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April 2006

白杨树与沙漠玫瑰

数年前,读了龙应台的〈百年思索〉。她以文、史、哲三个方面来说明人文素养,当时我虽是由衷地同意,不过少了一份比较真实的体会。刚过去的复活节期间,我到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走了一趟,却不经意地体会到文学和历史如何伴随着这一座欣欣向荣的城市,为它增添人文气息。

爱尔兰没有辉煌的历史文明,论经济实力则曾经是欧洲的贫户。然而,近年来爱尔兰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潜力良好。让人侧目的是,在踩着现代化步伐前进的当儿,爱尔兰并没有把人文元素放到两旁。

撇开通俗的民族和流行音乐不谈,文学在都柏林就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今年4月刚好是贝克特(Samuel Beckett,1906-1989)的百岁冥诞,都柏林到处可见相关的海报和布条。乔伊斯(James Joyce, 1882-1941)更似乎是都柏林之宝。除了塑像和纪念馆,他的著名作品《尤利西斯》中的一些章句,更被铸成铜砖,铺在市内的主要街道上。当然还少不了王尔德(Oscar Wilde, 1854-1900)、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 1856-1950)、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 1865-1939)等爱尔兰作家的身影,出现在市内的各个角落。

叫人不无感叹又佩服之处还在于,爱尔兰人能以包容的态度对待一些具争议性的作家。贝克特出生在宗教色彩浓厚的爱尔兰,却很早就远离宗教信仰,后来还舍弃英语而以法语创作。乔伊斯厌恶都柏林、自我流放以至于客死异乡、《尤利西斯》负面地描写爱尔兰人还曾是禁书。这一切都无损他们今天在爱尔兰的地位。

另一方面,爱尔兰历史上著名的“马铃薯饥荒”(1845-1849),是爱尔兰历史上极悲惨的一页。数十万人死亡、数百万人迁离爱尔兰,这样的悲剧在某些国家是避谈之唯恐不及。可是,爱尔兰人不但记录下这段历史,还在河边走道上竖立起瘦弱、干瘪的人物和狗塑像,提醒来往的行人这场灾难。

爱尔兰人既珍惜文学也重视历史,哪怕是“另类”的作家、黑暗的过去,他们都以开放、正面的态度去接受和面对。文学和历史与爱尔兰所展现的活力,不但没有冲突,更是相辅相成。

就如龙应台所说,文学是白杨树在湖中的倒影,让我们不至于忽略另一个可能比岸上白杨树更真实存在的世界;史学是沙漠玫瑰的开放,让我们认识事物的起点、理解它的现在、判断它的未来。健全的社会发展,怎么能少了它们?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4月26日

19 April 2006

看门的猫

联邦法院刚裁决,为了居民的健康、安全、福利或地方上的良好秩序,地方政府有权制定、修正及撤销任何条例,不少地方政府便迫不及待地宣布,会定下条例来管治在公众场合“行为不检”的人士。

虽然过后内阁下令暂停执行相关的条例,直到内阁以及全国地方政府理事会为“行为不检”作出明确的定义和诠释,但是为“行为不检”作出明确的定义和诠释,是这宗风波合理的落幕方式吗?或者它是往后更多风波的序幕?

我们要问的是,为何需要制定条例来管制“不检点”的行为?现有的法令不足以管制那些行为吗?地方政府是这一方面恰当的执法机关吗?是地方政府急于扮演“道德警察”的角色吗?

若大家不善忘,应该还记得在今年初,联邦直辖区宗教事务局试图组织一支志愿队伍,来检举做出“有伤风化”举动的人士。为何这些掌握权力的机关,对于道德事务念兹在兹?而它们对道德的理解,却是小得连简单的牵手、拥抱,都被视为有伤风化?

