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October 2006

教育与国民整合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类总会根据某些特性把一群人结合起来,同时和其他群体区分开来。这些特性可以是血缘、地缘、业缘、信仰、文化、肤色、语言等。处在拥有相同特性的群体里,人们会感到比较自在,更容易获得归属感。

一个社会为了和其他社会区分开来,就需要寻求这个社会的特性。然而,若这个社会本身就是由多元群体所组成,那么这个社会的特性应该以哪个群体为主轴?不论是以单一群体的特性作为社会共性的同化论,还是根据各个群体的特性来建构社会共性的融合论,两者都难免要面对群体特性之凝聚力的抵抗。

建立社会共性与维系群体特性之间的张力,带来了许多备受争议的观点。由于教育往往被当作推行社会工程的工具,这一张力就常常在教育层面表现出来。在国内,其中一个例子就是“不同源流学校妨碍国民团结”之类的说法。别以为这只是国内才有的课题,至少英国近来也有类似的争论出现,只不过争论点是信仰而非语言。

英国政府计划规定,在英格兰新建的宗教学校,必须保留25%的学额予其他宗教信仰或无宗教信仰的学生。英国教育大臣约翰逊表示,年轻的学生是最没有偏见和最不会歧视他人的,因此学校就成了防止社会分化,跨越民族和宗教藩篱的独特场所。

无可否认,防止国民分化、促进国民整合的目的是良善的。不过,这一计划中的规定毕竟牵动了群体特性的神经,受影响的单位自有其顾虑。

伯明翰天主教大主教尼克斯认为这样的规定既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又不可行,也违反实证。他说,新规定似乎意味着放任宗教学校录取学生会分裂社会。可是,天主教学校平均录取30%的其他宗教信仰或无宗教信仰的学生,新规定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羞辱。

一位犹太教中学的校长说,犹太人的社区很小,因此必须维持它的特性,而学校就是为年轻学生塑造他们的犹太特性的地方。不过,他们无意向他人宣扬他们的特性。虽然如此,犹太学校也符合国家教育的需求。

英国穆斯林理事会里掌管教育委员会的塔希雅南表示,新规定犹如把两个人锁在同一个房间里,并不是整合国民的唯一或最佳方式。

相对于其他宗教,英格兰圣公会则对新规定抱持认可的态度。

比较一致的观点是,不论是认可还是反对新规定,或是有所保留的人士,都不会认为单靠这一规定就可以达致国民团结,同时他们也不反对宗教学校录取其他信仰或无信仰的学生。实际上,25%的规定并非非得达到不可的配额(固打)。若社区内的需求无法填满25%的学额,有关的学额也不会被空置。此外,社区也可以提出反对的意见,并由教育大臣派员调查。

除了规定学额,英国政府还打算在不同宗教的学校间推行交流和交换计划,以及把更多非主流的宗教学校纳入国家教育体系,由政府来资助这些学校。

国际间人员的流动日益频密,造就了更多多元的社会。通讯的发达促使多元群体之间的接触更频繁。对内的凝聚交织着对外的排斥,对外的融合牵扯着对内的稀释,多元的整合成了一个复杂的难题。最怕的是,整合成为打压多元的堂皇借口。

或许我们应该紧记,整合的基础在于认知、了解并且认可“他者”的存在,然后培养与“他者”沟通的意愿、学习和“他者”沟通的方式、掌握同“他者”沟通的能力。这才是国民整合教育的精髓。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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