——“部落客都是骗子!”“ 互联网不受管制,所以网上的言论不可信!”“网上发言的人,都是‘打了逃’的匿名者!”类似的说辞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出于对互联网的害怕:因无知、误解、愤恨或猜忌而产生的怕。然而,我们应该害怕吗?我们可以害怕吗?

国家的政策早在10多年前已经向互联网张开双手,到了今天却还有许多政策的主事者不敢拥抱互联网,那是多么具有讽刺意味的现象。互联网上无可否认存在危机,但是若不能从互联网的发展历史与趋势中正视它所带来的契机,我们还要用多少个10年才能弥补过去10年中所流失的机会?

我们发展信息与通讯技术,只看到技术而不见信息与通讯。信息在于自由开放,通讯在于平等互动,是属于社会层面的内涵。Web 2.0的出现与发展,正是互联网从强调技术性转向注重社会性的体现。网络与社会从两个不同空间的世界渐渐结合成一个世界,网络即生活的生态逐渐成型。我们越是抗拒这股潮流,越是会被潮流吞没。

我们应该怎么做?好好地认识这股潮流呗!不是随波逐流,更不是同流合污,而是看清波澜的变化和去向,好让我们能够借着潮流的动力,驾驭扁舟,往目的地而去。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4月8日 (题目为《怕网络?》)

25 March 2007

胜利的背后和之后

自1970年带回男女单打和男双3枚羽球金牌,等待了36年,古健杰与陈文宏终于结束了我国在亚运的羽球金牌荒。自1982年拉昔夫与再兰尼带回金牌,等待了25年,古健杰与陈文宏终于结束了我国在全英赛的男双金牌荒。这是何其相似的两个句子。

类似的句型,还可以用在以下两个例子:
• 自1966年陈奕芳带回金牌,等待了37年,哈菲兹终于结束了我国在全英赛的男单金牌荒。
• 自1967年夺下汤姆斯杯,等待了25年,我国终于能够把汤杯留在国内两年。

当国人尚沉浸在古健杰与陈文宏接二连三的胜利之中,写这样的开场白,好比往欢腾的人群里泼冷水,是那么的破坏气氛。当达官贵人都一股脑地献上祝贺、沾一分光的时候,写这样的开场白,好比那个提醒主人家曲突徙薪以防火患的客人(见《汉书•霍光传》),是那么的不识趣。

对于古与陈的胜利,我的喜悦与兴奋,就如哈菲兹在2003年获胜时那般,也不下于15年前见证汤杯队夺标时的心情。然而,正因为情境的相似让过去仿佛历历在目,诚惶诚恐的感受就在喜悦与兴奋的缝隙间油然而生。

当年重夺汤杯后,国内掀起一股羽球热潮。可是,随着往后几年汤杯赛的不如意,这股热潮不只后劲不继,也没有转化成有效的培训系统。至于哈菲兹的胜利,化成一波“造神运动”后,留下的只有苍白。

我们对胜利的喜悦,实际上包含了久旱逢甘露的无奈,和等待英雄出现的盼望。对于看热闹的外行人,这样的心态也就罢了。不过,若各层各级的舵手和推手,也抱着等待英雄出现,然后给一些奖励,沾几分光的心态,则大有问题。

普罗大众可以因为几个“英雄”的胜利,激发一时的兴趣而去打球。可是,负责推动羽球运动发展的人士,若只是凭着几场胜利的声势,喊出一些动人的口号、提出一些动人的计划,却没有持之以恒地从基础落实计划的意愿,那么继古与陈之后,我们是否又要等上个25年?