看一看联邦法院作出裁决时所根据的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2条文,它所强调的是居民的健康、安全、福利或地方上的良好秩序。试问,牵手、拥抱等行为,如何威胁居民的健康、安全、福利或地方上的良好秩序?若这些行为真的会带来威胁,那我们是否需要打造一个封闭的清教徒式社会,除了严加管制人民和进入我国的外人的一举一动,还要禁止人民出国,并且断绝人民接触外界资讯的管道?

有人认为,这样的条例是为了突显我国的国情。姑且不论我国真实的国情如何,有趣的是,如果我国的国情真是容不下那些所谓的“不检点” 行为,为何不少政府机关却喜欢组团到海外,包括那些把“不检点” 行为视为家常便饭的国家去考察?

要是地方政府关心居民的健康、安全、福利和地方上的良好秩序,那么,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的健康、攫夺匪威胁居民的安全、公共设施被破坏损及居民的福利、流氓宵小扰乱地方上的良好秩序,地方政府曾否正视这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它们又采取什么具体方案来克服这些问题?

猫不抓耗子却跑去看门,看门时又无力赶走狐狸、豺狼,只晓得对门前的麻雀张牙舞爪,这是一个正在发生的寓言故事。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4月19日

15 April 2006

辩论技巧 – 辩论比赛的奇技淫巧?——从辩论技巧谈到辩论比赛的意义

曾经听过某些辩论比赛的评判说过类似的话:“我只看双方的内容,辩论技巧我不懂”、“我注重的是辩论员的个人修为,关于辩论技巧的问题,我不晓得,你们去问其他几位有辩论经验的评判吧!”。每次听到类似的话,我总不免要感到纳闷:评析一场辩论比赛的时候,真的可以像上述评判那样,把辩论技巧从中抽离吗?试想想,一个影评人可以说:“我只看剧本,导演的拍摄技巧我不懂”吗?或者,文学评论家可以说:“我只看故事情节,作者的写作技巧我不晓得”吗?

就像电影的拍摄技巧如灯光、镜头、配乐、剪接等本身就是电影的一部分;谈文学作品脱离不了作者的写作技巧;辩论技巧和辩论比赛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然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到底什么是辩论技巧。社会上有不少人,包括一些辩论赛的评判,对“辩论技巧”抱持着负面的理解,进而鄙夷辩论比赛,或是被他们归类为“技巧型”的队伍。

藉着第九届全国大专辩论会筹委向我邀稿的这个机会,我想在此把自己对辩论技巧的一些看法,和各位读者分享。同时也希望这篇文章能达到抛砖引玉的功效,促使大家共同探讨辩论比赛的意义与目的。

本地辩论队伍所采用的“辩论技巧”,深受两年一度的亚洲大专辩论会( 1986至1990)及国际大专辩论会(1993至2003)的影响。举例如下:

(甲)亚洲大专辩论会
(一)当对手提出一个论点时,不做正面回应,只是轻描淡写的以一句“何以见得”敷衍了事。
(二)在处理比较利弊的辩题时,提出“一个大利胜过许多小弊”(反之亦然)的概念,却无法或不去证明为何自己提出的就是“大”利,而对方提出的却是“小”弊。
(三)在字面上大做文章,例如“增长不等于成长”等。

(乙)国际大专辩论会
(一)在自由辩论时,反复追问一个问题。不管对方是否回答了该问题,就是口口声声说对方没有回答,然后抛出一句“第五次(追问)了喔”。
(二)回答不了对方的问题,就抛出一句“我方已经回答过了,对方是没有听见呢,还是没有听懂”。
(三)改编一些经典名句,例如把“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改成“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温饱来。
(四)在处理比较性的辩题时,提出“只有两者并存才能比较”的概念。当对方说“如果没有一者会怎样”时,就抛出一句“如果没有如果,对方的(立论)架构在哪里”来揶揄对方。

以上只是其中的一些例子,发生在辩论场上的“抄袭”或“模仿”事件,当然不止于此。不过,有机会观赏到这些区域性和国际性辩论盛会的人不多,所以有关的“抄袭”往往却变成了极受欢迎的“创意”。更让人遗憾的是,许多辩手所模仿的,只是非常形式化的“技巧”,常让人有东施效颦的感慨。

