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November 2005

两起辞职事件的启示(一)

上个星期,英国政坛发生了两起辞职事件,当中有许多值得让一般民众省思、让从政者警惕的地方。笔者将以两篇文章分别探讨这两起事件。

(一)布伦基特——政治人物的私德与公德

大卫•布伦基特 (David Blunkett) 原本是英国的内政大臣,后来被揭穿和一位有夫之妇搞婚外情。更严重的是,一家报章指责他滥用职权,包括以公款给情妇购买火车票和涉嫌优先处理情妇保姆的签证申请。

之后,布伦基特补交了火车票的款项,并且表示有关签证的事项由他办事处的职员负责。该职员向他表示“没有特别关照那签证的申请,只是稍微快了一点”。然而,在内阁同僚、反对党议员以及舆论界越来越大的压力下,布伦基特还是于去年12月辞职了。他表示在签证事件上自己没有说谎, 但是无法逃脱责任,因此只好辞职。

大约4个月后,他接受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的董事职务,而且还以他三个儿子的名义购买该公司的股票。两个星期后,他辞卸董事一职,进入新内阁担任就业及退休金大臣。

根据英国的部长行为守则,为了避免利益冲突或滥用职权,任何大臣和部长如果要在离职后的两年内接受有偿工作,就必须向独立商业任命咨询委员会征求意见。布伦基特强调他所获知的是,征求委员会的意见是自愿性的。可是,《泰晤士报》刊登了委员会主席致给他的一封信,提醒他必须咨询委员会的意见,而那封信是在他接受董事职务的数星期前发出的。

虽然布伦基特表示他的儿子已经答应脱售有关股票,首相布莱尔也表示布伦基特“犯了不足以让他不能胜任的错误”,不过他还是无可避免地辞职了。

布伦基特的两次辞职,关键在于它的公德出了问题。他私德方面的事充其量是人们的话题,但是做为一位大臣,他的公德关系到国家与人民的利益,是必须严正看待的议题。人民委托政治人物管理国家,是基于对政治人物公德的信任,相信他们能善用职权建设国家。政治人物的公德败坏等于失去了公信力,这时候,除了辞职,他 / 她别无选择。重要的是,辞职应该是承担责任的表现,不是为了逃避责任。

在我们的社会,人们对政治人物的评价和监督,却是私德凌驾于公德。这的确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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