看看一边厢吉打州政府表示考虑奖励为国争光的吉打子民陈文宏,另一边厢陈父表示感谢刘建忠教练免费指导孩子和雪兰莪羽总对孩子的栽培,我不免心有戚戚焉。若非教练肯免费指导,若非陈家甘愿承受经济负担把孩子送到雪州去,我们的全英赛男双金牌还要等几年?若陈家以为打球没出路,只有在考试中多拿几个A才实际,那么陈文宏的名字多数不会和其他全A生同时出现在媒体上,而且比全A生更风光。

这些胜利背后的反思,带出了怎样的讯息?国内各州的发展不平衡?培训运动员的系统不完善?功利思想下尚见的人间温情?父母对子女的关爱?教育的失衡?反思的目的,主要还在于规划往后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古与陈的成就,有一个民间与政府共同发掘并栽培人才的特点。两人都是由身边的亲友发掘、启蒙、栽培,然后输送到国家主导的培训系统里继续成长。这种民间与国家的关系是可取的,遗憾的是国家对民间的资源投入不足,民间的活力更多是自力更生的成果。

“让人民参与,让民间活起来”正是我们的发展思维中所欠缺的元素。要做到“让民间活起来”,政府不只是要投入,更要知道如何有效地带动民间善用投入的资源来得到最大的收获。

试想想,若政府愿意把用来在伦敦建体育中心的数以千万或亿计的资金(抱歉,领袖们数番发言,提供的数据却不一而足),投入到国内去让更多的刘教练栽培更多的陈文宏,或古叔叔栽培更多的古健杰,我们的2012奥运金牌梦还是有望实现的。

对了,提到伦敦的体育中心,有人说它可以让我国的选手适应英国的天气。不过,古健杰与陈文宏是在仿似炎夏的武吉加里尔受训,在春寒料峭的英国和瑞士夺冠,而2012奥运会是在夏天举行。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3月25日

11 March 2007

从巨型城市到城市群

天然资源及环境部长拿督斯里阿兹米卡立透露,卫星测量大马的地面温度显示,布城是全国温度最高的地方。其原因是布城种植的多是供美化用途的小灌木和棕榈树,而非可以遮荫的树木。对此,他表示已经吩咐布城当局种植更多的大树来让舒缓问题。

虽然全球暖化是时下的热门课题,阿兹米卡立的这番说话会引来多大的关注却是不甚乐观。更重要的是,他所透露的现象,能否成为国人,尤其是带领国家发展方向的当权者的暮鼓晨钟?

布城的发展计划,由12年前开始。这个以少数人的意志刻意规划出来的城市,一如国内许多的宏图大计,宣布时都有些石破天惊的效果。凭着宏大愿景的描绘,它们给国人憧憬,和对未来的美好展望。至于计划实行下来后,能否把国人这些良好的感觉,化为实际的效益,那是另当别论。

布城的整个发展计划尚未完成,若在此时就要对它的成败盖棺定论似乎太早。然而从乙亥年到丁亥年这么转了一圈,检视12年下来的得失成败未尝不是一件该行之事。何况值此依斯干达发展区起步之际,布城的发展经验也是很有价值的参考。

根据布城的发展计划,这城市有四成的面积是“天然”的。加上公园、湖泊、湿地,这应该是一个树木蓊郁、凉风习习、绿意盎然、湖水泛蓝、现代化得来又不失自然景观的城市才对吧?这样的城市,怎会成为全国最热的地方?为何一个宣称以对环境“友善”的方式而建设起来的城市,却“只栽种供美化用途的小灌木和棕榈树”?若我们不善忘,还可以问一问:那在布城不远处,耗资3340万令吉发展起来的巴耶英达湿地公园,两年前因管理不当而关闭,如今又怎样了?

当年的主事者提出布城的发展计划时,号称要建立一个集中的行政中心。集中的目的是为了便利人民到不同的部门处理事务、是为了便利管理与协调。今天,各个行政部门陆续搬到布城。它们的地理距离或许是拉近了,但是人民因此而更便利了吗?