对于初学者来说,模仿成功辩手可以是一种学习的方式。可是一味的模仿而不去领悟成功辩手之所以成功的关键,从而为自己定位,并且为自己找到明确的方向,最终也只是一个囫囵吞枣的结果,永远做别人的影子。

其实,辩论技巧所包含的道理非常简单,那就是:把道理说得清楚又有说服力。最高明的辩论技巧不需要太多的花巧,也不必太花俏;它无需太刻意,也无需我们去费尽心机;它根植于我们的知识和语言之中。

有人把辩论比赛比喻为“比武竞技”,把辩论会当作“武林大会”,如此的类比是相当有趣的。知识好比内功,内功深厚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有风雷之势;辩论场上,知识根底深厚的,随口一句皆成文章。不过,这一招是否能打在对手的身上,还得看招式是否正确;出口成章又是否字字珠玑、句句皆中辩题的要害,那还得看辩手的语言驾驭能力。一位武者所追求的,是使出能够发挥本身内功最大威力的招式,克敌制胜;一位辩手所追求的,是用有力的语言,表达精确的知识,说服评判 —— 这就是所谓的辩论技巧。


辩论比赛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台上的双方有着同等的发言权。哪怕你是所谓的传统强队,又或者你过往的记录乏善可陈,到了台上,你就得尽一切所能去论证你的立场、去说服评判。你不应该因为你是“强队”而背负更大的论证责任,也不因为你是“弱队”而获得额外的同情分。或许我们倾向于同情弱者,可是我们却不能让对“弱者”的同情,影响了我们的客观判断,甚至使我们对“强者”施加不对等的要求。尤其是当“强者”和“弱者“的界定,是建立在先入为主的假设之上,那就更不可取。

以这样的一个共识作为前提,我们再来看看到底要辩些什么。是为了确认真理是处于那一方的立场之中吗?由于辩论比赛的要求就是双方的立场必须对立,如果一方的立场代表着真理,那另一方的立场就是谬误。那么又是谁来决定哪一方的立场是真理呢?如果是由评判或观众来决定的话,比赛就没有进行的必要,让评判或观众根据自己的见解直接投票就行了。如果是看场上的双方谁说得好来决定的话,所谓的真理却会产生不确定性。同一个时候用同一个辩题进行两场辩论比赛,可能得出相反的成绩—— 结果谁代表着真理?

由此可见,胜与负不代表真理属于哪一方,我们也不必假设比赛的胜利方意味着真理的所在。毕竟,如果其中一方的立场代表“真理“的话,那么比赛也就失去“公平“这最主要的竞赛基础。只有在双方立场都“有真有假”的情况之下,辩论比赛才有进行的可能。辩论技巧的功用就在于把己方立场的“真”和对方的“假”尽量突显出来。

举个例子,“人性可移还是不可移”这样的一道辩题,是为了使我们在比赛过后找到人性是否可移的答案吗?是否说“人性不可移”的一方胜了,所有的观众就不得不相信“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孩子会打洞”吗?到了下一次,正方胜了,同样的观众就非得改变看法,相信“橘生淮南则为枳”吗?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位评判,认定了这道辩题就是要站在“人性是否能够由善转恶或由恶转善”的角度去谈,认为这才是辩题的正确“语境“(context)。所以当正方从这个视角去提出论点时,他觉得正方很有“诚意”。当反方从不同的角度去诠释辩题,提出人性中的理性等特质不会从人身上被移走时,他就认为那是在玩弄“辩论技巧”。
在这个例子当中,我们可以发现到主要的问题不在于反方有没有玩弄“辩论技巧”,而是在于该评判企灌输一种他认为政治或道德正确的观点,然后用这观点去判断比赛的胜负。其实,辩论技巧不是诡辩、不是扭曲真相,而是有效地把一道辩题的不同层面和方面呈现出来。当然,这一要求必须建立在辩题的可辩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之上。涉及的各方,包括参赛队伍、主办单位、评判和观众,必须对此达到共识,辩论才有进行的可能,讨论辩论技巧才有意义。如果“人性可移/不可移”必须以“人性是否能够由善转恶或由恶转善”的角度去谈,那反方如何立论呢?

