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November 2007

担心

首相看来对律师公会于9月26日的游行——“公正之行”有些耿耿于怀,否则不会事隔一个多月后重提此事,同时非议这一项游行。往积极的方面检讨,我们看到了执政当局对此事的关注,不是如某些人所定位的那样,仅仅是“几千人的事”。首相担心“公正之行”会向国内外的投资者传达负面的讯息,影响国家的形象,显示了政府了解这是关乎国誉与国家发展的大事。

比较让人关心的是,政府对此事的关注重点在哪里。诚然,眼下政府接二连三地推出几个大型的发展计划,任何足以影响这些计划成败的因素,都应该谨慎处理。然而,发展计划固然重要,但是若把这些计划的推行,凌驾于国家提升还是沉沦的历史契机之上, 未免本末倒置。

在这历史的关口,个人声誉事小,国家兴衰事大,就如1988年的司法危机,无可避免地要在载入史册之后,让后人评论。同样的,历史不只会记载2007年9月26日的那一场游行,更会记载和评析它的前因和后果。

既然前因已经无法改变,我们惟有通过事后的处理来把前因导向合理并有利于国家的结果。首相担心一场游行会影响投资者对我国的印象,然而仔细思量,投资者会单凭约2000名律师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一个下着雨的早晨的游行,而对我国却步吗?

这是资讯时代,信息是决策的要素。“司法短片”这一场风波,不会因为“公正之行”才传到投资者那里。投资者要看到的,是政府如何处理有关的风波。政府可以通过否认来给投资者信心,也可以通过公正地调查来给投资者信心。当然,投资者要不要接受政府所给予的信心则另当别论。其中的关键,就如苏丹阿兹兰沙在律师公会举办的第14届法律研讨会上所说的,是否有真正的公正和看起来公正。要建立投资者的信心,后者尤其重要。

简而言之,对投资者来说,游行不是问题,就像人们不会因为美国有人游行要求政府从伊拉克撤军而放弃到美国投资。对投资者来说,游行正好可以让他们检视一个政府处理问题的能力。妥善的处理,正是政府建立信誉、予人信心的机会。

“司法短片”风波,不是一个鉴定短片真伪的技术问题。它涉及了司法部门的公信力,而对这一风波的调查又反映了政府的执行力,最后综合成我国给予投资者的信心。怎样在这场风波后,仍旧让投资者对我国有信心,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

除非是相信“富贵险中求”的投机客,真正的投资者会在分析机会与风险后才决定投资的地点和项目。法律和条规是管理风险的重要途径,有法可依、依法执法、司法公正,都是投资者所追求以便降低风险的条件。有了这些条件,我们就能吸引真正的投资者而非投机客。没有了这些条件,即使没有“公正之行”,投资者也会像择木而栖的良禽,往更好的地方去。

因此,我们不必担心“公正之行”吓走投资者,毕竟比起缅甸的僧侣示威和其结果,“公正之行”正好衬托出我国比缅甸开放和民主。当然,若我们只满足于和缅甸比较,沾沾自喜于我们比缅甸“优秀”,我们也别想吸引到多少投资者。

若要说有什么事会破坏国家的形象,进而影响投资者对我国的信心,眼下受指控贪污的警队高层对警队、反贪污局和总检查署的指责,和较早前掌管警队的副部长和全国总警长的“过招”,远远比“公正之行”更值得让我们担心。

原载《南洋商报•时潮版》2007年11月4日(题目为《令人担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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