各部门处理事务的效率提高了吗?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得更好了吗?看看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要么依然故我,要么变本加厉,当年的那些理由,如今看来十之八九都不是充分的理由。仔细想想,我们是否朝着落实当年定下的愿景前进?更进一步来说,我们到底为自己定下怎样的愿景?在反思的同时,我们也要避免重蹈覆辙。

比较两个计划,当年布城打着巨型城市(megacity)的旗号,如今依斯干达发展区使用的却是城市群(conurbation)的概念。所谓城市群,指的是同一地域内,规模与职能各不相同,密切联系又相对独立的若干城市和市镇。随着发展,这些原本分离的城镇逐渐连接起来。城镇之间大多隔有绿带,但是相互间交通便利。

单从用词来看,政府的确跟上了城市发展概念的时代步伐。现下的关键是,规划者和执行者是否掌握了实际的概念,并且能够致力落实相关的概念?城市群的区域内除了要有至少一个的核心城市,还应该有数个不同类型的城市,通过运输和信息网络彼此紧密联系,有效地整合自然、社会与经济资源。

从这样的立足点延伸,城市群内的各个城镇、各个领域,都应该是既充满活力、独立又互动的。其中的关键不在于所谓的核心,而是多元联系和互动下产生的一体化效应。这与巨型城市那种从核心向外辐射的论述是不同的。

依斯干达发展区的大蓝图以适合居住(livability)和可持续(sustainability)作为主要的纲领,强调经济成长、环境素质、社会与社区发展之间的平衡。这样的纲领能否落实出有活力的城市群,和多元又紧密互动的居民呢?12年后的己亥年,上述环境部长的发言,会否应用在她身上呢?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3月11日

25 February 2007

无信不立

佳节期间,免不了要说一些应节的话、做一些应节的事、吃一些应节的食物,连写文章似乎也会不自觉地倾向于应节的思路。因此,在这猪年伊始之际,我也来应节一番,借“猪”发挥。

曾参(公元前505年——前436年)是孔子的学生,世称曾子。有一天,他的妻子要上街,孩子却缠着她不放。无计可施之余,她只好对孩子说:“你留在家里,妈妈回家后杀猪给你吃。”孩子听了,高兴地留在家中。

过后,曾参的妻子从街上回来,看见曾参正准备把猪给杀了。她连忙对丈夫说:“我刚才是为了哄孩子才说杀猪给他吃的。”曾参说:“答应孩子的事,不能说了不算数,否则以后他就不会相信你,要再教育他就很困难了。”最后,曾参还是杀了猪给孩子吃。

在这个“曾参杀猪”的故事里,曾参的妻子为了一时的便利而对孩子许下承诺。在她看来,那是权宜之计。然而,若为了这个权宜的承诺而真的把猪给杀了,则未免得不偿失。这就好像大选前,政党或政治人物为了选民手中的一票而“原则上”同意民间的诉求,甚至主动承诺给予选民各种好处。大选后,刷地一下不但翻脸不认账,还为提出诉求的人贴上“极端”的标签。

当然,曾参的妻子十之八九不会如此机关算尽,她的所作所为,不过是体现了一位母亲管教孩子的方式。把她和言而无信的政客相比,即便不是对这位古人的不敬,也是对这些政客的抬举。

现实生活中,像曾参那样认真看待妻子对孩子的“愚蠢”承诺的人,更是难得。无论如何,要说最难得的话,当属类似“妈妈回家后杀猪给你吃”的把戏,竟然可以在一个国家的政治与公共领域里,反复地唱上多年,却依然受落。唱的人不但面无愧色,听的人也甘之如饴。

远的不谈,就说申请大马卡可以参加幸运抽奖这回事。当初内务部的前部长提出这一措施的时候,早已招致批评。可是,当局却一意孤行。如今同一个政府下,所不同的只是不到两年的时间和一个不同的部长,当初的决策却在现任部长口中变成“愚蠢”的决定。

这是一个惯于由上而下轰轰烈烈推出决策的国度。决策的透明度尚在其次,提出后所显示出的势在必行、不容置疑的态度,更叫人心寒。轰轰烈烈后的草草收场,或不了了之,却又往往叫人心疼——心疼于人民所缴交的大笔税款,以及无数人的时间,不只换不来应有的效益和建设,还换来大众的困惑和对生活的干扰。

仔细想想,申请大马卡可以参加幸运抽奖的措施虽有不妥之处,其所带来的伤害,反而不如大力宣扬和推行之后,却又看似企图静悄悄地将它取消,让它不了了之的举动。前者可以看做是不明智的决策,后者却可以被解读成相关部门责任和信用的缺失。

《论语•颜渊》有这么一篇关于政治信用的: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信”、“食”和“兵”在政治上的重要性或许尚有争论的余地,“民无信不立”却很能说到人们的心坎里去。民无信不立,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让人民相信政府、相信国家,不然国家就要垮掉。从民主政治的角度来说,若一个政党或政治人物无法取信于民,又如何让人民放心把国家交托予他们管理?