这其中的重点就在于,辩论比赛不只是要看你说些什么,还要看你如何说,能不能说出一个论证自己立场的理论体系。“如何说”正是辩论技巧的精义所在,而其背后的语言哲学更可以让人细细的研究。语言哲学是近代的显学,语言——权力--知识的关系是其中的研究重点。掌握辩论技巧的人,应该更有能力勘破三者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然后解构语言所建构的世界。英国哲学家卡尔波普指出,语言哲学有如拭擦眼镜,它有助于我们看清问题。可是如果我们只记得拭擦眼镜,却不去看世界,眼镜擦得再亮又如何?同样的,掌握辩论技巧不只是为了让我们在辩论场上获胜,它更是帮助我们看清世界的能力。否则,一旦脱离了辩论比赛,辩论技巧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说辩论技巧是形而下的“器”,那我希望通过这“器”可以帮助辩手门达到形而上的“道”,虽然这注定是一条漫漫之路。

当然,辩论技巧是否用在正途,还得看使用者的个人心胸格局与心理态度。就如高希钧教授所说“格局决定结局”,那么态度则会决定深度。在此,我简单的把态度归纳成“三要三不要”,即:要用心、要有恒心、要虚心;不要自大、不要自满、不要自私。进一步来说,它关系到个人的修养。中国上海复旦大学张霭珠教授在《狮城舌战》一书中所说的一番话,常让我感动。她说:“辩论赛不仅供人欣赏,给人以启迪,更重要的是一个人在把自己培养成一名优秀辩论员的时候,所经历的艰苦与磨砺,所付出的汗水与代价将得到最好的报酬:知识、智慧、人格……都得到了升华”。

第9届全国大专辩论会的主要概念是走入群众。我则希望,辩论比赛不只要走入群众,还要感动群众、感染群众、带动群众,继而在社会树立一股“辩论精神”。正如伏尔泰说:“虽然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维护你说话的权利”,辩论比赛正是要体现这种精神。

收录于《九辩风云录》

在蕉风吹拂、椰雨灌溉、骄阳曝晒下成长——谈马来西亚的辩论风格

从一个民族或群体所使用的词汇,我们不难猜测他们的生活环境和习惯,或者更贴切的说,一个民族或群体的生活环境和习惯,深深地影响了他们的语言特色。就像爱斯基摩语里形容雪花的词汇、阿拉伯文里描绘骆驼的词汇、还有华语里和烹饪有关的词汇,都是其他语文难以望其项背的。以这样的一个角度探讨马来西亚的华语辩论风格,会得出怎样的结论呢?

近年来,各国或区域辩手之间的交流和观摩机会增加了,辩手和辩论队伍们的参照对象也随之而增加。以往大家在各自地区内都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辩论方式,如今却成为独树一帜的“辩论风格”。当我们把各种“辩论风格”互相比较的时候,就不难发现一些有趣的现象。

例如,马来西亚辩手的风格趋向于刚强(有人认为是霸道),就像那常年炎热的天气。间种或许会有一雨成秋的变化,但它总体上还是靠猛烈的阳光,让人屈服,又爱又恨。中国大陆辩手的辩风倾向于华丽(有人认为是花俏),就像那变幻的四季:春天的锦绣、夏天的繁盛、秋天的萧瑟、冬天的冷洌,让人眼花缭乱,难以招架。台湾辩手善用淋漓尽致的语言,述说一个简单的道理(有人认为那是单调),就像亚热带气候的两个极端,用理性和感性交织出整个画面。原来辩论和气候,也有着内在的联系!?

