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December 2006

历史不是平的

上个世纪80年代,几个小学生在玩兵捉贼的游戏时,有一个不成文的共识——当兵的“好人”是美国人,扮演贼的“坏人”是苏联人。那是冷战的时代,一个美苏二强明争暗斗的时代,一个非黑即白的二元分化时代。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斗争,主宰了很多人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小孩的心灵哪懂得世界的复杂,哪晓得展现给他们看的世界,只是布幕上的投影?

布幕以外的真实世界,又是怎样的呢?更进一步地说,真实的世界,到底是在我们前方的布幕之后,还是在我们的身后,抑或是在我们的头上、脚下?我们身处于这个世界,不只要去探索这个世界,认识这个世界,我们的思想与行动,也在建设与推动这个世界。

我们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我们所经历的事,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世界上出现过的人、发生过的事,过了当下就是历史。不同的人与事,在特定的时空背景里,谱写历史,建构历史的语境。不同的人、事、物,或分离、或交织、或重叠,呈现出来的历史从来就不是单面向的。在不同的角度和位置上检视历史,就会是横看成峰侧成岭了。若不变换自身所在的位置,不更换检视的角度,还在检视的时候在面前放上一面滤光镜,得到的会是怎样的历史观点呢?

新闻部长再努丁把抗日纪念碑理解成(马来亚)共产党纪念碑,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产生的历史观点。这一历史观点陷入了两个误区:第一是把抗日军等同于马共,第二是用二元的思维来评价马共。

对于第一个误区,关键的思考应该在于我们如何看待抗日战争。且不管马共是否是二战时期的抗日军主力,也先不说当年抗日军是否是马共的前线代表,或抗日军是否有其他非马共的成员,我们应该问的是:抗日是否是值得立碑纪念的历史事件?除非我们赞同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除非我们支持日本当年对我们的殖民统治,除非我们对3年8个月的苦难不存恻隐之心,否则我们找不到不可立碑纪念这段历史的理由。

如果我们是基于马共在抗日军的主要角色而否定立碑纪念抗日的意义,那只不过显示了我们因人废言的价值观。若是抗日要排除了马共才有意义,试问我们的价值选择是什么?意识形态和政治立场的差异,难道足以凌驾反战、抗战的意义吗?

至于第二个误区,关键的思考应该在于我们如何看待马共的历史角色。或许在再努丁看来,因为二战后对抗马共的历史事实,所以凡是和马共有关的就要反对到底,包括马共在抗日期间所扮演的角色。其实,这种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维充斥着国内政坛,再努丁反对立碑纪念抗日只不过是这种思维的再次体现。

再努丁的逻辑就有如因为拿督翁退出巫统而否定他带领成立巫统的贡献。同理,不论马共在二战后的所作所为如何,它在抗日期间所扮演的角色已是不可抹煞的历史事实。马共在二战期间抗日,马共也在二战后采取武装政治斗争,历史本来就是如此。

以巫统为主的联盟和后来的国阵,已经在和马共的斗争中获胜。历史已经选择了这场斗争中的胜利者,胜利者也在历史中留下了名字,让失败的一方也在历史中留下一点痕迹又何妨?

历史不是一条平平的直线,它是九曲十八弯的长河,它是远近高低不同的山岳,它是广袤的沙漠、草原、森林、海洋……唯有宽宏的心胸,才足以容下历史。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6年12月24日

3 comments:

lim said...

新闻部长能够这般蔑视历史可能表示教育部长
需多花些心思才能改善。不过我想请教,我国有没有什么“个人企图破坏或消灭公共历史遗产”这类的法律罪名条文可以让大家来行使一下正义?

添健 said...

据我所知是没有,除非是把破坏“公物”之类的法律也算在内。或许这问题让一些逛到这里的律师来回答会更适合。

lim said...

不知道“作庄的”破坏“公物”怎么算?那就希望各位法律专才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