希望这篇原本是为了应节的文章,不会煞了猪年的风景。更希望我们的国家,“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2月25日

15 February 2007

祈愿


春风吹来吉祥颂,国泰民安万象新。

11 February 2007

格局与结局

踏入2007年,一句“我国独立50年”成了时髦用语。独立的意义,仿佛通过标记时间的单位,变得宏大起来。人们未必能说得出50和49、51或其他数目字的实际差别,可是语言中和“年”有关的单位——秩(十年)、世纪(百年),让50所带来的心理效应,就是和49或51不同。

五秩,是回顾的立足点;半个世纪,也是展望的立足点。50,不是一个在时间上孤立的点,而是拖着过去的尾巴,连接未来的一条时间线。有人说在时间线上,我们可以从过去看见现在,从现在看见将来。那么,我们从过去看见了什么?我们希望将来会是怎样?

有人说从国民的人均收入而言,我们比过去富有了。有人说从国民的人均收入而言,一些过去比我们贫困的国家,如今远远超越我们了。当然,“能者之地”(马新一带人自创的Bolehland 之谓)的拥护者会反唇相讥:一些过去比我们富有的国家,如今被我们远远超越了。然而,国家发展一如学习,不进则退。若要靠别人的没落才能显示自己差强人意,从当下的50不难看见往后的100。

有人一番研究,得出我们不如人之处在于没有效率的执行者——公务员。公务员的效率问题,即使不算老生常谈,也是老调重弹。与其花费时间、金钱和精力,只是把球踢到一大群公务员的脚下,不知道由谁来接球,甚至让球不知所终,不如想想为何公务员缺乏效率,以及如何克服这一问题。

当我们举双手赞成赛胡先阿拉达斯(Syed Hussein Alatas,1928-2007)在《懒惰土著的迷思》中对殖民主义的批判,指责殖民主义者虚构对土著的负面描写,我们自己又是否在谱写一部《公务员无效率的迷思》?如果我们相信,公务员必然无效率,看看那些当年比我们贫穷而如今超越我们的国家,新加坡也好,韩国也罢,无异于批判了我们的想法。

行笔至此,忽然想起了《墨子・兼爱中》说的“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腰。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就不知道能否把“细腰”换成“无效率”、把“黧黑之色”换成“怠惰之气”,然后将这个故事搬到我们今日的国土来上演?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构思,和社会上的一些怪像不无关系。在上位者对于行之多年的政策,依然要想方设法地证明它尚未成功。对于花费了30多年而仍旧不能实现目标,不但不引以为耻,还要很骄傲地宣布。效率早在这里被践踏得支离破碎。多个工程、计划,虽在超支、逾期和缺陷中“完成”,主事者不但无须承担后果,还可以声色俱厉地痛骂揭发者。过后,放下机密的布幕,要一切异议的调调画上休止符。效率的废墟里,加上了责任和廉洁的瓦砾。

50年来,我们给自己的国家铺设了怎样的格局?我们又怀抱怎样的格局来走未来的路?格局决定结局,只有处于正确的格局里,才可能落实完善的结局。就如当我们了解到种族政治是一条不归路,而数字至上的政治游戏是种族政治的帮凶,但是我们却无法或不愿跳出这样的格局,那么不论我们如何在这个格局里翻腾跳跃,终将跳不出这一座五指山。到底我们要选择让格局来决定我们的结局,还是改变格局来改变结局?