马来西亚多元种族和曾受英国殖民的社会背景,让我们有机会接受不同文化的熏陶。因此,我们的思想体现的是一种多元文化的融合(有人认为是混杂)。表现在辩论风格上,马来西亚辩手通常采取一种较为圆融的立论方式。相对而言,中国辩手比较单元(有人认为是精纯)的文化背景,使他们采取直线式的立论方法。两种方法各有长短:圆融型面面俱到却有自相矛盾之虞;直线型单刀直入却有顾此失彼之忧。看来辩论风格也是一种文化现象!?

马来西亚的华裔,一般上从小便开始接触并使用各种语言:华语、马来语、英语、还有各籍贯的方言。单看知晓的语言,世界上恐怕还没有多少其他地区的人士能够和马来西亚的华裔相比。可是一旦提到精专的语言,马来西亚的华裔恐怕没能跟多少其他地区的人士相比。这样的情况来到辩论场上,我们发现,马来西亚的辩手在华语表达方面,融入了外语或方言的色彩;在语音方面,有些荒腔走调;组词造句时也不怎么讲究语言的精确与优美(有人认为是活泼)。相对的,中国大陆的辩手不但字正腔圆,遣词用字时还讲求字字珠玑,结构严谨(有人认为是拘谨)。台湾的辩手则凭借着流畅的表达能力,紧抓一点,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让人觉得他们是很有自信的自由发挥(有人认为是散漫)。仔细一想,这和大家各自地区的社会文化生态,不是有些类似吗!?

以上是我尝试用“一般化”(generalisation)的方式来比较各地区的辩论风格。其实,“一般化”是很“危险”的做法(包括这句话本身?),因为他很容易忽略了各个对象的内在差异。比如,当我说“马来西亚辩手”的时候,是否意味着我的描述适用于所有的马来西亚辩手呢?因此,以上关于各地辩论风格的比较,只能当作是一种简单的现象归纳,而非绝对的标准。当然,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如此的归纳方式,有助于从宏观的角度突显各地区辩手的特色。作为比较和学习的目的,有其一定的功能。尤其是当我们自我检讨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和中国大陆或台湾的辩手相比,我们有什么不足之处?他们又有什么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马来西亚的辩手面对的最大障碍在于语言驾驭能力,尤其是在和中台两地的辩手同台竞赛的时候,这一问题更为明显。从最基本的咬字和发音,到词汇的运用和句子的结构,再到使用语言营造动人的气氛或向对手施加压力,马来西亚的辩手们还得多多向中台的辩手们学习。比起我们的长辈,年轻一代的马来西亚华裔在华语发音方面有着明显的改善。然而,在语言的精确和美方面,我们却面对更大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习惯于把华语和其他语言参杂着使用。简短的一段谈话中混杂着各种语言的词汇和文法,不但普遍,甚至让人习以为常了。当某个人在发表意见的时候,我们可能无法确认出他正在使用着的主要语言。或许,是猛烈的阳光把我们使用的语言给晒焦了吧!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的正规教育以马来文和英文为主。大部分的学生使用马来文或英文学习历史、地理、科学、数学等科目,在表达相关领域的知识时都是使用英语。华语成了“日常”或“非专业”语言。也就是说我们甚少使用华语做专业或学术性的探讨和表达,可是辩论比赛的要求正好是与此相反。“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辩手们到了场上使用华语时左支右绌的窘态就不难预见了——词汇贫乏是常有的现象,更严重的是用语庸俗(低俗?)。从宏观的角度而言,这是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一大挑战。

除了语言,辩论赛的另一支柱是知识。每一道辩题都要求辩手掌握相关课题的特定知识,同时具备作为一名辩手所应有的基础知识和能力,如逻辑思考和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掌握辩题的相关知识通常有赖于辩手们拿到辩题之后的充分准备,这和辩手们对待辩题时否有求知求好的态度有着很大的关系。与此同时,辩手们如何收集并分析资料也十分关键。从马来西亚中学以至于大专级的辩论赛,我们不难发现辩手们对待辩题的态度就像应付考试一般,不求甚解,只求过关。最好有人像补习老师那样,告诉他们“重要”的资料,让他们在“吸收”了之后,轻松上场。比较用心的辩手虽然会努力的收集资料,却又因为缺乏分析资料的技能,无法把资料化为精致的“材料”,结果只能带着粗糙的“原料”上场。另一种情况则是因为没有具备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面对深奥的论述时犹如老鼠拉龟——无从下手。

