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October 2007

要求与满足

我们的国家里,有一些理所当然的说辞,足以回答一切难以回答的问题、平息一切有待争论的议题。例如,不要把某个课题政治化或种族化、行政偏差或疏忽导致问题的产生、媒体的错误报道或渲染造成误会,都是这种说辞的表率。

这样的说辞用得频繁了,往往让说的人和听的人变得麻木和惰于思考。有什么事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回答不了,只要把这些说辞搬出来,就会好像服下药到病除的万灵丹,问题就会霎时不见。

因此,当民间提出要求而官爷们不想答应却又找不出合情、合理、合法的理由时,他们便抬出“没有人可以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东西”来推搪。官爷们没有告诉大家,为什么人们必定不可以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东西,而又是为什么人们所要求的不是他们应该得到的东西。

“没有人可以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东西”是一句非常笼统的话,除非附上一定的前提,这也是不负责任的一句话。要知道,政府的职责就是妥善地管理和开发国家资源以满足国民的要求。若政府不能满足国民的需求,我们就要追问,为何国民在尽了他们对国家的义务后,却不能享有国民的权利?

政府不满足国民的需求,可以是基于两种情况:一是资源有限,二是国民的要求会侵害其他国民或国家的利益。如果是由于资源有限,那么政府的角色就应该是合理地配置资源以满足所有国民的大部分需求。例如,当教育资源有限时,政府就应该考虑,是要优先花费数十亿来推行英语教数理的计划,还是为软硬体设备匮乏的乡区学校改善学习环境与条件。

另一方面,如果是关系到国民或国家利益的问题,政府更应该谨慎地处理、清楚地交待。例如,当民间提出增建华小的要求时,政府若要拒绝,就必须解释不应该增建华小的原因,而不是以“没有人可以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东西”来打发民间的要求。

或许我们习惯性地认为,社会上有矛盾的要求源于多元的族群结构。因此,“没有人可以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东西”就隐含了族群得失的意味。其实,不论是多元还是相对单元的社会,民间的要求从不会时时一致,而且要求互相矛盾的情况也不会少见。一些要求被接受,另一些被拒绝,是平常不过的事。跳出族群的框框,从如何看待国民而不是族群要求的角度出发,许多争论便会豁然开朗。

如上所述,政府评估是否接受国民要求的标准,是资源的妥善分配和国民与国家利益的维护。接受或拒绝某一项要求,不能是基于“没有人可以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东西”这样的原则。“人们得不到所要的所有东西”是结果,我们不可以倒果为因。

再进一步思考,类似的“万灵丹”说辞之所以会有其市场,和人们缺乏思辨的精神和追问的态度不无关系。《中庸》上就指出,求知应有的态度是“博学之、慎思之、审问之、明辨之、笃行之”,然而我们的社会却习惯于用“万灵丹”说辞来代替博学,同时要人们不必慎思、不可审问、无需明辨,然后笃行官爷们的命令。行之日久,大家就和官爷们有着同样的思维,官爷们的命令也成了无人质疑的教条。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10月21日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