当年赛胡先阿拉达斯试图在大学里改变格局的举动虽然以失败告终,然而我相信他的举动留下了影响,至少它已经写进历史的篇章,给予后人典范。一位网上的朋友以《夸父追日》这首歌献给他,其实历史上许多尝试改变格局以追求更好结局的人士,都是夸父。夸父虽没能抓住太阳,但是他的手杖却化成了桃林,给后人遮荫挡雨,充饥解渴。格局,还是给他改变了。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2月11日

28 January 2007

谢绝柠檬:开放信息与公民参与

两周前,我借题发挥,以《大事小谈》栏友甘德政君在《猪的博弈论》一文中引用的“智猪博弈”为楔子,写了一篇《政治博弈》,对博弈论、执政党、反对党和人民在政治领域的关系提出一些看法。没想到德政君也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拙作中略略提及的“完全信息博弈”来个延伸,写了类似回应拙文的《政坛是柠檬市场》。本着“议论可以深入探讨课题、让人明理”这一信念,我愿意就几道相关的课题,向德政君请教。

首先是有关“柠檬市场”这一经济学中所谓的“非对称信息”(Asymmetrical information)的概念。正如德政君所说,“柠檬市场”之所以出现,是买卖双方掌握不对称信息的结果。然而,当德政君以“柠檬市场”说明长肉剂风波,说出“掌握最关键信息(猪肉是否含有长肉剂)的就是直接接触消费人的猪肉贩”时,就有商榷的余地了。

长肉剂事件不仅仅是一个猪肉贩和消费人之间的问题,它还牵扯了猪只的饲养与屠宰。把矛头指向猪肉贩,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只有非法的屠宰场才会供应含有长肉剂的猪肉,所以猪肉贩不应该向非法屠宰场购买猪肉。然而,含有长肉剂的猪肉,必定来自非法屠宰场吗?若猪肉贩向合法的屠宰场买入含有长肉剂的猪肉,却把过错算在猪肉贩身上,这岂不是黑狗偷吃,白狗担罪?

再深入分析,猪肉贩和屠宰场之间、屠宰场和猪农之间,不也存在着“柠檬市场”吗?卫生部对准了消费人和猪肉贩之间的“柠檬市场”一刀切下,固然可以当作一时的权宜之计,但是整个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为另外的“柠檬市场”依然存在。

对于猪农使用长肉剂、非法屠宰场的存在,我们又有什么对策?猪农使用长肉剂和非法屠宰场的出现、猪肉贩宁可向非法屠宰场购买猪肉,这之间有没有经济、政策或法律方面的因素?我们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来管治这个行业?若有,为何允许问题恶化至如此的程度?以此观之,长肉剂事件不纯粹是“柠檬市场”的问题。

再说“柠檬市场”对比政坛上“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德政君的看法和他从文字间透出的政治立场显然是矛盾的。如果德政君认为当下的政坛是一个“柠檬市场”,那么目前政坛上占有绝对优势的一方,岂不成了德政君口中的“柠檬”?德政君不时责怪华裔民众受到反对党的煽动而不理智地投票,导致华裔权益被削弱。可是综观过去三届大选,华裔的投票倾向却完全不是德政君所说的那么一回事。那么,华裔权益的削弱,和华裔投票行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况且,独立至今多年,为何我们还要把自己的政治视角,局限在“华裔”而非更宏观的“公民”呢?

国人,尤其是年轻一代的政治冷漠,真的可以归咎于“柠檬市场”驱逐了优秀的政治人才吗?或许以下两则新闻能让我们有所体悟。第一则是董教总指教育部制订《2006-2010教育发展大蓝图》时没有征询他们的意见,也没有注重华教的问题。教育部长对此表示,董教总从来没有正面看待过他所做的工作,否定教育部所作的工作是董教总一贯的做法。第二则是英国教育大臣将公布教育改革的建议,希望征询各界的意见。同样事关教育大计,官方看待民间参与的态度,却是截然不同。

若要国民不对政治冷漠,就让他们有更直接参与制定政策的机会;若要让国民更理智地参与政策的制定,就开放信息来促成开诚布公的议事氛围。有了充分的信息,就不愁“柠檬”会充斥市场了。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1月25日