如此的状况可以从马来西亚的社会环境中看出端倪。首先是教育以考试为最终目标,不重视思考。虽然教育部在中小学课程中加入“思考”、“创意”的元素,然而在这个文凭至上的社会,学生们最终还是淹没在考试的汪洋里。所谓的思考和创意,成了点缀品。不少学生还是到了大学之后才接触逻辑这一门课业,有些甚至在大学毕业之后都不晓得有这一门课。对他们而言,“逻辑”(logic)只不过是一个形容词,而不是思考的工具。例如:“你说的话一点都不logic的”——典型的“马”式华语。

其次,在阅读风气低落的马来西亚社会里,教科书或相关的参考书是最多人阅读的书种,娱乐杂志是最畅销的课外读物。平时谈论“美”容或那个明星艺人比较“美”,以为那就是“美”学。一旦面对“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这样的辩题,才发现原来“美”不是那么一回事。

从这又带出了另一点:辩手的人文素养。作为一位华语辩手,除了说流利和标准的华语,对中国文、史、哲各方面的知识也要有一定的了解。作为一位马来西亚的辩手,对于马来西亚政、经、文、教各个领域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总该要有一定的见解。遗憾的是,普遍上马来西亚辩手的表现都不尽如人意。

看到这里,或许有人要问了:难道马来西亚的辩手就一无是处了吗?当然不是。在大环境不如中台等地的情况之下,马来西亚的辩手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克服更多的障碍,才能在辩坛上略有成就。如果想要“登峰造极”,除了付出更多的心血,还得有坚持的毅力和牺牲(当然不是性命,而是时间、学业、家庭等)的勇气。

虽然如此,还是有不少的马来西亚辩手,选择踏上这条荆棘满布的道路。更重要的事,马来西亚辩手还得在缺乏校方、家长、朋友等各方面的支持和体谅的情况下“自力更生”,为辩论默默付出。这造就了马来西亚辩手像指天椒般不起眼却辛辣无比的风格。这样的风格在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晚期以前的辩手身上,特别明显。(注:笔者错过了80年代之前的辩坛,因此无从比较。)进入21世纪,“传统”的辩手精神面貌正在改变之中——比起他们的前辈,许多的辩手变得计较,变得取巧。在急剧变动的现今社会里,或许我们无从(无需?)阻止这样的改变,然而适当的回顾前辈们走过的路,检视他们遗留下的足迹,是否能帮助我们找到自己的道路呢?

走在初春的格拉斯哥和爱丁堡,感受两座如此靠近却如此又不同的城市,赫然发现,“风格”总在不经意间,由一代代人慢慢塑造。其中又有一些深具影响的人物,为这风格涂上不同的亮丽色彩。马来西亚的辩论风格,已经在几代人的努力之下,展现过不同的色彩,可是目前却处于黯淡。期待、期待!期待下一次的复兴。

收录于《九辩风云录》

12 April 2006

国产歪风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国人在谈论社会问题的时候,总爱把西方歪风说成是罪魁之一。这样的论调不但被不少大小官员、社会贤达收入他们的演说里,还俨然成了中学生作文的模范论点。至于西方歪风具体来说是什么,似乎没有多少人深究,西方歪风如何对我们的社会带来问题,更不在讨论范围之内。总之,我们的文化重视和谐,我们的社会优雅有礼,社会问题的源头不在西方,又会在哪里?

