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January 2007

政治博弈

上周本版的《大事小谈》栏友甘德政君以“智猪博弈”的例子来解说社会现象,再以猪肉含有长肉剂风波来分辨实干的“大猪”和取巧的“小猪”,进而呼吁(虽未明言)读者弃“小猪”、取“大猪”。本文无意就长肉剂风波评论谁是谁非,只是针对“智猪博弈”这例子与政治的关系,提出一些看法。

博弈论(Game Theory)所研究的现象,必须具有斗争或竞争的性质,有竞争或对抗性质的行为才足以构成博弈行为。涉及斗争或竞争的各方有不同的目标或利益考量,也有不同的方案来达到各自的目标或利益。除了分析本身各种方案的优缺点,还要考虑对手可能采取的方案。因此,最终方案的选择,是一个结构性的结果,它未必为自己带来最大的利益,却必须是最合理的方案。这就是为什么“智猪博弈”中,大猪最终选择的不是等待小猪踩按钮这个对它带来最大好处的方案。

参与博弈的各方,处于一个赛局(Game)之中,赛局中方案的选择是一种对策,所以博弈论也称为赛局理论或对策论。以此参照政治领域,尤其是政党政治,我们不难发现政治可以是一个赛局,政治行为可以是博弈行为。

用“智猪博弈”来理解政党政治,第一个疑问就是:谁是“大猪”,谁是“小猪”?答案显而易见,是掌握了执行权力的执政党。可是,若按照德政君在上周《猪的博弈论》一文里所说,哗众取宠的“小猪”往往混得比实干的“大猪”好,获得更多的掌声,则问题是为何各政党还要竞相成为“大猪”?

“智猪博弈”对这道问题所能提供的答案,是成为“大猪”就掌握了决定何时和如何踩按钮的权力。然而政治学的复杂之处,已不是猪圈中踩了按钮就会从另一端掉出食物的食槽所能比拟的。因此,“智猪博弈”所能解释的,实际上只是政党政治下,各政党所采取的行动是否合理,是否能为他们带来最大的利益。

反对党挑出问题来责难执政党,执政党倾全力解决问题,是政治这个赛局的规则。虽然人们可以抱怨提出批评比解决问题容易,但是无可否认的是,既然执政党掌握了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的资源,它就必须负起更大的责任来解决问题。如果要反对党扛起解决问题的责任,无异于在“智猪博弈”的例子里,让小猪去踩按钮,落得一个大猪通吃的结果。

除了用博弈论来探讨执政党和反对党之间的关系,我们也不妨用博弈论来思考其他政治问题。民主政治里,政府的决策是各个公民或利益团体博弈的结果。例如,决定私营化大道的建设与管理,以及私营化合约的内容,都存有博弈的成分。

合理的博弈成果本应追求涉及各方最大的均衡,若政府所代表的是人民,就更应该为人民追求最大利益下的均衡。然而大道私营化摆明了是一场人民是输家的博弈,那么代表人民的政府是如何进行这一场博弈的呢?吊诡的是,当年政府与大道公司签下合约期间的首脑,如今竟然云淡风清地说有关合约都是由相关部门的官员负责拟定,内阁只是按照原则通过合约,并没有研究合约内容。这样的说辞,不用靠博弈论解释,都要让人矫舌不下。

若再用博弈论来探讨人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我们还可以思考,到底人民和政府之间的博弈,是否是有约束力的合作博弈?是否是掌握一切信息的完全信息博弈?思考下去,我们豁然发现,原来这是一个人民完全处于劣势的博弈。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1月14日

4 comments:

添健 said...

这篇文章引来了甘德政的回应——《政坛是柠檬市场》。我的回应是《谢绝柠檬:开放信息与公民参与 》(《南洋商报》的编辑把题目改成《开放信息促成议事》)。

添健 said...

我的看法是,有政治立场或倾向不是问题。重要的是,不能因为本身的政治立场或倾向而任意诠释议题、不能根据本身的政治立场或倾向而预设结论、不能凭借本身的政治立场或倾向而乖离就事论事的原则,就如BloodDoc所提到的without favour。

添健 said...

類似的言論在大馬並不少見。可是,如果說的人掌握了帶動或煽動聽衆情緒的能力,信以爲真的人相信不在少數。尤其是在言論中加入一些大塊頭的元素唬唬人,最後來個急轉彎,聽(受)衆一時囘不過神來,就這樣過關了。

有12個字可以形容這種言論:提而不論、論而不証、証而不明。

添健 said...

收到我的电邮了吗?寄出好几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