22 January 2007

关注

部落客团结,无畏惧(Bloggers United, No Fear)虽然这是一起民事案,但是它关系到部落格作为言论空间的意义、部落客的责任与法律规范的问题,甚至更宏观的言论自由议题。因此,仅以此文表示对相关事件的关注,并且肯定部落格作为拓展言论空间的意义,和对言论自由的支持。正如吾友猷荃所说:“法庭的诉讼,我们交由有关的专业人士以及司法加以判断裁决。但站在我国言论自由的角度,站在认可黄泉安先生开拓网络议论空间的角度而言,我们确实给予他各方面的支持。”

14 January 2007

政治博弈

上周本版的《大事小谈》栏友甘德政君以“智猪博弈”的例子来解说社会现象,再以猪肉含有长肉剂风波来分辨实干的“大猪”和取巧的“小猪”,进而呼吁(虽未明言)读者弃“小猪”、取“大猪”。本文无意就长肉剂风波评论谁是谁非,只是针对“智猪博弈”这例子与政治的关系,提出一些看法。

博弈论(Game Theory)所研究的现象,必须具有斗争或竞争的性质,有竞争或对抗性质的行为才足以构成博弈行为。涉及斗争或竞争的各方有不同的目标或利益考量,也有不同的方案来达到各自的目标或利益。除了分析本身各种方案的优缺点,还要考虑对手可能采取的方案。因此,最终方案的选择,是一个结构性的结果,它未必为自己带来最大的利益,却必须是最合理的方案。这就是为什么“智猪博弈”中,大猪最终选择的不是等待小猪踩按钮这个对它带来最大好处的方案。

参与博弈的各方,处于一个赛局(Game)之中,赛局中方案的选择是一种对策,所以博弈论也称为赛局理论或对策论。以此参照政治领域,尤其是政党政治,我们不难发现政治可以是一个赛局,政治行为可以是博弈行为。

用“智猪博弈”来理解政党政治,第一个疑问就是:谁是“大猪”,谁是“小猪”?答案显而易见,是掌握了执行权力的执政党。可是,若按照德政君在上周《猪的博弈论》一文里所说,哗众取宠的“小猪”往往混得比实干的“大猪”好,获得更多的掌声,则问题是为何各政党还要竞相成为“大猪”?

“智猪博弈”对这道问题所能提供的答案,是成为“大猪”就掌握了决定何时和如何踩按钮的权力。然而政治学的复杂之处,已不是猪圈中踩了按钮就会从另一端掉出食物的食槽所能比拟的。因此,“智猪博弈”所能解释的,实际上只是政党政治下,各政党所采取的行动是否合理,是否能为他们带来最大的利益。

反对党挑出问题来责难执政党,执政党倾全力解决问题,是政治这个赛局的规则。虽然人们可以抱怨提出批评比解决问题容易,但是无可否认的是,既然执政党掌握了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的资源,它就必须负起更大的责任来解决问题。如果要反对党扛起解决问题的责任,无异于在“智猪博弈”的例子里,让小猪去踩按钮,落得一个大猪通吃的结果。

除了用博弈论来探讨执政党和反对党之间的关系,我们也不妨用博弈论来思考其他政治问题。民主政治里,政府的决策是各个公民或利益团体博弈的结果。例如,决定私营化大道的建设与管理,以及私营化合约的内容,都存有博弈的成分。

合理的博弈成果本应追求涉及各方最大的均衡,若政府所代表的是人民,就更应该为人民追求最大利益下的均衡。然而大道私营化摆明了是一场人民是输家的博弈,那么代表人民的政府是如何进行这一场博弈的呢?吊诡的是,当年政府与大道公司签下合约期间的首脑,如今竟然云淡风清地说有关合约都是由相关部门的官员负责拟定,内阁只是按照原则通过合约,并没有研究合约内容。这样的说辞,不用靠博弈论解释,都要让人矫舌不下。

若再用博弈论来探讨人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我们还可以思考,到底人民和政府之间的博弈,是否是有约束力的合作博弈?是否是掌握一切信息的完全信息博弈?思考下去,我们豁然发现,原来这是一个人民完全处于劣势的博弈。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