可是,国内某些人,包括那些诉说并且向他人灌输西方歪风论的人,却以他们的所作所为,来撼摇西方歪风论的可信度。

比如,我们说尊重是我们的优良风气,可是总有人要把自己的价值观和习惯定为唯一的正统,然后要他人来尊重自己,却不去尊重他人的价值观和习惯。这样的情况,恐怕是要把尊重解读成唯我独尊、唯我独重。这是西方歪风的影响吗?

又比如,我们说协商是我们的传统,可是一旦出现一些异议,哪怕是在再也恰当不过的地点、以再也温和不过的方式提出来,这些人就会纠众上门,不但不愿意和异议者商谈,更不给他解释的机会,就宣布他罪名成立。这种霸道的恐吓他人行为,到底是西方歪风在作祟,还是被当作了我们的传统?

再比如,我们说谦和是我们的性格,可是在太平盛世、稳稳当当地享受各种优惠的人,却又是挥动武器、又是呼喊激烈口号,塑造虚假敌人来宣誓自己捍卫族群权益。这种左看右看都不怎么谦和的举动,难道也是受西方歪风荼毒的结果?

我们在感叹社会风气败坏时,是否只看到西方歪风而忽视了我们的所作所为,可能成为对社会带来更大戕害的国产歪风?我们批评西方政府强把自己的意志加诸于他国是唯我独尊的心态,那我们又是否用互相尊重的态度去对待他人呢?我们非议西方影视的暴力与血腥影响青少年的行为,为何我们自己却用暴戾的方式去威吓他人,给青少年一个最不良的活生生示范?我们抨击西方以武力宣告自己的权威、攫取利益,为何我们自己要以武力的象征、战斗的言语,来宣示自己不可侵犯的利益?

《论语·卫灵公》中有这么一句:“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与其大骂西方歪风,不如首先摒弃国产歪风。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4月12日

06 April 2006

教育季节谈教育

我们的国家常会出现一些“季节性”的课题,一阵喧闹之后,不是不了了之,就是草草收场,又或者反反复复、没有定论,然后由其他课题取代,同时等待重新出场的机会。

最近可说是教育课题的季节。董总与全国校长职工会之间的纠纷、校长被指责贪污、政府会考成绩放榜后的荣耀、伤悲与争论、申请大学科系(尤其是医学系)的课题既有“演习”又蓄势待发、教育部先是表示有意检讨考试制度,接着有意划一全国学校所征收的学杂费。凡此种种,都足以让举国上下沸腾一番。

无可否认,我国政府十分看重教育,也常为国人勾画出远大的教育前景。面对各种课题,政府也信誓旦旦会好好处理。然而,若我们无法从心态和方法上对症下药,不但美丽的教育前景难以实现,再多的教育方案也不过是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

就以消除过于注重考试这一弊病来说,教育部提出的方案是减少考试科目,允许某些科目进行校内评估。想当初教育部增加考试科目的时候,不也可以提出堂皇的道理吗?增加科目是让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塑造更自主的学习风气、让学生拥有更广泛的知识和技能……如此的目的不好吗?

其实,只要心态不改,不管考试的科目多或少,过于注重考试的弊病就会依然存在。这样的心态从何而来呢?现今社会,一纸文凭成了衡量个人成就的重要标准,也是求职的重要通行证。考试不但决定了我们能否得到一纸文凭,考试成绩更成了称量文凭分量的指标。更甚的是,考试不但被用以衡量个人,还变成了家长、学校、县市和州属之间互相评比的工具。

当我们把求学——考试——升学设定成每个学生的共同和最佳道路,强调学生的任务只是专心念书,然后考获好成绩,而没有为学生开拓各种不同的个人发展空间,没有为“成就”设定多元的定义,我们无异于在强化过于注重考试的心态。

只要考试成绩还是衡量个人“成就”、决定个人“前途”的不二法门,过于注重考试的心态将继续存在。只要这样的心态还在作祟,即使减少了考试科目,学生、家长、县市、州属依然可以在几个考试科目上一较高低。这样的方法,解决了什么问题呢?

等待下一个教育课题的季节……

原载《南洋商报•言论版》200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